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需要“别”出心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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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加坚定了当前新形势下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坚定惩贪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决不允许党内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表明反腐斗争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
 
  守原则,严厉打击别偏心。古往今来,任何一个朝代都在与腐败作斗争,任何一个王朝的灭亡无不与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面对新世界和新形势,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公平正义更是反贪腐的重要原则。坚持公平正义的反贪腐原则,就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公平正义的反贪腐原则,还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打,优化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同时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环境
 
  抓纪律,严肃惩处别讲情。“纪纲一废,何事不生?”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十八大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更以此告诫那些贪腐之人“贪腐不赦”,更无情面可讲。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过,对于贪污腐败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不能搞特殊、例外。
 
  压责任,严苛问责别余力。王岐山曾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反腐的道路上责任重于泰山,党员干部要用自己的身体力行去践行“责任”二字。对于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工作流于形式的情形,就要在问责机制上继续健全完善,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督促各级官员依法履职,让不作为现象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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