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高考改革3+1+2选科模式政策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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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湖北省开始实行高考改革,2021年将迎来首次新高考。家长和学生们对此都非常的关注,小编整理了新高考改革3+1+2选科模式的相关内容。

  湖北省新高考改革3+1+2选科模式解读(政策内容)

  “3+1+2”模式

  “3”完全确定:语文、数学、英语必考科目;“1”:物理、历史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2”: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3+1+2”模式共有12种组合模式。

  选科时间及注意事项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

  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

  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统一高考

  湖北省统一高考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加上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湖北省高考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以高考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录取改革

  湖北省新高考按“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考生志愿由若干个“院校专业组”组成,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若干个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自2021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招生院校依据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自2021年起,湖北省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按照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

  关于综合素质评价

  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思想品德主要评价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身心健康主要评价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贯穿于学生高中阶段学习全过程。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学生每学期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弄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各普通高中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和监督机制,客观真实地常态化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同时也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新高考录取模式的“两依据、一参考”原则,便是指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学校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公示,接受监督。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未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高校招生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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