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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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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的日常阅读当中,学生会将自己从课外学到的知识融汇到他们从课内书籍中所获得的知识中去,融会贯通,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使知识更加牢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欢迎大家来阅读。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1

最近,我们学习了许多关于革命的文章。它们让我对革命历史产生了兴趣。

这几天,我读了《红岩》这本书,说的是:在1948年,甫志高建立了沙坪书店,作为地下党的备用联络站。一天,江姐赴华蓥山根据地。当她到达附近的县城时,发现丈夫的头被挂在城头,悲痛不已。不久后,她见到了“双枪老太婆”,并要求到丈夫生前工作的地方工作。后来,甫志高自作主张,吸收一人入店,结果被捕,成了叛徒。由于他的泄密,许云峰等人被捕。特务头子徐鹏飞得意极了,妄图将地下党一网打尽,然而,他使出浑身解数,也“颗粒无收”。接着,特务用尽各种下作、卑劣的手段折磨革命党人,但百无一用。

不久,甫志高带领特务抓住了江姐,把她关押进了渣滓洞。狱中,江姐受尽了折磨,但她始终没有说出一个字。年底,全国革命形势一片大好。渣滓洞狱友们举行了联欢会,好运成双对:地下党与他们取得了联系。敌人为显出和谈诚意,假意释放了一些政治犯,在刘思扬被放出的那个晚上,有一人潜入,谎报身份,结果他被识破。之后,刘思扬被关进“白公馆”。此人并不善罢甘休,故技重施,但再次被识破

解放军日益逼近重庆,地下党准备组织狱中暴动。白公馆中的华子良与地下党接上了联系。不久,解放军攻入四川,徐鹏飞狗急跳墙,杀了许云峰等人,当晚渣滓洞与白公馆犯人联合暴动,同志们获得了自由。

这本书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成岗,江雪井,许云峰三人。

江姐既稳重又坚强,她处处表示出对革命事业的绝对忠诚。一次,特务将竹签插入她的指甲缝中,让她说出共产党的秘密,但江姐毫不畏惧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她始终不说出一个字,她那种坚贞不屈的品质让我敬佩。

许云峰既果断又沉着,还有过人的胆识。他在书店能敏锐地意识到危险,在茶园中能坚定地保护同志,在宴会上识破敌人阴谋。他的那种智慧和过人的胆识值得我学习。

成岗有着坚定的革命之心,即使被敌人折磨得血肉模糊,也不说出一点秘密,他那顽强的毅力让我叹为观止。

《红岩》这本书带给我了很大的启示,革命党人个个忠诚于党,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传颂。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2

之前很意外买到这样一本书,一直长期放在书柜没看过,都是等闲暇时才拿出来看看,到了上周才慢慢把它看完了。外表很简单,内容也不错;因为我是挺喜欢这本书的名字,甚至被吸引住,所以我以前至现在都沉浸在这本书中;这本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我觉得如此甚好:因为不安,所以青春;因为茫然,所以青春;因为彷徨,所以青春;因为孤独,所以青春;因为忐忑,所以青春。换句话说,就是因为痛,所以叫青春。

因此我们正直在于青春期中,所以我们在这个时期中都一定会历经我们亘古未有的事情来锻炼一下自己的意志,让自己变得坚强。然后到读完这本书,我悟出了许多。

一、要珍惜时间:

我觉得应该要按照以下六点做好:用读书代替游戏,用练字代替上网,用欣赏电影代替看手机,用玩猫咪代替发呆,用散步代替发牢骚,用高质量的睡眠代替熬夜。

二、无论你陷入了怎样的悲伤和低迷的情绪之中,都不能自己毁掉自己。时间会解决一切问题。

我一直非常相信一句话:“阅读书籍是需要靠缘分的。”有些书,在不一样的年龄阶段,会带来的收获和感悟是不同的;以前阅过的读,依然会还记得这就是一本充满正能量的书籍,对我来说是有很大的鼓舞;如今再次翻阅,又别有一番收获。

我正直于25岁,平时我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东西,我能做什么好呢,可以做什么呢?看到这些我却会笑一笑自己,独自站在人生路口的我,我们这些年轻人,我们的希望会在哪里。里面有句话我很喜欢——要用最诚挚的眼神反省一下自己,大概我是不怎么了解自己,因此我肯能还有95%的潜能未被自己所利用。

年轻之该伤得起,因为这种来自对举棋不定未来的不安,才会是人生中最本质的问题,青春给与人生的压力,并不是那些需要收藏的证书,而是看不到未来的不安感觉;因为看不清对未来一无所知,然而时时会感到迷茫和恐惧,只不过我想说的是:成长期,就是用来迷茫不安的。

说到所谓的奇迹就是靠一点一滴积累变成的,不要想一口吃成胖子,这就是至理名言;只要认真计划好每一件事情,而且一边坚持,一边稍微调整下,往往会完成得十分精彩。懒惰的情绪谁都会有,千万不用担心自己会比别人走得慢,更不用因为暂时的挫折而选择万念俱灰,只要调整好心态,不停下脚步,最终就能抵达终点。

而且这本书的副标题列为:“写给独自站在人生路口的你”,这就是一本定位给20岁左右年轻人看的书籍,但是如今已蔓延到不同年龄阶层。第一次阅读,还是在大学的时候,它使我对生活以及未来充满着正能量,现在来说,经历过社会的磨擦后,对于这本书中的一些理论以及方法同样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

作者:金兰在书中提出了人生的钟表,再一次唤提醒我们,既然作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就得处在人生闹钟的上午,正直是奋斗工作之时,一切却是刚刚好;盼望提醒和勉励自己的同时,都能去带携朋友们,可想而知我们的人生钟表,其实距离一天结束还有很多时间,别再抱怨啦,别再逃避啦,别再喊老啦,相信这一切都是上天对我们最好的安排,好好的珍惜当下努力吧!

就因为这样,所以我更需要感谢那些曾经带给我痛苦与挫折的人,如果没有你们,我就不会看清自己,也不会有所进步,更不会坚强,还不学会如何让自己进步呢。就是因为你们的存在,我是一天比一天坚强,一天比一天有所进步,只要相信我体内还有一个细胞在运动,我决定不会倒下,你们可以打败我,但绝对打不倒我的哦。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3

念人的《在那广阔的草原上》一文,本来是写一篇采访札记。在草原采访中,遇上采访对象竟是一位老乡,而且这位老乡在草原上安家落户几十年,笔尖一转,改采访札记为抒情散文。因为,在广阔草原上做文章更容易抒发感情。这是一篇很有特色的散文,读之令人耳目一新。

一、题材新鲜

凡去过草原的人,大家都知道草原辽阔无边,牧民在草原放牧都是零零散散分布在草原上,搭起一个临时帐篷(也称蒙古包)就是家了。在九十年代初,尚没有手机,要想找到一个人真不容易。然而,作者是通过当地政府,才找到采访对象。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采访对象竟是老乡,采访的勇气与兴趣就更浓了。当了解到主人公是从战争前线归国后,主动报名到大草原支边建设的。你说,题材不新鲜吗?其次,在几千公里外的北国大草原遇上一位老乡,你不觉得惊奇吗?再是从战争前线归国的志愿军大部分都由国家统一安排在城市工作,或者安排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户,唯一这位海南老乡报名来到内蒙古大草原落户,你不觉得新鲜吗?对此,从新闻角度来看,题材是新鲜的。这就是《在那广阔的草原上》一文,在选材上的一大特色。

二、细节独特

在念人写作的散文中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细节的描写。如果把文章主题当作一个人体的话,那么,文章细节的描述就是人体中的心脏。该文章有一个有趣而特色的细节描写:在记者采访时,主人公为表示自己想念故乡,对家乡剧一往情深,在蒙古包中放起海南琼剧“十八相送”的片段。这是二十多年前,女孩告知广东太平洋音像制作公司制作琼剧唱片的消息时,他立即寄去二百多元购买的。他确实对琼剧爱得十分入迷。平时,他放牧回来,尽管妻子女孩都不懂琼剧,但是,他都要放一段琼剧听听。然而,琼剧是海南唯一的地方剧种,大约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主人公把琼剧作为系着故乡的山川草木,系连着祖先的血肉人情。在文章中,作者把这一独特的生活细节,描写得有声有色,体现出主人公对故乡恋恋不舍的怀念之情。

三、无私奉献

已过七十古来稀的主人公,在采访结束时,作者关切地问:“如今,海南岛已建成大特区、国际旅游岛,呈现出一片建设热潮,您老人家什么时候返回故乡走一走、看一看?”他长叹一声,眼睛里充满泪水说:“可能是回不去了……”笔锋一转,既表达了主人公对故乡怀念之情,也体现出主人公支边几十年如一日,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草原,为祖国边疆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把一位支边退伍军人热爱草原的美好心灵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个无私奉献美好形象十分鲜明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就是念人的《在那广阔的草原上》一文的意义所在。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4

念人的《故乡的水井》一文,写得很有特色。以描述水井为主线,反映了主人公水伯几十年默默无闻为乡亲们无私奉献精神。文章主题思想好,含意深刻,很有启发性。现说说《故乡的水井》写作特色。

一、旧题见新

该文把故乡的水井作为题材,这种题材较多。七十年代初,一篇描述“红军井”为题材的散文还历历在目。对此,这种题材算是旧题材了。但是,作者并不是旧瓶装旧酒,而是旧瓶装新酒,即旧题见新,结合新时代新特点,把文中主人公文伯为乡亲们守候水井无私奉献行为进一步升华,化作一种鼓舞奉献精神的理念,化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奉献的责任,从而产生起一种翻江倒海的激励力量。这就是《故乡的水井》一文的立意所在。从这一角度来说,读后使人感觉到水井题材并不陈旧,经过挖掘发挥,从陈旧题材中看到了新意景,更感人,更真切,更动情。

二、边看边忆

作者在写作这篇散文时,运用边看边忆比照的写法,使一位水伯的形象活生生呈现在人们面前。大家知道,九十年代初,大西北乡村一些农民吃水还是比较困难,当作者看到一口口干枯的井,看到农民从山下挑水上山顶的辛苦情景,触景生情,回忆起处于江南水乡的故乡水伯。作者想起水伯几十年如一日,提着马油灯打扫水井杂草杂物,使乡亲吃到纯洁清澈的水时的人品,不禁说出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我们都像水伯与井水一样纯洁清澈,那多好啊!”这么一说,把描述水井主题思想提高一个新的高度,体现出了水伯那种无私奉献高尚精神。同时,对大西北农民吃水难的情景给予无限同情。这种边看边忆比照的写法,令人读起来感到真实性而清新淡远,如一注菊花清茗,使人在心头上留下久久不散的芬芳。

三、原始真实

水,现在城乡都实现了自来水化。人们心目中的水井已成为原始性的东西了。现实生活中,尽管商品琳琅满目,使人眼花缭乱。但是,在人们的心中,原始的东西变得越来越兴趣浓厚。为了能够在短期内赚大钱,昔日,一只鸡生长需要一年以上时间,如今生长需要一月时间就够了;昔日,养一头猪需要二三年时间,如今仅需要二三个月时间就行了。为节短喂养时间,饲料中加入大量损害人体的刺激素、开胃药。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猪肉、鸡肉以及其他食物,根本上都是转基因产品,什么芳香味道都没有了,吃肉犹如吃番薯。对此,人们就渐渐怀念起六七十年代的原味原汁的东西。因为,原始的东西芳香纯洁,正像文中赞颂这样:“因为,故乡的水井是原始的。原始使我看到了最真实的自我,没有半点虚伪……这种原始的水总比城里自来水管流出的水纯洁得多啊!”这样一点拨,把原始的东西与转基因东西连在一起,从而进一步揭示出这样的一种主题思想,即原始水井的纯洁与水伯无私奉献精神,显示出主题思想的魄力与光彩照人。使得非常普通的生活题材,表现出富有教育意义。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5

念人的《风啊,请捎上一个祝福》一文,是一篇爱情散文。以描述女人长辫子作为切入口,回忆起四十多年前的一段初恋故事,读后令人回味无穷。

一、角度新颖

自古至今,有关爱情话题都深受读者青睐,对此,写这方面题材散文也比较多。在题材选择上,不论从何种角度选择,读者都喜欢。像在七十年代流行的《第二次握手》,使人爱不释手。《风啊!请捎上一个祝福》一文,选择姑娘长辫子作为主线,角度新颖,然后用倒叙写法,描述在七十年代发生的一幕十分凄美的初恋故事。男女主人公分别来自相隔千山万水的海南岛与上海。尽管初恋是朦朦胧胧的,但是,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事隔四十多年后,依然在主人公心中挥之不去。所以,萌生了这一篇角度新颖,超尘出俗的散文。文章是借赞赏姑娘留长辫子之名,以达到赞美姑娘善良纯洁美丽之品德。尽管几十年过去了,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在变,而且变得辩认不出来了。可是,在作者心里姑娘那条长辫子没有变,依然是姑娘善良纯洁美丽的象征。

二、情感纯真

这段初恋情感发生在七十年代。他们的初恋情感,是在一种纯真的环境中建立起来的。尽管分别几十年,可是,初恋情感依然如故。姑娘每年除夕都到外滩祝福。为了坚守这份情感,姑娘竟是终生孤身一人,直到走完最后人生。反映了姑娘心中的那份情感,依然是那样的纯洁、真挚、执着。

在散文中,有这么一段话,把姑娘珍藏在心底深处的那份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这段话这样描述:“前年,我到上海开会顺便探望她时,她仍然独身一人,我的心像刀割一样难过极了。看着她那稍白仍保留下的辫子,我的泪水立即流了出来……”可见,姑娘这份初恋情感,是经得起任何风吹浪打与生活考验的。

从《风啊,请捎上一个祝福》一文,我们感到,爱情建立在金钱之上,这种爱情对人格是一种侮辱。本文中所描述女主人公这种纯真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用金钱能够买得到的吗?从女主人公的襟怀揭示出了主题:有感情的爱情才是最幸福的。然而,这种幸福,永远属于留长辫子的女人;永远属于坚持纯真善良人格的人;把主题思想提高到一个更高境界。

三、闺梦难圆

人常说,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当时的生活原因,文中这对有情人却没有终成眷属,令人万分遗憾。尽管闺梦难圆,这不等于吵架性格不合,而是正如唐代诗人李端在《闺情》一诗中写道:“月落星稀天欲明,孤灯未灭梦难成。披衣更向门前望,不忿朝来鹊喜声。”表达出更深更厚的想念之情。如在本文中这样描述:“每年除夕,当鞭炮声声时,她一个人悄悄地来到外滩面对着大海,请南去的风啊,捎上一个祝福,寄托上自己的那一片无限怀念之情”。作者抓住这富有特征的生活细节,表现出女主人公望眼欲穿的初恋情感,十分细腻入微地表现出来。

尽管该文章明白易懂,既无晦涩的字句,但读起来并不使人产生一览无遗的感觉。相反,它的思想感情表现得格外含蓄蕴藉,委婉隽永;达到弦外有音,味外有味之艺术效果。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6

《春到塘猛》是作家念人是一篇难得之作。作者以写景为主,借景抒情,通过望塘猛岭,看塘猛塘,听春燕声、赏绿荫,笔触从远到近,从声响到色彩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生机盎然的乡村景象。

一、主题鲜明

作者远离故乡多年,十九大后,作者以记者身份重返故乡,欣赏了故乡巨变,赞赏了党的乡村振兴政策得人心。

“燕子‘吱吱喳喳’的在天空中来回飞翔;大雁也‘咯…咯…’地飞回来。”文章一开始,运用燕子、大雁捎来的春天气息。以拟人的手法,表达了春天来了,燕子、大雁为故乡塘猛村送来了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的蓝图。

全文以塘猛岭、塘猛塘、住房三方面的变化,从大的环境,全方位反映出塘猛村的新面貌。文中写道:“在塘猛岭上,除了小叶按树、椰子树、槟榔树长出新枝嫩叶外,那沉睡过冬的杜鹃花、兰花、菊花满山遍野开花…”体现了塘猛岭昔日光秃秃一片山头,在党的乡村振兴政策春风吹拂下,充满一派生机勃勃的情景。向读者展现出党的富民政策带来的一幅清新恬静、晨光明媚、万物更生的春天画卷。

二、结构严谨

在《春到塘猛》一文中,从燕子、大雁回归,表明了春天到来了。接着,描写塘猛岭从光秃秃山岭换上满山遍野的椰子树、槟榔树、小叶按树,鲜花盛开遍山岭;紧接着,描写到山岭脚下塘猛塘的变化,从死水一潭变成活水,那淙淙流水一尘不染的向东口流淌,窜得满溪浪花,满谷晶莹。在这基础上,作者笔触一转到民宅问题,从破旧的土瓦房,变成了一幢幢三至五层的水泥楼房。这些楼房建筑形式多样,既有中又有西,既古典又现代,别具一格。从塘猛岭、塘猛塘到民宅变化描写,处处体现出党的富民政策带来的新面貌。语言浅近易懂,无人工雕琢之痕迹。全文情真景真,宛如一位诗人心底流出的涓涓细流,晶莹透澈,结构严谨,俗而显雅,浅中有韵味。

三、词语优美

念人写的散文,一向以词语优美著称。然而,词语优美是散文的特点。一篇好的散文与词语优美是分不开的。《春到塘猛》一文,尽管文章有一千多字,可是,语淡而味终不薄。作者以美丽的画面,优美的词语,抒写了春天的生机,春天迷人的色彩,春天醉人的芬芳,烘托出故乡日新月异的新面貌。从而反映出党的富民政策深入民心。

该文一开始就围绕着《春到塘猛》这一主题,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抓住具有象征意义的塘猛村三大景点描写,向读者展现出一幅清新恬静、阳光明媚,万物更生的春天画卷。体现出了在党的十九春风吹拂之下,春到塘猛,使塘猛村摆脱贫穷,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共同致富光明大道。从这些优美词语中,使人感受到作者跳动的脉搏,表现了作者深厚的功底。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7

红,是喜庆大气的颜色,是红军服的诱惑,是飞黄腾达的捷径。黑,是肃穆庄重的颜色,是教会神权的基础,是无上神权的大门。于连,一个出身卑微的木匠的儿子,却用尽手段,辗转于红与黑之间,费劲心思,妄图这两者所能带来的权与力。

心比天高

于连虽然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下层人士,但他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渴望凭借自己的奋斗跻身上流社会。于连有两个明显特点:野心大;自尊高。

于连起初疯狂地崇拜拿破仑。他羡慕拿破仑生活的时代:那是一个战争纷乱的年代,那是一个乱世出英雄的年代,那是一个能让有志青年不会仅能“给财主的儿子教拉丁文了”的年代。他渴望被大人物赏识,就像他所说的“要是拿破仑活着我马上可以当军官”一样,借此追逐功名利禄,洗去乡土气味,摆脱贫寒破帽,让他像一个上等人一样,被人尊重。因此,他讨厌极了神父这个没出路的职业,把愤懑不满深深地植根心底。然而,当他在一次典礼上见识到了教权的至高无上时,他的因处在和平年代而干瘪的野心迅速地膨胀起来,使他浑身颤抖、心驰神往、激动不已。“难道军队能使我具有这样的威力吗?你看一个国王,在这儿只是一个配角,大主角是主教。于连于连你走错路了。”于连喃喃自语着,痴迷地狂喜地呼喊神学院,幻想成为主教,享受至上的权力。抛弃拿破仑,选择神学院,一切显得多么自然。于连不信仰任何事物,他只信仰自己,选择光明的道路。

于连不甘现实、敢于冒险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他就是那一类“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他有一定知识、勇气、野心、尊严,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并且渴望改变。  

平等

同时,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穷,衣服上都打满补丁,却不接受露易莎好意的施舍;他低微,却有一身傲骨,宁折不弯。面对堂堂市长,他说:“我是个小人物,可不是个下等人。”可见,他不认为自己低市长一等,而认为自己与他是平等的。面对一个踩了他的鞋子还辱骂了他的贵族子弟,他不是忍气吞声、唾面自干,而是挺直腰杆,以一种强硬的姿态要求给他道歉,与之决斗。面对与侯爵一家,他请求上小饭馆去吃饭也不愿要与他们同桌吃饭的荣誉。于连的自尊使他不屈服于这个社会,也使他像个男人一样立身于这个社会。正是这一身铁铮铮的傲骨,使于连吃了苦头,也慢慢成熟。

命比纸薄

23岁,在这样一个意气风发的年龄,于连的生命随着一声枪响终结。于连英年早逝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首先,是露易莎的原因。就全文看,露易莎是害死于连的直接原因,但是露易莎为什么要揭发于连那“不可饶恕的罪行”呢?第一,因为于连勾引了她,后来又抛弃了她。露易莎对于连一见钟情,但由于身份的原因只好将这段爱恋埋葬在心理。而于连出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炼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突兀地牵了她的手,深情地向她表白,又默不作声地潜进她的房间,令她背叛了上帝、疏忽了孩子。但于连却在事情败露的时候跑了,留她一个人受人指点。第二,嫉妒心理。“虽然神学院并没有女人,可是这并不能够使我感到安心,也不能够解除我的痛苦。不过,我现在唯一的安慰,就是我们俩都是不幸的。”这时候,与于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能让露易莎那颗“有过良心的谴责,虚伪与羞耻”的心不那么痛苦。可是,于连后来却在短短几年里又勾搭上一个姑娘,他一个人享受荣华富贵和美人,让她一个人继续在罪恶的泥潭里受苦受难,独自承担着一份因由两个分担的罪孽,她嫉妒了,也不甘了。或许露易莎并不希望于连死,只是想把他拉下神坛,或许,也是希望于连能回来。

其次,是于连自身的原因。第一,他虚假伪善,比如之前说不会因为一顶主教的帽子而放弃露易莎,之后却因匿名信、主教等原因而离开,比如口口声声说着自己不会撒谎,却谎话连篇,只是稍稍酝酿一下,就可以面不改色地对比拉神父编造一套关于卡片的谎话。他说:“正如他们所说得,我是属于地下的。”他没有一个单纯的心灵,他的心是伟大的,也是自私的,是纯洁的,也是丑陋的,是多情的,也是无情的。第二,他做事随心所欲。在勾引露易莎前,他压根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他、会不会接受他,只是凭着一腔热血、一个好运冲了过去。在咖啡店,又是随口对一个漂亮小姐表白,让她在看见他时举起花,不考虑会对他在神学院的学习会造成什么影响。在教堂公开射杀露易莎,之后就坐着等死。他说:“我根本不要什么将来,我有现在就够了。”第三,他太多情了。如果他不招惹露易莎,就可以风风光光地与玛基德过日子。如果他不招惹玛基德,他就有可能在六年后成为一名主教。然而可惜的是,拥有优秀相貌的他最后还是死在女人的手上。

最后,是社会的原因。上流社会的人高高在上,不把像于连这样的青年放在眼里。“一种看不起,他们是用很礼貌的方法来表现的,你要是不看明白,那只会上当。如果你想得些名利的话,就得做出上当的样子。”我就得比拉神父说的很对,面对于连,他们的鄙视从礼仪中看出。在市长家,“吃饭的时候不要穿脏的衬衣”。在德拉莫尔侯爵家,“在5:30吃饭前要换套衣服、把你漂亮的靴子脱掉,换上一双长筒袜子”。他们用那高高在上的优雅的礼仪,狠狠地嘲笑着贫寒青年的落魄与老土。于连受到了“这匹马来问候你的身体的嘲笑”,对与一个贵族私生子决斗的不满鄙视和“侮辱人的不相称的勋章”。他说:“每句话都在伤我的心。他不当我是神职人员。”比拉神父说:“在他们看来,神父是为他们求永生的仆人。”没错,那个有钱有权、奢靡享受的上流社会,仍在高傲地、不屑一顾地排挤那些不该属于这个圈子的人。

结尾

于连向往“世间的荣华、富贵,还有发号施令的喜悦”,希望“成为蔑视法律的人”,希望“走虚荣与强权统治的道路”。跪在地上的于连念叨着“左边第二支是我”,而当他看到比拉神父毫不犹豫地吹息了左边第二支蜡烛,纯白的蜡烛流淌着杂乱的泪水,焦黑的灯芯扯出一股细细的灰烟,是否认识到神已经预示着他将来的失败、死亡呢?

“我不要求宽恕,更谈不到请求,我的罪行是惊人的,而且是预谋的。我向一个尊贵的女人德瑞那夫人开了两枪,她曾经像一个母亲那样的待过我,我是该死的,但是你们判我刑的理由并不在此,不,这个你们和我都很清楚。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你们要砍我的头,是想警戒那些出身贫寒的青年,就是那些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这是于连在法庭上的震撼发言。那些拥有才华与情操的下层分子,那些贫穷的却刻苦的青年,那些像于连一样为跻入上层社会而撞得头破血流的人,他们渴望着权势也渴望着平等,渴望着金钱也期待着爱情,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8

少年的心里总会有对未来的迷茫,对生命的好奇,不确定想要的是什么,那些自以为身后的情谊是否真的坚不可摧,能天长地久,挂在嘴边的喜欢又是什么含义?真的有资格说爱吗?还是对异性最原始,懵懂的好奇,在这本书里,我找到了答案。

故事开头是主人公的回忆,在故事结束的时间里回忆那场疼痛的青春,悲痛到不能自已。作品描述了一群外人看来不健全的孩子,拥有极致的孤独,渡边、木月、直子、敢死队、永泽、绿子、无法与这个世界沟通的他们有了不同的选择,永泽用自己出众的才华伪装自己,从而享受孤独,木月和直子选择了自我了结,离开这个冷漠的世界。

而渡边,用拯救他人的方式缓解着独属于自己孤独,假装着是个正常的人。才会在木月死后与直子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就那样默默地走,没有人提起木月,也没有人愿意多说些什么,就这样一直走,走过细雨的马路,走过泥泞的小道,走累了就各自散去……

直子说:我们都是在水里不断下沉的人啊……

木月和直子是一对恋人,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向对方做任何事都不会觉得奇怪,在直子的眼里,木月就是无可替代的,对于任何别的人,多看一眼都不会的是连多看一眼都嫌累的。可木月说只是两个人待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连优缺点都混为一谈,分不清了。木月总是带着忧郁的目光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于是他的目光永远停留在了十七岁。

失去了木月的直子像一朵逐渐枯萎的玉兰,而他们唯一的朋友渡边就在好友木月死去的那一刻陷入了救赎与自救的漩涡……渡边深深爱上了直子,她像一株玉兰,神秘而高贵,可是却在不可停止的凋零中,渡边就这样徒劳的一次次想握紧像是手心里的水一样的直子。而绿子就这时出现了,她像是与病态的直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健康而活泼,像是春天的原野里生命力最最旺盛的野草,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旋涡,通过渡边,将三个人牵扯到了一起。

爱情像一片注定会枯萎的叶子,在秋天到来的时候凋落。

木月与直子、渡边与直子、永泽和初美、在秋天到来的时候,化为了满地的枯叶。在直子的心里,已经无法再接受任何一个人了,她用欺骗自己的语言告诉渡边,等到她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时,就和渡边好好生活,可还是在疗养院里了结自己的生命,对于渡边而言,最痛苦的就是在直子死后才发现:她根本没有爱过自己,只是把他当作与木月唯一的联系罢了。而在才华横溢的永泽的脑海里,根本没有结婚这个概念,尽管他也喜欢初美。永泽在各个年轻的女人身上放纵着自己,初美却在与别人结婚的第二年自杀了,于是曾是大学好友的渡边与永泽终生再也没有见过面。

在村上的笔下,描绘了青春的原色,那充满悸动的岁月里感受到的黑色和灰色将会铭记终身,再想起的时候引发一阵阵无法抑制抽搐般的疼痛,那时感受到的爱情真切到能听到脉搏的声音,也在爱情死去后感受到彻骨的孤独。

在文章的结尾,渡边在不知为何处的中心呼唤着绿子,呼唤着爱……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9

《论语》是儒家经典之一,是一部以记言为主的语录体散文集,主要以语录和对话文体的形式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审美、道德伦理和功利等价值思想。《论语》内容涉及政治、教育、文学、哲学以及立身处世的道理等多个方面。早在春秋后期孔子设坛讲学时期,其主体内容就已经初始创成。在孔子去世以后,他的弟子和其再传弟子代代传授他的言论,并逐渐将这些口头记诵的语录言行记录下来,因此被称为“论”。

作为儒家的经典,其内容博大精深,包罗万象,《论语》的思想主要有三个既各自独立又紧密相依的范畴:伦理道德范畴——仁,社会政治范畴——礼,认识方法论范畴——中庸。仁,首先是人内心深处的一种真实的状态,折中真的极致必然是善的,这种真和善的全体状态就是“仁”。孔子确立的仁的范畴,进而将礼阐述为适应仁、表达仁的一种合理的社会关系与待人接物的规范,进而明确“中庸”的系统方法论原则。“仁”是《论语》的思想核心。

学——顾名思义学习,衍生的还有努力、勤奋等方面。

《论语》中有这样一些广为流传的诗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等等以上所说的这些诗句都体现了学习的三个类型:学与思的结合、注重复习、向他人、向社会学习。学习,包括读书。书是美好的,储藏着从古至今的天地之精华。如果说读书是在与一位智慧的长者交谈,那么,学习是与前人的智慧交流,继而让自己的心灵更加丰富而充实。

行——指一个人的行为处事、言行举止,以及对于人生的思考。

举个例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是孔子“仁”的思想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是揭示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命题,同时也表明孔子对人的个体的主体意识有了深刻的见解。我们常常习惯于从自身的角色出发,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理解和看待别人,所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我中心式思维。我们习惯于把交往中的矛盾归罪于对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自然难以达成相互理解。

除此“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这些语句或多或少阐明了不少人生的真理。告诫我们与人相处之道。

学行——论语中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一句话我认为可以简要的概况上述两点,当你有所学,才能有所知,有所感悟。首先说“三十而立”,到底“立”的是什么呢?是人生观、世界观,是做人原则。而“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所表现的是对生命的敬畏,明白每个年龄段应该做好该做的事,不倚老卖老,与时俱进。这就是不逾矩,既要讲究生命规律,也要遵守社会规则。

用一句话来说“听一位老者讲社会、人生,如沫春风。”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10

解忧杂货店是一本小说,也有翻拍电影,讲述的是在偏僻大街旁的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店前卷帘门的投信箱,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

在大学时候,就在书店里很意外的找到一本超文艺的书籍,——《解忧杂货店》,接着开启了几天阅读模式,慢慢的去把整本书看完为止;那时我很沉迷一些推理小说,没想到这本书却如此吸引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时候并没什么好奇的,然后第二次打开这本书时候去发觉里面的句子和内容让我的写作水平有帮助,所以我也渐渐爱上这本书。

这里面的内容有一点让我牢记,就是杂货店的主人:浪矢爷爷,他在店里装了一个信箱,可以允许别人有何问题找他倾诉和询问,例如是一些孩子。我也试过写了一封信给解忧爷爷,他最后也有回信。

而且这小说的主题都是围绕名字的,“解忧”,如果要解忧,就要有烦恼,还要有抉择。这是一本关于选择的书,书名“解忧杂货店”是全书的线索,而且这家杂货店的意义,便在于帮助人们做出选择。书中有五个天壤之别以至跨越时空的主要故事,不但实际上它们又错综复杂。它们藏有温情,组合起来又使人大彻大悟。它们被一个个选择所联系,构成了这本不是推理小说,却更扣人心弦的《解忧杂货店》。本书的精彩也体现在作者以强大的逻辑能力与建模能力成功地把这些复杂的情节合理安插架构,并产生跌宕起伏、层层推进的理想效果。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读的有滋有味,是由于它扑朔迷离的故事线,“七零八落”的时间与空间点,甚至有其中强大的主角阵容,以及跨越时空这样玄幻的一抹色彩。线索式的情节推进,逐步把它们串连串,最后让我不禁想起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咖啡,初尝试有些苦涩,咽下后香味弥留。”

同样,书中细致随和的笔法呈现出了我阅读东野圭吾小说时区别于他传统风格的全新体验。书中故事无一不感动人心,以及它所表现出的如出一辙的温馨和打算反映出的人与人之间的好意令我感触。同时,我也明白了如何勇敢面对选择,取代嚷嚷着自己患有 “选择性恐惧症”,乃至运用适当的方式向他人表达心意,为他人剪一缕阳光,照亮心田。我会正像东野圭吾所希望的那样,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

在分岔路口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按照内心,无论结局如何,我们从来也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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