高一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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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试卷中,作文所占试卷分数的比例较大,而且每年的作文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那么我们怎么写自己的作文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高一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作文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高一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作文1

村上春树曾写下,我如此不懈地工作只是为了诗和远方。一个人,想必只有诗意地栖居才能抵达那真正的远方。

少年巴菲特曾在两块面包中,保留一块,去追求水仙花的美妙。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有着蝴蝶翅膀的精灵,才会明白生活中花的美丽。

在遥远的战国时代,张良曾帮助刘邦一统天下,他是刘邦帝国的大功臣,立下汗马功劳。然而,这位功臣却在领赏封侯之后选择了退出官场,在自己的属地里过着种花养鸟的生活。我想,这便是他所选择的诗意地栖居。打下江山,结束暴政,是净化世人的生活;功成名就之后,修身养性,是净化自己的灵魂,完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抱负。与之相比的韩信,则是被物质所累,被功名蒙蔽了双眼,功高盖主,不仅没有了那份应有的诗趣,最后还落不得一个好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诗意地栖居,就是让人明白。人得自个儿成全自己,如此,才方得一隅净土。

三毛与自己的爱人荷西,不远千里,去沙漠中找寻他们生命中的非洲菊。这是他们在这片纷扰喧嚣下,诗意栖居的方式。不吝啬自己的躯体劳动,让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追求时尚与潮流,这让自己的衣服四季常新;不作皇帝新衣中的那些“可怜”的人们,因为只有天真的孩子才看得懂生命的本真。这就是他们所赋予的爱情的真谛,简单的生活方式让他们能诗意地栖居,这份真实即是含义。

如果说,人一生一定要与“面包”打交道,我一定要像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带着满手的鲜花;如果前往理想彼岸的航向注定会与功名有交点,我一定要像李白那样“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豪气,与之分开。

诗意地栖居,便是如此。如张良,化作绵软的剃刀,功成名就之后懂得放手;如三毛一般,愿意追求诗意的彼岸,不求深刻,只求简单。生活中,我不免会遇到本杰明问题相似的岔路口,我也只愿像巴菲特一般不忘保留水仙花的位置。

我用双手不断耕耘着自己的心田,无非只想诗意地栖居在真正的远方。

高一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作文2

社会机器是冰冷的,可人有温度。时常片面强调效率的当今,人可以比作"螺丝",或这个大机器运转的一个零件。"社会贡献"虽才是其核心,但我们又有没有思考过,既然是零件,它必然没有温度,没有特点,是随时可被替换的?千篇一律,必然是缘于扼杀了其中的不同,没了那种温度——那种热。

热的定义是宽泛的,但必定是人的本性,犹如普罗米修斯偷来火种,夸父追日,飞蛾扑火。失去了它,人又何以称之为人?如果没有热,就如蒋勋所言,人对于社会只是小用,不过是机械地行使职能,毫无思考可言。同时这种热,也带有"牺牲性",必须要呕尽心血,用一生践行。生命便成了容器,盛着那燃不尽的心火。

巴金曾写过《日》,他笔下的飞蛾不再卑微,相反,是热烈且坦诚的。它生命那么短暂,只允许得到一瞬的光和热。可也像他在文末写到,他甘愿做人间的飞蛾。寒冷的生,轰轰烈烈的死,对于渴求光和热者,不是极为容易的选择吗?巴金也的确如此,他的骨和心在时代的熔炉里炼,在油锅里煎……但诚实是他心中的太阳,写《随想录》,就是在走近它,化作灰烬的同时,也完成了自我救赎,生而有意义。

赤子之心,也是一种热。我始终不忘傅雷家书中"心灵的相接相契",那是一种艺术的纯粹,为了艺术,或是一份事业,人也不再局限于短短一世的劳碌。傅雷为人处世的真诚,不仅感染着他的下一代,还感染着若干年后拾起他家书中字句的我们。时代是寒夜,后来他与妻子上吊自缢,我也不以为是耗尽了他的热,这更像是对热的保全,对热的明证。

这热也大可以是为了照亮祖国本晦暗的前路。自号"饮冰室主人"的梁启超,说过"十年饮冰,难凉热血"的梁启超,一生矛盾,却极好阐述了"热"。早年戊戌变法,云南起义是热,晚年不谈政治,只谈学术是热,他始终以身为炬,想照亮中华民族眼前崎岖的道。

我们的民族曾捱过漫长冬夜,热,也就显得尤为可贵。我想,没有那一点点热的攒集,这民族,也不会迎来现在的春。幸好,余温尚存,我们还可以体会到那令人动容的热。

现在大多数人,却是"温"的。这种温度,可以让渴求善的种子萌芽,却无法使它茁壮成长。"温",意外着大多人还是愿意稳妥的过完一生,流离在善恶的的边界。世界并非单纯黑白,但永远介于它们之间,"不犯错"的一生却是碌碌无为,无所适从的。因此,即使是错,我们也仍需要热,用人的温度,去实现自己对于社会的"大用",追求自己的热。

高一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作文3

一些坚强不屈的生灵,在对待生活苦难时,依旧十分潇洒,十分奋勇。或许,他们会被埋没历史的长河中,但他们不知不觉中已绽放了光彩。

记得小学时的教室的对面的一株草,枯黄中带几分嫩绿,在风中无助地摇曳着,孤寂、伶仃和无助。但或许是因为年少吧,这株草只是被我略去,尘封在记忆的图片罢了。

最近学习上的失意让我烦躁不安,我来到窗前,去释放一下情绪。烈日当空,空气已经被定格在原白的空间上,无风。我的眼睛不断地浏览着窗外的事物,从低矮的灌木,到成荫的古树,到灰色的泥墙……忽地,一株嫩绿,带几分枯黄映入我的眼帘。我识得那是一株草,一株从泥缝中生长出来的草。我感觉同我一样,都是生活的失败者与不幸者。但又感觉它与我尚有不同:我仍是一个落魄的人,但它仍在战斗着。它的茎,看似脆弱,实则蕴含巨大无比的力量,像利剑切开它脚下禁锢它的水泥;它的叶子,嫩绿带几分枯黄,虽有时间留下的沧桑,却激动着生命的旋律;它的根,从水泥墙中探出头来,宣告着无人知晓的庄严和神圣的胜利。

它是那样的与我不同……

我凝视着它,心中微微震撼了一下。仿佛时间静止,我意识到了什么:这株草其实不是值得被怜惜,它更值得被尊敬!或许它生来便在这一堵墙中,或许它曾绝望过,失意过,但它没有放弃,它在战斗着。

我在那一瞬间受到了一种精神的感染。顽强的生命之所以能被千万篇文章歌颂,是因为它承受的精神永恒不朽:那些坚强不屈的灵魂,他们始终战斗着;无惧风雨与泥泞,却只鼎力前行。尽管他们可能被埋没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他们奋斗积累下的佳酿,深藏心灵中精神的窖藏,早已弥足珍贵。

起了一丝风儿,草摇动起来,我的心回到现实中来:我或许会失意,会绝望,但我需要战斗。草像绿色的火焰燃烧起来,我又感觉:我们又是何其相似。

我回到书桌前,继续奋笔疾书。那一刻也被尘封到记忆的图片中,但不论时间如何流驶,如何洗涤,它将始终留存,崭新如故。

高一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作文4

秋天来临的校园里,总少不了他的身影。

学校的树很多,每当寒意微染时,三两成群的学生总会在路上踩出枯叶断裂的“咔嚓”声。毒伤金黄的阳光的叶片总终凛凛的风中耀武扬威地抖动身子,给校园平添了几分生气。然而这样美丽的时节里,总少不了他忙碌的身影——永远是那件沾着深一团浅一团的污渍的深蓝工作服,卷曲而蓬乱的头发,满手污秽物,一把一把地拾捡烂泥里的枯叶,在搂在怀中,一股脑倾泄在垃圾袋里,略显笨重的身子有些许滑稽。

路过他的学生们,多数会捂着鼻快步走过去,少数人或许并不那么敏感,但也会侧过头,深屏住呼吸。我的女伴有些洁癖,每每碰见他,都跟见了瘟神似的拉我便跑,嘴里小声抱怨道:“脏死了”!

秋雨连绵中,晴空显得尤为奢侈。那日正在上体育课,刚顶着日光跑了两圈,便有几滴凉雨刮上身,待我再跑了小半圈,雨势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我连忙奔向教学楼避雨,回到教室才发现放在操场的书没有拿。再一望窗外已白茫一片,宛如雾气升腾,雨点击打大地的声音如击鼓般猛烈,心里已凉了半截。新发的课本就要泡烂在雨水里了吧,但我除了抱怨,也没有别的办法。

正在这时,我看见班级门口出现一抹深蓝,一抹夹杂着黄褐色污渍的深蓝。他正努力辨认着班牌,终于看清之后,朝班里迟疑地问了一句:“这是你们班同学的书吗?”言毕朝班里人挥了挥我的课本。犹豫之下,我还是决定去拿回我的书,几个带有恶意的坏小子互相挤眉弄眼地笑起来,我的脚步更加迟疑了。

等我走到门口,看见了他却大吃一惊——他全身几乎湿透,头发已拧成一缕缕,满脸的水珠。我问他,这样不要紧吗?他两手把书递给我,朝我露出一个笑脸道:“人脏惯了,没事。”

不知为何,那一笑看得我无比心酸。

匆忙之下,我也没来得及对他说什么,只匆匆道了谢,从此再没说过话。只是他朝我笑起来的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也看清了他的“干净”,看清了自己和周遭同学的“肮脏”。我想,那一刻对我的改变,也许是巨大的。因为我懂得了看人要看心。做人,倘若只有一双干净的手,一张干净的脸,而没有一颗干净的心,又谈何做人呢?感谢那场秋雨,洗去了大地的污渍,也洗干净了我的灵魂。感谢那一刻,那一笑,让我明白了何为“干净”。

愿每个人都能有那洁净心灵的一刻。

高一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作文5

我家附近的大桥边上,常坐着一个拉二胡的老人。他坐在矮小的板凳上,身前摊开放着一个装二胡的包,里面是零碎的、路人给他的钱。

听大人说,那老人的家人都去世了,他唯一的儿子,早早地死在了工地上。他在桥边已坐了十多年了。每说到这儿,大人的脸上便满是唏嘘。

走在桥头,耳边是二胡之声,不算悠扬,也并不完全流畅,还少了声声泣血的凄怆味道。我静静听着,二胡声伴着桥下涌动不息的大河拍岸之声,像时光的长河里时而奔腾、时而脉脉的涌动,粗砺中透着淡然的沧桑。

拉二胡的老人凝神细听着这粗砺的曲调,双眸微阖,随着河水的惊怒,曲调猛地激烈起来。老人翻飞的双手似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与坚定,连着我的心,也激烈地跳动起来。老人紧闭双眼,脸上纵横的沟壑更加深刻,他的头与躯干在热烈地摇摆,恍入无人之境。看着忘我的老人,我突然没来由地觉得,他是幸福的。

一天我路过桥头,看见楼下的小姑娘正坐在老人身旁。小姑娘扎着活泼的双马尾,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闪着无尽的光。她伸出肉嘟嘟的小手碰碰老人,又忽地收回手来,发出咯咯的清脆笑声。老人轻轻放了二胡,伸出粗砺的手来,抚了抚女孩的辫子,沧桑的脸上,是柔和的笑容,耳边还有女孩清澈的童音,“明天,我再把小伙伴带来,和你一起玩!”

暮色微沉,夕阳的余晖下,这幅图景像是定格了似的,平和而恬静,淡淡的,是种宁静的幸福。

有次我问老人,“你不觉得这样的生活苦吗?”

老人微微一笑,未置可否,浑浊的眼微微低垂,似是在思索。久而,才道:“我都是个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多活一天都觉得幸福,还有什么苦不苦的?”

大风大浪后,世界便是一片宁静与祥和,伴着沧桑的回忆,他平和的活着,静静地感知着生活的美好与幸福。他靠着自己的手艺,坚定的活着,平和中又有热烈的涌动。

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老人了。听说他走了,我想,他走的时候,脸上挂着的,应该是幸福的微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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