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体会合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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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靠我们大家来创造。我们应该确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观念,人人争当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精心精选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精选 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体会(二)

  我们学校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师生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大家的自我防护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安全周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注意校内安全 2、注意交通安全 3、注意活动安全 4、注意饮食安全 5、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注意家庭安全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小手拉大手,学生促家长”,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与亲朋好友一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为我们寿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 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祝愿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

  经典的 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三)

  1.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我认识到“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2.通过学习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要心平气和,不可急躁,要谨慎冷静。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练习,不久就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另外,如更换车辆,必须先了解“车”的车况,知道其“脾气”,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同时我也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3.为保障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驾驶,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驶中,一定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杜绝带情绪开车,行车、车一定系安全带,不边开车边接打手机,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从我自身做起,为测井站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模板(四)

  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优秀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五)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让我感到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从现在开始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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