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八年级读书心得700字

若水1147 分享 时间:

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那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阿q正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阿q正传读后感1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可以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

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己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非常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 东西!” 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通过自己打自己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扬起拳头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轻保这些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己,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应该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阿q正传读后感2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阿q正传读后感3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q正传读后感4

一直久仰阿q大名,据说他的“精神胜利法”十分“利害”,可就是没看过原著。恰好最近又学了鲁迅先生的一篇课文,再次被他犀利的笔风征服,于是欣然前往图书馆,搜罗他的书,翻开《狂人日记》,便直奔《阿q正传》。

粗略读了一边,算是和阿q打了个招呼,仿佛那个穿着破夹袄,面带轻蔑走向王胡的阿q正迎面走来;又仿佛对面镜子里,自己的脑袋下长出了阿q的身子。

在我眼里阿q是可悲、可恨、可气又可笑的人,但他始终不值得人可怜,即使是多于的同情,恐怕失去自尊的他也无法承担吧。

他悲的是生活在强权的压迫下,已变得麻木不仁,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基本人格,甚至把被压迫,视为理所当然,最终在“精神胜利法”的帮助下依旧可以活得“飘飘然”。他的可恨之处在于,毫无自知之明,专爱欺负弱小,把他受压迫的气愤转而发泄到比自己更软弱、低下的人身上,以获得精神上的胜利,如调戏小尼姑。然而可气可笑的是,直到死的那一刻,他最终也还是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何而死,却在“精神胜利法”的“光环”下,死得“泰然”……

我一直很喜欢用白居易的“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来形容鲁迅先生的文章,但在这里我暂且抛开他的针砭时弊,也抛开阿q所有的政治、历史、社会等背景,单从阿q这个艺术形象看,他最大的“光环”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了,而他的可悲、可恨、可气、可笑的唯一资本也注定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阿q是那个时代的产物,那个时代缩影和“结晶”,可谓是“时势造就阿q”可是一旦阿q脱离了那个时代,他还是那个阿q么?抛开了阿q所有的政治、历史、社会等背景,他的“精神胜利法”还有什么意义可言么?也许有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但是作为一部有着鲜明时代烙印的经典小说,它能跨越那个是带仍以经典的名义走向今天,这徰说明了他的经典不仅仅停留在他的那个时代,而且还能穿越时空与今人产生新的共鸣,那我们也理所应当给经典镀上新的金边,让“阿q精神”在今天添上新的一笔。

有时读着阿q,恍然间却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即陌生又熟悉。小时候,考试一考不好便伤心落泪,每每此时,身为“前辈”的表姐便主动扮演了心理咨询师的角色来向我传授“阿q精神”:“一次小测验而已嘛,有什么大不了?犯不着伤心、伤身,又不是大考。再说了,考都考完了,你伤心也没用,白白浪费时间而已,还不如下定心去好好复习,找出错误与不足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你要实在过意不去就想想那些比你考得还差的人,他们不也好好的吗?也没像你一样伤心啊……”听了表姐的话,再想想考得比自己还差的人,心里竟也真的平衡些了,也能定下心,平静地订正试卷了。

后来长大了些,遇到挫折,我便也将“阿q精神”活学活用了,心里再难受也要学会自己安慰自己,学会自己解开心结。难受有何用?伤心又有何用?即使整天愁眉苦脸,日子也一样要过下去,明天一样还会来,困难也一样要面对,用一个好心情面对困难总比垂头丧气面对要强,微笑总比满脸愁容有魅力。于是,勇敢地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我能笑着站在这块崎岖不平的土地上已经很不错了,我并不比别人缺少什么,接下来我只要充满自信地努力去迈开自己的第一步就可以了,这样一切便柳暗花明变得简单起来了,于是乎一个乐观自信的青春少年重新人间。

当然,如果一辈子都像阿q一样浑浑噩噩固然不可取,但以适时、适度、适量的“阿q精神”面对苦难也未尝不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爱钻牛角尖,心眼儿真,一直想不通便很可能走上不归路。这时候,如果能适度、适量、适当地发挥一下“阿q精神”难得糊涂一把,也许有些悲剧将会改写结局。尤其是在今天这个竞争激烈的高压社会下,也许我们需要的正是这种与时俱进的“阿q精神”吧。

阿q的牢车在众人麻木地目送下已渐行渐远,他单薄的背影犹如一篇秋叶,在我眼中无处一曲别样的“阿q精神”后,安然落幕,徒留我一地感叹……

阿q正传读后感5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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