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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读书笔记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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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懂了一些道理并且认为为人处世要机灵、乐观、一心向善,不可自私自利等。我还知道了一些国家的风俗,一些国家的生活方式、衣着、习惯、节假日等,还知道一些国家名称的由来,一些人信仰上帝,并称之为耶和华上帝。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圣经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圣经读后感1

人类把地球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成了地球的统治者。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叫做《人类曾经被毁灭》(听说已经遭禁,为什么不容假说呢?里面的例子有许多都是被封锁的,就是闭上眼睛。),整本书根据无数的例子、古代世界到处都相同的神话和科学的数据证明了下面这个科学假说:中国天神话中的“天”、甲骨文中的“天”与现在的天根本不是一回事。那是一个有形有体的天——它就是现在天空中的月亮。大约在15000多年以前,一艘来自宇宙深处的外星人飞船——月球宇宙飞船驶进了太阳系,并降临地球近地轨道,悬浮在中国西北地区的上空,低得仿佛一踮脚就可以摸得着,传说中的神降临了地球。月球宇宙飞船上的高级生物降临地球后,利用地球动物基因,通过剪切、拼接、重组,创造了人类。之后还教育了人类,有了人类的第一代文明。《周易》、中医、金字塔都是这一代文明的遗留物。由于当时人的理解能力还不完善,所以高级生物只教给了方法,没有讲原理,这就造成我们现在对中医的原理一无所知。后来月球飞船中爆发了骇人听闻的战争。被击伤的月球宇宙飞船被迫飞离地球,“天”与地发生分离,诱发了滔天的大洪水,吞没了平原、谷地上的一切生灵。侥幸活下来的高山牧羊人没有能力把第一代文明继承下来,而是发展起我们今天的物质文明。

在《圣经》当中,当上帝知道了夏娃带领亚当偷吃了“知善恶果”后,十分震怒,他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上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于是,上帝将他俩赶出了伊甸园。“知善恶果”在这里代表一种知识、一种文明。不同的文明对善恶的看法相去甚远,大洪水前文明的善恶标准肯定与今天物质文明的有所差别。上帝就是告诫后人应当延续大洪水前的文明模式,否则,人类社会将要遭遇意料之外的困难。本来,人们以为上帝自私,不让人类发展如此好的物质文明:动物被驾奴了,沼泽被疏干了,江河被防治了,森林被开发了,荒原被耕种了,时间被计算出来了,空间被测量出来了,天体运行被识破了,海洋被横渡了,高山被跨越了,世界各地都被打上了人力的印记。但是近年来,环境保护的广泛开展,掀起了对于发展物质文明的反思。另外,西方的科学主张“还原论”,即杯子由陶瓷做成,里面有分子,分子里有原子……而人原来都是具有“整体论”的思维模式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还原论”出现了许多弊端,许多学科已经开始向“整体论”转化。人转了一个大圈,最后回到了当初的起点。看来上帝是够英明的,在人类初期,他了解物质文明将给人带来的困难。 这个文明的转化目前人类是没有资格的。人类离取消“征服自然”的口号还需要时间。但是,人必须对自然界保持基本的尊敬,否则,就难保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幸好,人类仅仅处于文明发展史的黎明时期,离太阳变冷还有十几万年光景,我们不必期望过高。文明的等级越高,歧视就越少。原先的.奴隶、奴隶主阶级歧视已经消亡,国籍、肤色、种族歧视已经逐渐消亡。当人之间的歧视消灭完成后,剩下的是逐步消除物种歧视。对实验用动物是物种歧视的一部分,终有一天,我们的后代在回顾20世纪我们在实验室的所作所为时,将感到恐怖与不可思议,正如我们现在回顾古罗马竞技场中的屠杀于18世纪的奴隶贩卖时赶到恐怖与不可思议一样。随着歧视的消亡,人类的文明一定会改变。依照现在的观点,若消除物种歧视,那么难道不可以吃生物、踩死生物、消灭微生物吗?自然界原是弱肉强食,人类的文明抵抗它并逐步地从同阶级推广到全人类。再要推广,难道教猫不吃老鼠?

所以说,用现在的观点看,消除物种歧视、弱肉强食是不可能、不应该的。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有必要知道,如果人的价值只在于掠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那么人类与自然界的其他动物就没有区别。我们今天的探索决不是为了沉浸在辉煌之中,而是为了明天的道路更宽广。科学的尴尬正面对上帝的嘲笑,源于环境的压力,改造、占有物质资料的道路已经受到了反思和怀疑,人类转了几千年的科学圈子,又回到了当初的起点。

圣经读后感2

当我捧起这本书的时候,我陷入了思考……还记得初二那一年的圣诞节前夕,我跟朋友去到教堂,看得了许许多多的徒,听着他们唱诗班唱诗,要博爱,要信奉上帝,得从善……

总之,在他们身上,我似乎感受到一股神秘地,令人向往的气息……

《圣经》被当今人描述为“最伟大的书”。原因是它对历代人们无穷无尽的影响,虽然《圣经》完工于2000多年前,但它至今依然影响人们。我对《圣经》一直充满着好奇,我从小也对宗教方面的东西有兴趣,于是就读了这一本书。古往今来,人们都给宗教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让人敬畏而又好奇。而我也读过了《圣经》一书后,去粗略领悟个中缘由,试图了解基督宗教的文化。

这本书分为新约和旧约两部分。新约讲的是上帝创世,挑选子民,子民的一次次坠落与上帝给予的一次次拯救;旧约讲的是耶稣和他门徒在世间传道的故事。圣经总体来说就是上帝教导人们要多行善的故事。其中写了许多勇敢、忠诚的信徒,同时也写了一些背叛者。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知道宗教是一种相信并超自然生物作为共同特征的一种世界观。读完《圣经故事》给我的感受是: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但有时人类却有背叛上帝,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下,善恶并行着。所以我感到很矛盾。

而从这本书中,我们有时会缺少一样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一个万能的上帝,他几乎无所不能,但在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他们失去了爱的能力。而耶稣是不可能会被激怒的,他有着一颗同情的心。他讲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人们自相残杀,耶稣痛心疾首。所以耶稣以他那淳朴而伟大胸怀贡献出了一剂良药——“爱”。而这也是整本书的核心与我所学到的最伟大精华所在。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年轻的大卫》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勇敢的少年,名叫大卫。他很勇敢,他曾经把巨人耶利亚打死了。而且只用了五颗石子。扫罗很妒忌他,因为他便想把大卫杀死。幸亏扫罗的儿子——约拿单保护了大卫,大卫才没被杀。而另一个原因则是上帝与大卫同在。

我读了这个故事,感想很深。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遵守应该遵守的规矩,否则将到应有惩罚。谁从困难中解救了我们,我们就应相信他,赞美他。不能忘恩负义,应该知恩图报。

而在这里,并不是说我要去信奉上帝,只是让我觉得,在我们社会发展中,某些宗教某些精神也是值得提倡的。只是,我们必须学审视,批判接受。

我知道,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似乎每个国家都试图用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来束缚自己的臣民。古往今来,这样例子并不少见,如中国古时候的汉朝主张的儒家思想,宋朝主张的理学思潮……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要遵循在弘扬主旋律基础上发展文化多样性的原则。无产阶级是无神论者,然而我们应有博爱的精神。而我们也应要适合社会发展,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圣经读后感3

《圣经新约》中《马太福音》记载:耶稣诞生时前来送礼的三位贤人——麦琪,他们最早带来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因此,人们都希望自己在圣诞日那天获得最有价值与意义的“麦琪的礼物”。

全都在这儿了,一元八角七

我得承认,这的确是个一贫如洗的家庭。

年轻的少妇德拉掂量着手中的钱币,反复数了三次,我猜她该是羞愧难当,但又不得不紧盯着手中那个把枚钱币的。羞愧难当自然是她的自尊让她不屑于那种掂斤播两的交易,而移不开眼反复确认的行为却是意识终于向物质妥协了的一个证明。她多么希望自己拥有的可不只是这点不起任何作用的小钱。而残酷的事实便是:即使她再怎么怨恨的看着安静中的钱币们,她也依旧只有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也许真像作者说的那样:“她除了扑倒在旧睡椅上哭之外,显然别无他途”。要知道,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不会找到任何可以炫耀的东西。

从来没有装过信的信箱,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按响过的门铃,加上此刻看了也只是徒增尴尬的名号与为数不多的家具,她与她亲爱的丈夫的这套房子被形容成是“真正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

若一定要说有什么能让人感到一丝活气的事物,大概也就只有这对夫妻了。书中写道:“每当詹姆斯回家走进楼上房间时,詹姆斯太太——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并热烈拥抱他。”这样的情景的确能给人些许安慰,至少告诉我们,之后在这间简陋的屋子、贫乏的家庭中发生的故事,并不会显得过分冷漠无趣。

小说的背景简单明白得正像德拉手中的一元八角七。而发生在简单背景下的一个值得期待的故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不是吗?

那条表链,那套发梳

我得承认,这对夫妻确实是费尽心思的想给爱人买一个合适的礼物。

曾经夫妻两人各有一件引以为豪的东西。吉姆的金表与德拉的秀发。德拉的秀发使女王的珍珠黯然失色,吉姆的金表将让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

作者毫不吝惜笔墨的向我们反复说明德拉褐色的美发。也正因如此,她卖掉长发的情景让人心痛不已。我想不出在一分钟犹豫里,她脑里闪现又推翻了多少筹钱的主意。她的挣扎最终在泪水中结束。当她面对冰冷的买主时,她该是不安且不甘的。但此刻于她而言,又有什么会比给丈夫的礼物更重要?只损失头发那是再好不过的了。她用这笔钱买了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她的心情轻松而雀跃,她的心思简单而明白——这链子匹配金表,吉姆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于是德拉的美发换了白金表链。而另一刻,金表被吉姆卖出,换来的是却一套昂贵发梳。

命运戏耍了这对贫苦的人儿。他们失去了各自的珍宝,而那礼物似乎却是无用的了。可是因满载二人情谊而显得格外可贵的表链与发梳,真的就比不上那徒有美丽的金表与长发?

聪明而敏感该猜到,答案是否定的。

德拉抬起泪水迷蒙的双眼对吉姆说:“我头发长得飞快!”吉姆用平常的口气告诉德拉:“我卖掉金表为你买了发梳。”二人看到对方的礼物后,都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后悔。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对方的爱与欣喜,都已经得到了。

圣经读后感4

圣经的故事中,有着多倒数不完的小篇故事,有着像在读历史故事一般,但是里面有很多的斗争,就如同中国的历史一般,可是在这之中,不难看出,有些斗争都是因为信奉,有些就现在看来不明智的举动,也是信奉的缘故,为什么会这么说,就像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进而杀害了自己的孩子,虽以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人道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会因为这样一个你认为的神,杀死自己的小孩,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我觉得不管从那个角度看来都有他的好与坏,所以我觉得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然而也因为信奉这样的问题,引发了许许多多的争端,当然斗争是难免了。而大家耳熟能闻的摩西的故事,也是在斗争中,所遗留下的故事,当然摩西的一声令下,就使得红海自己分开,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今的我们听起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这不也为此篇故事,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会藉由摩西的例子,最主要就是要说明,在圣经故事中,很多的篇幅,不难看出充斥着神秘的色彩,所以,在这之中,也可以了解到人们的信仰虔诚度,以及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可说是息息相关的,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假设今天上帝的理念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当然是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并不会以自己的思考模式来判断,就算命令下达是错的,但是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所以这样的话,可以说是在过『上帝的生活』,这样的话根本是由别人在支配你的生活,

好像魁儡一般,说起来也真的蛮可悲的,这都要怪太过于忠于上帝。还有你知道,世界上第一个家庭悲剧,是发生于何处吗?

就是亚当跟夏娃所生的子女,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而主要的忌妒之心,却是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所要述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说影响的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进而使得他们引起了杀机,那么如果假设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跟可悲的。

我并不否认神的存在,但是,按照说法,认识神创造的,那么,神的意愿应该是人类按照自己的思维生存,而不是人依附着神,否认科学,否认自然,甚至否认自我。

圣经读后感5

假期里的每一夜,睡前我都会翻看几页《圣经》,转眼间厚厚的一整本犹太教经典就这样被读完了。在我双手放下书的一刹那,我瞬时间陷入羞愧、迷茫、忏悔之中,以至于直到现在这种复杂的心情才得以平缓。很久以前,有位朋友就告诉我说,像《圣经》这样具有宗教信仰的书,绝不能以过于严肃的态度去阅读,如今才领悟到此番告诫的含意。

《圣经》分为两部分:新约、旧约,它的文字古奥、线索繁杂、卷帙浩繁,除了着意渲染上帝耶和华的言行、威严、力量和犹太教的教义、教规、信条以外,还有些篇章是古代巴勒斯坦、埃及和两河流域各民族的神话故事、历史传说、人物传、略训诫律法、诗歌谚语和小说传奇等。全书除了时代尚可追溯外,没有明晰的写作顺序,唯一一点便是以上帝的创世纪来揭开帷幕,从而以宗教来解释了人的由来。

首先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与区别上来讲。什么是科学?科学就是对事物的客观反映,而不应该是自然的主宰。当下的情况恰恰与之相反,科学正在走一条恒定的道路,本来是作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科学竟在做着背道而驰的事情,科学禁止了一切科学以外的认知,使人们逐渐形成一种观念,将那些科学以外的东西称为伪科学,强迫自然符合科学,见到不合理的就闭上眼睛,使得科学成了一种迷信。这还并不完,《圣经》中上帝曾一度严令禁止人类的先祖们去吃那知善恶果,上帝又因亚当与夏娃的失信而将他们赶出伊甸园,这真的是上帝的自私表现吗?非也,上帝了解人类那对自然改造以获得物质满足的无止欲望,他老人家甚至预想到了今天这个社会,动物被驾驭了,沼泽被疏干了,江河被防治了,森林被伐倒了,时间被计算出来了,天体运行被识破了,世界各地都被打上了人类的印记。但是近几年来,人类对于环保的重视也缓慢了自然报复人类的脚步;与此之外,西方有些学者打算复古的还原论也悄然萌生,这如同带人兜了一个大圈子,将大家最后领回了起点。由此看来,上帝的确比我们要英明得多,他了解物质文明给人类带来的灾害。

其次是某种意义上的罪恶感,人从出生起身上便背负着罪恶。羊羔们勤勤勉勉兢兢业业为那罪消弭,却不知罪从何来,仅仅是因为那本不该食的善恶果吗?传说中的善恶果能使人获得无上智慧,《约伯记》中曾说过智慧的价值无人能识,在活人之地也无处找寻在智慧书中,他说:智慧为首,所要得到智慧,用你一切的所得去换取智慧于此,竟不知,究竟于上帝眼中,智慧被置于何种境地,纵然智慧被上帝所抛弃,纵然智慧会使人堕落,我也不会轻易将其抛弃。以我之见,罪并非由智慧而生,却是由智慧而被发掘的,而人拥有了智慧便拥有了罪,或是因为,人有了智慧从此便和罪恶有了纠葛不清的关系。而最初的原罪,其实只是因为人违背了神的意愿。人由神从尘土中所造,本身就没有违背上帝的权力。而之后的罪,完全是由心中的种滋生出的。于上帝看,罪是丑陋的;于人看,它总会饰以靓丽的外衣,否则人怎么会受到一道又一道禁不住的诱惑呢?

最后《圣经》上所揭示的就是爱,最紧要最切实的爱,因为爱能够消弭罪,准确地说是减轻罪过,这也是我个人推崇本书及天主的重要原因。宗教总是会有消极的一面,在我看来《马太福音》的那段《捕风》可能就要列入其中之首。排除这些,信仰,给予我们的博爱思想便成为其自身的有力支柱,使得更多信徒的存在成为一种可能。而并非儒家的方式使人们遵从一种社会潜规则。人们需要幸福、快乐、自由、活力以及寄托,人们希望摆脱痛苦、折磨、郁闷以及失落,所以《圣经》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种传载信仰的工具,教会了人们以一种谦卑的姿态生存于世。

这就是《圣经》,一个真实的《圣经》。

小痣感到从未有过的震撼,为这世界上还有自己根本没有到达过,无法想象的地方而感到疑惑惊悸,而且,居然还大得无边无际?他觉得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谎言,与金鱼们生来善于夸耀色彩的本性如出一辙。谁不知道鱼缸才是我们的家园,也许不是惟一的家园,至少我们确实听说过还有别的一些鱼缸,我们的姊妹兄弟有的就生活在其他的鱼缸里。但怎么还会有和鱼缸截然不同的地方?而且是我们鱼类的家园?我们的诞生地?我们的回归地?不可能绝不可能,他们一定是疯了!小丑鱼一定仅仅是一条疯掉的金鱼,大海一定是他的臆想。这样想着,小痣才觉得安心而坦然了。

但从此,七彩的小痣开始感到总有什么事情开始不对劲。当阳光照进鱼缸,照到他的小窝里,他似乎从亮光里嗅到一点神秘而欢欣的气息,是什么呢?小痣想,是大海吧?无论怎样,大海的概念还是种在了他的心里,他奇怪,自己怎么从来就没梦想过会有无边无际的地方呢?难道我不是一直很讨厌鱼缸吗?不是每次游到鱼缸的玻璃边界时都很绝望吗?我不是一直都渴望畅游无阻吗?难道我天性里的这些渴望都来自大海?想到这些,他有点快乐起来了,开始吐着泡泡,并梦想也许跳出窗外,就能落进大海里鱼缸里其他的金鱼开始嘲笑小痣,他怎么能把一个传说当真呢?谁能证明那是真的?就算那是真的,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他们骄傲地背过身去,决定冷落这个头脑发热的家伙,让他自己犯傻,他们相信,过不了两天他就会清醒过来

有一天,我路过一条小街,在某个窗口外面的路上,发现了两条小金鱼,一条是七彩的,一条是蓝色的,他们躺在地上,鲜艳的鱼鳞异常干净美丽。他们也许没有如小丑鱼一样,跳出窗外,进入大海,但至少,他们跳出了鱼缸,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陆地的东西,是与鱼缸截然不同的,可以让他们枯竭而死。至少,他们曾在鱼缸里梦想并相信过大海,于是,他们也就在大海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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