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小学生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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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我心中的偶像,虽然我的爸爸并不是什么明星、大老板、领导,但是他很勤劳顾家,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温暖的家。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的偶像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我的偶像作文1

我从小到大没有崇拜过什么人。歌星,影星,企业家,吸引我的都不是他们的人,而是他们做的事情。只有他是个例外——ROOT。

第一次知道这个人,就有了几分好奇:能建出这样讨人喜欢的网站的人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当我去问他“您是什么样的人”他会严肃地回答“小孩子别问那么多”?还是和蔼地反问“你觉得呢”?

出乎意料,ROOT既不是永远不苟言笑,也不是一直笑呵呵的。头一次领教到他的厉害是在暑假。我要上查字典却发现网络有些问题,除了查字典其他的网站都可以上。上了QQ,第一件事情就是告诉大家这个奇怪的现象。当时一急,就觉得自己哭得稀里哗啦,其实什么都没有。当把这句话发送出去时,所有人的发言中最显眼的就是ROOT的:“蓝色的自由有些矫情。”矫情?什么意思?事后特地去查了字典。字典里的解释是:为了标榜自己,故意违反常情,表示与众不同。也指强词夺理。ROOT的一个词抵过其他人十句话,尖锐得有些可靠怕。好一段时间我都心有余悸,不敢去动QQ上ROOT的头像。

我想我还是喜欢孩子似的ROOT,会说自己很可爱,会说自己当年数学总是第一。那个时候的他,比严肃的他更吸引我。虽然这种时候往往很短暂。

第一次对我的评价,炫耀自己小时候的事,关于“彩色笔”的讽刺,热情邀请会员去武汉,厌恶矫情的人……N件事情的印象组成了ROOT。有什么想法直接说的人。向往他迷一样的生活,好奇他直率的性格。就像花开不需要理由一样,我坚信ROOT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慎重思考并且准确无误的。我崇拜他,无理由地崇拜下去。

我的偶像作文2

我的偶像就是陪伴我健康成长的妈妈。我的妈妈个子不高,正宗黄色皮肤的鹅蛋脸上镶嵌着弯弯的细柳眉,而这张平凡的脸上最有特色的是那双饱经风霜而又会说话的眼睛,一个扁扁的鼻子充分显示了她的倔强和坚强,还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虽然她从外表上看很平凡,但是她却有着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平凡。

听姥姥、姥爷说,妈妈年轻的时候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考上了大学,选择了自己热爱的专业……就这样一个为梦想而不断奋斗拼搏的精神就十分值得我崇拜和学习的了!

妈妈是一个极其负责任的母亲,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医生;每天,她都会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给病人看病;而下班之后,妈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风风火火的赶到家中照顾年幼的我;尽管生活让她如此疲惫不堪,但仍然阻挡不了妈妈对知识的渴望,她总是那样如饥似渴的,像一块干燥的海绵,拼命的吮吸着知识的甘霖,每天晚上,我们都已经酣然入梦了,而妈妈却偷偷摸摸、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把门轻轻地关上,静静地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记得有一次,我半夜醒来,一看手表都到凌晨两点钟了,而书房的灯还亮着,我轻轻地打开房门,妈妈居然全然不知,望着那瘦弱的背影,我的双眼不禁湿润了,是啊,属于妈妈自己的时间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此时此刻,我多想抱抱亲爱的妈妈,多想叫她休息,可是我却不忍心打扰她的“快乐”……

第二天清晨,当我还在梦乡时,热爱锻炼的妈妈早早地就跑步回来,打扫好卫生,还为我准备了充分的营养早餐,这才温柔的叫醒睡梦中的我,当我吃着营养早餐,享受着她为我编织美丽的发辫时,我看了看那双有些血丝的眼,看了看那眼角细细的纹理,我想妈妈一定很累了,可是可爱的她每天给我的感觉就像太阳,永远有消耗不掉的热能和光能……

我有这样一个平凡的妈妈,一个拥有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的妈妈,一个充满爱心和责任心的妈妈,叫我怎能不爱?叫我怎能不佩服?

我的偶像作文3

要说起我的偶像,非梅子涵莫属。

梅子涵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他的作品独具一格,富有特色,让我敬佩。

梅子涵的文笔很亲切。在他的代表作《儿子哥们》中,他刻画出十分传神的细节,主人公曹迪民可笑、天真、傻傻的形象跃然纸上。梅子涵与曹迪民并不是父子关系,只是他们的交往像父子一样,又像哥们一样。所以,他亲切地称曹迪民为先生。梅子涵在文中是这么解释的:“我这么干,其实也不是为了要表示尊重他,一个小学生,即使尊重他,也不一定非要称他先生的,不称他先生同样可以尊重,如果一定要称先生才算是尊重,那么在小学里就到处都是先生了……我主要是感到叫这家伙先生挺有趣的!”

梅子涵的文笔很活泼。他很会观察,对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有意义的、有意思的事情,会快速记录下来。在他的作品中,细节描写非常突出。例如,在《戴小桥全传》里有这么一段:“其实爸爸的头发根本就不是长不长的问题,而是本来就没有多少头发……每一次在马路上走路,只要风一吹,爸爸就肯定要赶紧用手按住头发,看样子,爸爸是很害怕风的。”

最让我崇拜的是梅子涵的啰嗦。说到这儿,你们可能会很惊奇。啰嗦,不是语文老师严厉打击的吗?别急,梅子涵的作品出众就出众在这儿。他的啰嗦总让人觉得“急”,但不会感到“烦”。他会在故事情节前啰哩啰嗦地长篇大论一大通,这里面大有文章。先吊吊读者的胃口,多啰嗦几句,让你越来越想知道这描写的是什么。可你越急,他啰嗦的越长,然后在你快被他的啰嗦弄晕时,他话锋一转,你马上就被故事吸引住了。当你读完后,回过头来一想,这啰嗦还挺有意思的,忍不住再读一遍。原来,啰嗦也会变得如此有魅力。这才是他的高明之处。大家不妨看看,他的作品像不像绕口令:“我之所以认识曹迪民,是因为我认识曹迪民的爸爸,曹迪民的爸爸认识我。我认识他的爸爸,结果我就认识他了,他也就认识我了。就像他的爸爸认识我,结果我的女儿梅思繁就认识他的爸爸了,他的爸爸也认识我的女儿梅思繁了。他爸爸跟我是大学同学。后来毕业了,我们成了大学老师。我们成了同一所大学的老师,我们就成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事。”

梅子涵的作品这么富有特点,作为爱看书、爱写作的我,怎能不崇拜他呢!

我的偶像作文4

从小就有一位偶象深深地影响着我,她是我人生旅途的导航仪,让我不再迷失方向;她是照耀我前程的明灯,点亮我黑暗的道路。那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与其他人的妈妈一样,都肩负着照顾子女生活和学习的重任,妈妈的容颜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失去往日的光彩,这都是因为她工作的辛劳。而她努力辛勤地工作都是为了她的孩子。

妈妈对我要求很严格。依稀记得我七岁那年暑假,我问妈妈要五元钱买零食,因为我的期末考试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得到了妈妈的褒奖。我想,妈妈一定会答应我的要求的。于是我脚下像踏着一朵幸福的云,兴冲冲地去找妈妈,可妈妈却当场拒绝了我,我脚下那朵幸福的云一下子消失了。妈妈竟对我说:“你如果想要钱的话,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去赚取。”我疑惑不解地争辩道:“我这么小,怎么赚钱呢,更何况我是童工,没有人会请我的。”可我了解妈妈,她一向说到做到,任凭我怎样哭闹,她绝对不会轻易给我钱。这时,妈妈拿出一个蛇皮袋和两个一次性手套,说:“走,我陪你一起去赚。”那天,太阳炙烤着大地,室外温度已达39摄氏度,我和妈妈一路走向马路旁的垃圾桶旁,翻着苍蝇、蚊虫的家,把矿泉水瓶子一个个装进蛇皮袋中。翻了三个垃圾桶后,我大汗淋漓,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恶臭,我打消了买零食的念头,向妈妈嚷着:“我不吃零食,我们回家吧!”妈妈头也不回地说:“既然你说了,那就要做到,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实现。”那天下午,我多次提出放弃,但妈妈说什么也不同意。我知道我拗不过妈妈,只能硬着头皮上。我看到妈妈的衣服从干到湿、从湿到干,双手无数次地擦拭额头的汗水,却从不喊一声累!

那天下午,我与妈妈傍晚才到家。我拿着赚来的五元钱,感觉比千斤还重。是妈妈的言传身教,让我懂得了生活的不易,是妈妈的身体力行,让我明白了凡事要靠自己。那天下午,我在马路上所学到的,比我在学校里学到的还多。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凭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而教会我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就是我敬爱的妈妈。从那一刻开始,妈妈成了我终生学习的榜样!我的偶象,我的妈妈,我爱您!

我的偶像作文5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我的偶像作文6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或许因为那个人物、事务有吸引力、有魅力,或者是很特别、新奇而引起自己的注意,今天,我就要告诉你们─关于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可真不少,不乏是成功、幽默逗趣的人,其中,排行第一的是歌手─蔡依林。说她是歌手,我觉得不是很恰当,倒是说她是唱歌也很好听的体操选手较为适当吧!因为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她也懂得如何在钢管或彩带上作出优美的动作,为什么她如此厉害呢?正因为她坚持不懈、「龟毛」到底的精神,练就出她在歌坛中屹立不摇的天后地位。我也很想象她一样,成为跟她一样有名、甚至更有名的歌手,因为这样一定很有「战胜巅峰」的成就感。

但是一定要在这个每天都在淘汰人的工作环境成功是很不容易的,蔡依林在成为「亚州小天后」之前,前仆后继、屡仆屡起的坎坷路,部是我们可以想象的。蔡依林在18岁时参加MTV台新声卡位战获得冠军出道,却在21岁时,她的父母与她所属的经纪公司大声工作室发生财务纠纷互控,蔡依林左右为难,一边是她最亲爱的家人,一边发掘她才华的恩师,该怎么办?这场官司的结果是,是九百万的赔款,和不知何时才能重返舞台唱歌茫然……

蔡依林「不放过自己」的精神不但让她红遍全球,也让她赚了不少钱,希望我也可以跟我最「偶像」的偶像学习,而这个就是我们有偶像最好的优点─向他学习、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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