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补话题的初中作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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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丁,原本是一种遗憾,但还可以让它呈现出另一种美。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缺憾已经存在了,再伤心也无济于事,还不如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它开出别样的花朵。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几篇关于以补为话题的初中作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范文一】:补

  家里要添补新衣了,得先腾些地方。翻箱倒柜,整理旧衣,我一遍遍摩挲着它,竟舍不得将它丢弃。

  这是一件寻常的紫色羽绒服,唯一亮眼的是那可爱的泡泡袖和下摆的大块补丁。是的,它有一块紫色丝绒缝制的、花朵状的补丁,这补丁是妈妈亲手补的。

  那是个寒风凛冽的冬天,新买的羽绒服第一天就在学校被扯破了,狂风试图扯出里面雪白的棉絮。闯了大祸的我惴惴不安,等大人一问,我就立刻号啕大哭。幸好,小时候有我眼中“神通广大”的母亲在。

  宽厚的母亲并未责罚,只哄我她会变个魔术,把衣服变好。于是,翻出针线盒,凑近灯光,母亲一针一线地开始了缝补。捻线、穿针,一气呵成,细心地剪裁好一块紫色的丝绒,将绒边和衣服的撕口用细密的针线亲密无间地连为一体。母亲一边催促呵欠连连的我快去睡觉,一边神秘地在线盒里继续选取着彩色丝线……

  魔术在第二天揭晓。母亲竟绣了一朵栩栩如生的牵牛花作为点缀!掸净灰尘,那朵姣美的花儿跃然衣上。喇叭状的花朵纤瘦有度,用白色丝绒配合勾勒出轮廓;中间墨绿色的茎叶肆意舒展,甚至连叶脉都清清楚楚!母亲补衣的手艺简直妙绝!我却还记得,第二天我穿衣时,看到的不仅是补好的衣裳,还有母亲补衣服留下的红血丝的眼睛,疲惫却明亮,笑意盈盈地帮女儿穿衣。

  走出回忆,我叠好那件衣服,重又放回衣柜,又开始收拾起不穿的衣服。选衣、叠衣,下手竟觉得生疏了许多。我恍然记起,竟好久没帮母亲做家务活了!

  抱着一叠衣服走出房门,母亲显然很惊讶,却又笑了,笑得灿然而美丽。我放下衣服,紧紧地拥抱母亲:“妈妈,我会补上做家务的时间的!”还会补上对您缺少的关心!我在心底悄悄地说。

  爱不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它是温情,是关心,在细微点滴处闪光,恰如那件打了补丁的紫衣!

  【范文二】:

  补

  一天,上综合课时,老师让我们制作一份小报。“嘶”的一声,我一不小心,把刚做好的小报用胶带粘破了,弄出了一个小洞。我惋惜地认为小报报废了,这时同桌在小洞上面贴了一张与小报内容相符的小贴画,使小报别具一番美丽。

  小报上多了一块补丁,望着这块补丁,我陷入了沉思。补丁,是一种对不足的弥补,却别有一番美丽,人生不也是如此吗?

  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群人围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就好奇地挤进人群。在人群中间是一位没有双臂的中年男子和他的妻子,那位中年男子正在用脚写字。只见他熟练地用脚翻开宣纸,夹住毛笔,将笔尖沾饱墨汁,在宣纸上流畅地写起来。那字苍劲有力,让我肃然起敬。眼前的无臂人俨然就是一位书法家。

  他叫杨兴东,原来是一个普通的装修店店主。他的一生本应是充满希望的,拥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可是命运没有眷顾这个人,在他的事业蒸蒸日上时,一场意外的电气事故夺去了他的双臂,也夺去了他的幸福。失去双臂后,连吃饭、喝水等一些最简单小事都需要别人侍候,他的生活立刻陷入了困境。

  可是,他没有服输,并向命运发起了挑战。

  他凭着自己幼年时的爱好,开始练习写毛笔字。要让脚像手一样灵活,写出一笔好字来,简直不可思议。脚既不如手灵巧,也不如手有力。用脚写字实在不容易,他一次一次地用脚夹起笔,笔却一次一次掉下。飞溅的墨汁染黑了宣纸,他也流下了汗珠,可是他还是一次一次地用脚夹起毛笔。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时间一年一年的流逝,在他的脚下不知写满了多少张宣纸,磨光了多少支毛笔,终于,他练出了一脚好字。练字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卖字挣到了钱,从一个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变成了一个可以自食其力的人。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精神,为生命打了一个完美的补丁。

  我买了一幅他写的字珍藏在家中,每当我看到这幅字,都会被它感动,它使我明白:当不足已经存在时,我们没有必要抱怨,需要的只是为不完美的生命打上一个完美的补丁。

  【范文三】:

  补

  有一天,妹妹拿着一件后背上有很大一个口子的衬衫,惋惜地说:“一百多块钱买了件衬衫,才穿了几天就不能穿了。”母亲接过来左看右看,说:“我帮你补补看。”三天后,再看那衬衫时,我惊呆了:那不规则的口子全被细细的白丝线手工缝合,呈树枝状,看上去就像北方冬天的雾凇一样,美极了。为了强调这种效果,母亲特意在树枝下用花棉布拼贴了一个胖乎乎的小雪人和森林木屋。一件本来被毁得不能穿的衬衫,现在变得这么独特。我赞叹道:“太漂亮了,就像艺术品一样。”

  补丁,原本是一种遗憾,但还可以让它呈现出另一种美。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缺憾已经存在了,再伤心也无济于事,还不如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它开出别样的花朵。

  台湾知名画家谢坤山从小贫寒,很早就辍学了。12岁时就到工地打工,用那柔弱的双肩撑起这个家。命运没有垂青这个懂事的孩子,且总把灾难降到他头上。16岁那年,他因误触高压电,失去了双臂和一条腿;23岁时,一场意外事故,又使他失去了一只眼睛。随后,心爱的女友悄然离他而去……

  面对命运接连不断的打击,谢坤山没有因此沉沦。为了不拖累父母,他毅然选择了流浪。他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给生命一个美丽的补丁。

  在流浪的日子里,谢坤山渐渐迷上了绘画,经常去艺术学校旁听,学习绘画技巧。没有手,他就用嘴作画,先用牙齿咬住画笔,再用舌头搅动,嘴角常常渗出鲜血。少条腿,他就“金鸡独立”作画,通常一站就是几个小时。他尤爱在风雨中作画,捕捉乌云密布,冷风吹袭的感觉……在他人生困顿时,一个漂亮的女孩被他的执著与坚强感动,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走进了他的生活。

  有了一个支点,从此谢坤山更加勤奋作画,多次参加绘画比赛并获奖。后来他成了一位有名的画家,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在他的生命中,一幅幅获奖的画,美丽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女儿,是他人生最美丽的补丁。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不可能总是完美的,生命中有伤害、病痛、残疾等。伤口已经存在,就不能指望通过展览伤口来博得同情,那没有任何意义。我们能做到的,就是用补丁缝合伤口,并且还要努力在“伤口”上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像谢坤山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残缺的、不完美的生命打一个完美的补丁。

  【范文四】:补

  当今之世是否有人发明了“万能补药”?我孤陋寡闻,不得而知。市面上那些名目繁多的“多功能”或“全方位”的补品倒是琳琅满目,目不暇接。至今我还是搞不明白,对于单单缺少某种维生素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将其他十数种维生素或微量元素似搭便车般地“补”了进去,是何道理?甭管需不需要,补得补不得,“严嵩做寿”那样,“照单全收”,一股脑儿补进去再说。这使人联想起市井街头那些江湖郎中吹嘘他的药能“通补五脏,包治百病”的情景。进而一想,这也不足为奇,所谓“存在即合理”嘛!人世间有轻听轻信的,就有胡编乱造的;有盲从瞎跟的,必有王婆再世的。

  补者,因“虚”而为,因“缺”而设。不虚不缺,何补之有?譬如路有凹坑缺损,以土填之则成平坦大道,人行车驰就畅通无阻,此土填补得当,是正理也。若有好事者,在平坦大道上垒之以石,堆之以土,却巧言以防日后道路凹塌而备用之,这道路还能畅行无阻吗?人的身体不也如此吗?你若不虚不亏,就没有必要事先“备战备荒”。瞎补滥补,必自作自受,自讨苦吃,不壅滞堵塞才怪!超出正常生理需要的“补”,影响正常生理功能的“补”,有百害而无一利,这种补法不如不补。

  有人说:缺啥补啥,不缺不补,既然如此,那中医方剂中的“当归补血汤”不也加入了补气药黄芪吗?问得好。《汤头歌诀》云:“当归补血有奇功,归少芪多力最雄。”此方不但用了黄芪,而且黄芪用量则是当归的5倍,即补气药的用量大大多于补血药。何也?这是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且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而产生的名方。中医认为,气属阳,血属阴,气血互根,“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有形之血不能自生,必得阳气温煦才能生长,即所谓“阳生阴长”,气旺而血生是也。玄机奥妙正在于此。这与那些毫无根据,随心所欲的缺一补十,动辄就全方位大部队进“补”之举,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有道是:“是药三分毒”,“药补不如食补”。然“食补”也有讲究。餐餐鱼肉蟹虾,天天满汉全席,看似享福,实乃酿祸。被联合国誉称为“长寿之乡”的江苏如皋,百岁老人数以百计,耄耋老者遍及乡里;又广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荒野山村,百岁老人多达70余人。恐怕不是“补”出来的吧?也不是靠肥鱼大肉吃出来的吧?情况恰恰相反,这些“长寿之乡”,大多是在山区,人们生活上也较为简朴,他们大多以瓜果野蔬、粗粮杂食充饥。世间事有时匪夷所思,千方百计地寻仙觅方,一味地补这补那,吃这吃那,欲求长寿之道,往往适得其反;而因环境使然,不知“补”为何物者,每每延年益寿。真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看来,靠钱买不来寿命,盲目进补,补不出健康。当然,如果认为贫穷就能长寿,那也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健康长寿是个综合因素问题,由“长寿之乡”,我们可领悟出一道理:“节食”是长寿之要诀,“节食乃大补之良方”。

  发人深省的是,任何事物都有个“度”,人体所需营养物质当然也有个适度与否的问题。超过了“度”,则过犹不及。由此可知,盲目进补,大可不必。“韩信用兵,多多益善”之说不能引伸到“补”这方面来。据悉,西方无“补”一说,西洋参原产地在美国,却未闻汤姆大叔将花旗参当做补品享受。国人以补为贵,虽各地补法不尽相同,而“补”却成为中国人的一种古老情结,一种嗜好,一种向往。而欧美等科技经济发达的国家,他们重视的是科学的饮食结构和营养的合理搭配,讲究营养与个体需要的平衡。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一味地因循守旧,甚至抱残守缺,再也不该提倡了。

  【范文五】:

  补

  不周山巅,有一女子茕茕孑立。

  “西王母请女娲氏赴昆仑山共饮瑶池仙酿。”有青鸟飞来,向她传达自家主人的邀请。

  她莞尔,捏了个诀,便驾云向昆仑山飞去。

  昆仑仙境。瑶池。

  “女娲氏为何愁眉不展?”西王母放下酒樽,问道。

  “四方之神中的祝融和共工不和,近日来二人已多次发生冲突,长此以往,终是不善。”她蹙着眉,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他们之间,向来是不和的。”西王母淡淡说道,“倒也平安过了几千年。”

  “可是,”女娲顿了一下,道,“我怕的是,他们如此闹下去,终有一天会将天地生灵祸害。”

  西王母抿唇一笑,不再言他。

  回到不周山后,女娲总是心神不宁。她时常立于不周山巅,俯瞰大地上的生灵。人类、飞禽、走兽……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充满生机。

  可是……若是有朝一日这般美好的世间遭到破坏,该怎么办?女娲不敢去想,只有长叹。

  所以,当西方之神蓐收告诉她公共和祝融在不周山脚发生争执且大打出手,并因此触怒不周山神时,她简直要疯了。

  “混账!”她怒火中烧,恨不得去扒了两个肇事者的皮。

  “九州之生灵……危在旦夕……”蓐收最后说的那句话,她始终忘不了。

  真的是逃不过的……劫数吗?

  火,铺天的大火;水,滔天的洪水。天地间的生灵,在这水与火之间,奋力呼喊,哭声震动天地。

  女娲看到这样的情景,不禁落下滚滚热泪。人类啊……她千辛万苦创造出的人类,就这样被水火吞没,被野兽恶鸟吞食。而她,只能站在云上,眼睁睁地看着惨剧的发生,无能为力。

  无能为力?不,不会的!

  “女娲氏,西王母派青鸟传话,不周山东七百里有五色石,炼之,或可补苍天……”蓐收立于她身侧,低声耳语。

  五色石……好,她记住了。她纵身而起,向不周山东飞去。

  采石……熔炼……一夜一夜,她都在辛苦忙碌着。如此三日后,一声巨响,将她蓦地惊醒。

  “天……塌了吗?”她紧抿着唇,面色苍白。突然,她莞尔一笑,俯身抚着这她脚下的一只老鳖。这只鳖,是她创人之初一并造的,跟了她也有千年了,极具灵气。

  “只能对不起你了……”她抚着老鳖粗糙的背,爱怜地说,“你可愿意,为天下苍生牺牲自己?”老鳖抬起了头,朝她眨了一下眼睛。

  于是,她砍下老鳖的四足,暂时撑住了天地四极。

  七日后,五色石终于炼好。

  “蓐收,我此去补天,怕是要耗尽我毕生的灵力。若我此去无法回来,麻烦你统领四方之神,替我照顾好我的子民。”

  蓐收沉吟许久,终是应了一声:“是。”

  女娲又笑了。突然灵光一闪,她已化作人首蛇身的模样。只有如此,她才能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去补救暴怒的天。

  “我的子民……再见了……”女娲托着五色石,飞向天的缺口。同时她也融入了云层之中。

  苍天补,四极正。天地生灵终归安宁。可是,女娲不在了。不,她还是在的,天边那五彩的祥云,不正是显出她手托五色石的模样么?

  西王母立于彩云之下,仰望苍天。她招来了青鸟,轻声笑道:“女娲,放心吧,今后我会让青鸟,为你的子民带去吉祥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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