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惯为话题初中作文600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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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的确是一种伟大的品质,它可以维持人做为一个正常人生活起居的所有活动而不至于忘了吃饧睡觉时时害怕饿死或冻死,一个人拥有了一个良好的习惯,会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会使一个人终生受益无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习惯为话题议论文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习惯

  我习惯了我的习惯,也不想改掉那些习惯……

  我习惯边写作业边听歌,我习惯一个人在家。我习惯边吃零食边看电视,我习惯聊天,习惯和朋友聊聊私房话。我习惯收集一些八卦新闻,我习惯收看最新娱乐资讯。

  我习惯穿休闲服,运动鞋,习惯受伤害时掉眼泪。我习惯走着淋雨,不管多大,习惯回家后就翻箱倒柜地找零食,不找到不罢休。我习惯每天被男生欺负,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习惯偎在朋友身边,像个跟屁虫。

  我习惯在学校里就写大部分作业,习惯在书上贴一两张贴画。我习惯在父母睡着后,照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从同学乃借来的书。

  我习惯在早晨老妈的催促下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等她走后继续蒙头大睡。习惯把看过的书再看几遍,对新书毫无兴趣。习惯不停地更改QQ网名,习惯把头像换成非主流的。

  我习惯了我的习惯,也不想改掉这些习惯,因为它们带给我太多太多的乐趣!

  习惯

  每个母亲给予孩子爱的方式或许会不同,但她们的目的是相同的——用生命诠释爱,让爱成为一种习惯。

  最痛的幸福

  有人说,人一生中最大的痛就是母亲分娩时的痛。然而,当母亲听到孩子那“哇、哇”的哭声时脸上洋溢的幸福,你愿意说是痛?痛并着快乐、幸福!其实,我们还没有出生就在享用着母爱,“十月怀胎”或许是母亲的天职,可是在那十个月中,母亲是那么小心翼翼,那么艰难,对母亲来说,这难道仅仅是“十个月”的时间概念?

  那盏不灭的灯

  小时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小屋里总有一盏不灭的灯。

  长大一点,该上学了,家里厨房的灯总比别人家的先亮,尽管有时只有一个荷包蛋和一点剩菜剩饭,或许还会伴随着我的埋怨,但那盏灯依旧亮的最早,为此母亲患上了失眠。农村的家庭都不富裕,小孩子能穿一件新织的毛衣就可以炫耀半天,惹的其他小孩那么羡慕。可是那样的一件毛衣花费了母亲多少个日夜啊,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疲惫的脸色,还有那些机械的动作。就是这样,还不领情,再大一点的时候,看到别人穿着买的羊毛衫,就成吵吵嚷嚷的……

  再长大一点时,终于明白了,原来那盏不灭的灯就是母亲的爱,灯油便是母亲的心血。

  断了线的风筝

  “凡事不能太强求,须知道控制我的是大自然的风,而不再是手中那断了的线……”

  青春岁月了,听到母亲的责骂时,会顶撞,有时也会恼火,总认为母亲成了自由的羁绊,限制着游戏时间,束缚着一颗渴望飞翔的心。

  终于,有一天母亲答应让我试飞,她说,不要飞的太高,否则在风雨中会被吹的支离破碎。在母亲的拌护下,终于慢慢习惯了风雨的日子,不在惧怕。而今呢,为人处世,原本方正的棱角已有些圆滑。

  断了线的风筝,越飞越远,渴望落下时才明白,控制我的已经是大自然的风……

  从北方到南方远离了家,才体会到什么叫家的温暖,什么叫母爱。自从我们呱呱落地,到长大成人,这其中的坎坎坷坷,风风雨雨,有哪一点、哪一样不牵动着父母的心!又有哪一点、哪一样不连着父母的牺牲与奉献呢?一碗饭菜或许是那样的简单,可母亲竟做了一辈子,母亲的双手由白皙变的粗糙,我们认为那仅仅是岁月的痕迹。冬天,冰冷的水中依旧是母亲的双手,已经皲裂的双手,可是有几个儿女为母亲买过一双防水手套?

  今天,许多农村里依旧忽略着母亲节,平平淡淡,一如既往;城市中或许儿女都记得母亲节,会让花店的人为老人家送上一束康乃馨,可那里面有多少爱,更多的是一种社会的潮流吧?!难道我们就那么忙,陪老人家吃顿饭、说说话,或许半个小时而已啊,不是我们没有时间,而是借口、理由、应付太多。

  无论我们怎样对母亲,母亲都依旧爱着我们,或许是血浓于水吧,可是我们不要以为那是理所当然,因为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的。

  母亲节快到了,希望大家提前安排一下,在母亲节那天腾出一点时间,为母亲祝福一下。虽然母爱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我们做儿女的,不要让母亲在自己的节日里失望也变成了一种习惯……

  习惯

  一位年轻人,他是一名教师,每次上班的路上,看见地上有小食品袋、易拉罐等,他都会弯腰拣起,走上几步,放进垃圾箱内,然后吹着口哨,继续前行,满腔热情地去迎接新一天的工作。

  每一次拣拾垃圾,他都做得那么自自然然,仿佛那路面是他一个人的。

  也经常走在那条路上的人,受了那年轻教师的影响,也开始弯腰随手拣起看到的垃圾,把它们丢进垃圾箱。如果看到了垃圾在路面,不去拣拾就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这些路人的习惯,影响了更多的人,那座城市变成了一座洁净的城市。

  那座城市的人这个良好的习惯影响了外地人,影响了许多的外地人,于是这个好习惯就被带到了许多的城市……

  哦,原来一个人美好的习惯可能改变这个世界呢。

  习惯

  我不知道生活它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总是会觉得无聊,总是摆脱不了郁闷和烦躁。

  凌迟是古代一种非常残酷的死刑,它会把人一块一块地割成三百多块,然后才能让你死去,我想可能会在行刑之前在他的嘴里塞上一块破布,以免他发出阵阵惨叫,否则也许死的不是一个,会是一群了。在他折磨致死的过程中,也许最痛苦的会是行刑者,他不但要小心翼翼提着胆子慢慢地割,以保证在割完三百刀之前不让他的受刑者受不住死了。不过做到这一点还真够难的。还要根据受刑者的身体状况,割多割少,割深割浅都会随时要了他的命,也同时要了自己的命。中国人从来都是艺术家,把如此残酷的一种刑罚变成了艺术。也许古代的行刑者还会分成N多种,每一种都有绝世的行刑本领,我没办法考证他们是否会经常从恶梦中惊醒,汗湿枕巾。但我写这些东西的确有点变态。就像这变态的生活在我还有知觉的时候一点点地折磨着我。

  生活在一种变态的环境中而不变态是不正常的,也许生活在精神病院里的人是正常的,但他们不能以正常的态度去对待他周围的人,但他却无法用正常的方式去发泄。所以,对于他所处的环境来说,他是不正常的。因此,我可以得出这么个结论,对于我所处的社会来说,我不是疯子就是异类。

  生活就这样在一系列的习惯中重复和延续。

  道德,法律,我相信所有的哲学家都是痞子,虽然并非所有的痞子都是哲学家。在古今中外那么多自杀者中,有很多诗人,作家,而哲人如尼采之类的却是疯了的。疯了也许是一种解脱的方法,那和死了也没什么不一样。如果说死可以逃脱的话,那和不死去承受也没什么区别,如果承受的话也大不了一死而已。痛苦的结局也许并不是死亡。但他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却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所以我宁愿选择自杀,在我有可能疯之前。

  小时候,外婆留给我的印象便是老年痴呆症,还有一种家族性的偏头痛。而我直接遗传了她的这点。所以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我的老年会和她一样,也许会更惨。因为呆了不如死了干脆,而且可以完成今生最完美的愿望---死亡。不管是否那边是天堂。也许在天堂我会后悔没去地狱看看是什么样的。而事实上,那不是探索或猎奇精神,恰恰相反,只是无所谓而已。真正无可救药也就指这种状态了。

  习惯的确是一种伟大的品质,它可以维持人做为一个正常人生活起居的所有活动而不至于忘了吃饧睡觉时时害怕饿死或冻死。我们习惯性地学习和思考,习惯性地放弃和遗忘。

  我在以一种习惯性的方法写这个所谓的文章,就像我习惯性逃课,习惯性地说TMD,习惯性地在绝望和希望中徘徊。未来,是黑色的,爱情,是漂泊的。如果没有习惯性地放弃,也许我会是幸福的;如果没有习惯性地追求,也许我会是快乐的。

  可事实上我坚持着这种习惯,它让我饱尝思考和生活的痛苦,但却让我生存和感知。我活着,也许感觉不到阳光,也许我正经受寒风的雕蚀,可我无知无畏,因为我生存。

  我渺小如那粒不显眼的沙子,我在众中沙子中泛出淡淡的光,无需掩藏什么,因为那光平淡无奇。虽然它并没有想眩丽多彩。

  我期待,有一天我会风化,能在习惯之外飞翔。那不是死亡,却是绝对的自由,因为我可以什么也不想,因为我可以摆脱习惯。

  习惯

  在闹钟骚扰N次后,猛的坐起,一看表,糟糕要迟到了,飞快的洗漱,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赶到学校,前脚跨进教室门,上课铃准时响起。

  习惯用蓝笔写语文作业,黑笔写数学作业,钢笔写英语作业,铅笔写其它作业.

  习惯别人笑我胖时,满不在乎;习惯别人说我可爱时,说句那当然;习惯别人叫我小魔鬼时,厚着脸皮说:谢谢夸奖!

  习惯想哭时就哭个稀里哗啦,习惯想笑时就笑个痛快,习惯生气时撅起的嘴巴能挂个酒壶.

  习惯清晨看诗歌,中午读英语,下午做习题,傍晚放声高歌,至于晚上嘛!是个秘密!

  习惯给我带来欢笑,引来苦恼,不管怎么说,习惯让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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