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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0.94元遭银行抹零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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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0.94元遭银行抹零合法吗(一览)

男子取0.94元遭银行抹零!这样合理合法吗?算反向抹零吗?什么是反向抹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男子取0.94元遭银行抹零合法吗,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男子取0.94元遭银行抹零合法吗

男子取0.94元遭银行抹零合法吗?

近日,河南驻马店一男子去银行取钱时发现有0.94元没能取出,业务员称没有零钱,不满1元全部抹掉,此事引发网友热议。4月6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从涉事银行总行获悉,目前他们已经向客户道歉并补上了零钱,对涉事业务员进行暂时停岗的处理。

4月5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在一家银行取钱,本息合计30227.94元,结果只收到了30227元。对此,银行业务员回复称,没有零钱,不满1元全部抹掉。该网友质疑,“银行一天要进多少客户?这个钱到底去哪了?”

反向抹零犯法吗?

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了经营者有明码标价的义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在未事先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其许可的情况下就采取“反向抹零”薅羊毛,是明显的侵权行为。对这种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法律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因此,对这种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会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反向抹零”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投机行为,一方面是基于数额太小难以引起注意,被发现后也只是引起消费者心理不适,真正较真的人较少;另一方面,此行为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侵权的对象较为广泛并且涉案金额不太,发现后被处罚的风险较小,大不了“一退了之”或“道歉了之”。对于此类现象,经营者要少动点“揩油”的心思,认真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诚信服务消费者;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商家“反向抹零”的行为,以此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什么是反向抹零?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崇川区某农贸市场内光鸡摊位销售鸡肉时,价格30元/公斤,称重0.58公斤,应该收取17.4元。但当事人按“0.30”在电子秤输入单价,金额显示“0.18”,小数点后第三位自动进位。当事人按18元收款,多收0.6元。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同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另一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内卤菜摊位销售单价为170元/千克的牛肉时,在电子秤输入单价“1.70”,利用电子秤“缩位进价”,在实际售价外加价0.30元出售商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日常生活中,部分商家结算时,为了图方便进行“四舍五入”:在“四舍”时,抹除了零头,给予消费者优惠;但“五入”时,不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多收了相应费用,进行“反向抹零”,则属于违法行为。“反向抹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违法者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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