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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技术正本”对“技术物体”的概念延续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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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技术正本”对“技术物体”的概念延续与


  三、本体解释学视域中技术使用
  对技术存在方式的影响
  
  在技术物品的使用性消费中审视技术知识的进化生成与存在方式,实际上蕴涵着对“技术知识先在地决定着技术存在”的命题颠覆。如果技术物品的存在中物化着技术发明与创造者以及使用者的生活世界,现象学的任务在于“从存在者的身上逼问出它的存在来”,那么现象学并非是对本体论的一种否弃,“经验”也不是对“本体”的弃置,而在于从存在者的“存在”中把握一种方式、价值与意义。“现代技术‘在一技术创新中一存在’,这是清晰的技术意向性或存在论的结构,技术在时间序列上的进化应该成为技术的本真存在方式。技术创新是一个生发、展现的过程,通过它我们构建了周围的世界”,而罗波尔的“技术系统论”基于对卢曼的“封闭系统论”的批判意在揭示技术行为中“工具”与“目的”区分的相对性并强化了一种目的指向性,潜蕴着主体间、人与“非人行动者”之间的交往方式并由此理解技术知识的意义,凸现技术的共享与伦理存在维度。这样,“技术正本”概念把技术使用和技术设计的环节同时纳入研究的视野,凸显技术的进化生成、共享消费和伦理价值作为技术本体论承诺的三种基本存在方式。 

 1、技术正本的境域化:技术的共享消费路径
  技术聚焦和反映的是人造物制造者与使用者不同的生活世界。然而,制造和使用的意义则是不同的:人造物的制造是发明、创造出生活世界原初并不存在的技术本文,是让不存在者存在或显现的过程,反映的是技术发明者对生活世界实然状态的理解和应然状态的期盼,而人造物的使用则是对已经在此的技术产品的操作或利用,反映的是技术知识的共享消费程度。技术物品提供的只是一种海德格尔意义上的、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伦理等“质料”置入其中的结构或框架,即“技术本文”,而技术物的完整生命及其形态表达需要进入使用领域,需要使用者将各自“异质性”的自然、经济、文化等“质料”意向性地再置入这一框架之中才能完成。因而,技术物品的使用本质上就是在技术物品的设计创造者和使用者以及使用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共享,这构成技术物品的存在方式。在技术物品使用中的这种存在方式的解蔽显然是西蒙栋的“技术物体”概念所难以承当的。
  如果说,技术的使用是一个技术知识的共享过程,而技术知识的共享性消费需要以“理解”为基础,那么,技术知识的理解首先必须注重共享的传统与个人视域的相互关联,即“视域融合”和“时间间隔”的解释学原则。通过与他人共享的不同视点转换来理解事物,社会投射共享世界的约定理解,个人对其处境投射自己的视域。在解释学视域中,任何一种知识包括技术知识乃至各种文化传统都是被人们不断重新解释着的符号意义与动态均衡。这样,对“文本”的诠释或建立诠释的“文本”就构成了技术理解的基础。因而,技术理解是一个 伴随着意会知识与明言知识循环转换的“视域共享”过程,即把规则或规定内化为使用者自身的操作性技能,把可得的明言知识重新整合进使用者的“前理解”框架并在实际的技能操作中使这些规则在“辅助意识”层次上发挥其功能,这样才可能发挥出这些技术规则的适当作用而实现共享,这一过程通常起始于互动建构的“意会”“境域”。就技术知识的构成形态来说,在传统知识论那里被视作理所当然的可编码的明言技术知识,实际上深深根植于“在世之在”的意会性。意会知识不仅是构成技术知识的必要组成部分,而且本身就是技术理解、技术设计和技术使用赖以进行的“前理解结构”。“技术客体的功能不能脱离开意向性活动(使用)的情境。一个客体的功能,在始终如一的意义上说,其根基是建立在它所处的情境之中的。”因而,试图“脱域”化地把握其各种技术正本符号的意义是不可能实现技术共享的。
  而只有在使用中发生的对象性关联才能形成一种参照整体性和一种解释性境域,包括物理环境、可用的工具以及社会文化框架或参照系,形成一种整体性的意会情境或意会背景。“技术正本”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种明言性的技术知识和意会知识的两种知识维度及其转化场域与可能路径。连接生产领域和使用领域之间的境域化文本阅读对于技术知识的作用在于:并非是在于提供可编码化的显性知识形态,而在于提供隐性或暗示的技术“意会场景”,既被个体成员内化和有选择地更新,也成为技术共同体的传统和背景并构成技术知识进一步转化、循环的新的“前见”或背景结构,实现明言知识和默会知识之间的不断转化。根据技术的解释学、符号学特性,使用者可以变更和倡导某些已然存在并影响着人造物获得意义的观念体系,提出新的“技术场景”。因此,在技术使用过程中,借助于“技术文本”阅读追寻技术人造物“再境域化”的途径,设计者、人造物和使用者可以在更注重象征性符号互动等社会境域中成为异质性的积极行动者,不仅实现技术知识的共享而且作为技术知识物象化的技术产品也是在时间性的技术场景中产生出来并不断生成着新的技术(知识)序列谱系。
  2、技术正本的赋义阅读:技术的进化生成机制
  在知识论的视域中,技术人造物在生活世界中的存在及其产生的可能性条件并非具有绝对的自明性。因而,近代以来,培根和笛卡儿等赋予认识论对于本体论的逻辑在先性,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然而,这一转折使得对技术知识如何可能的条件因素的思考渐趋“课题化”,却以“效率工具理性”凸显科学知识和经济因素在技术物品结构层面的定量研究中的作用而遮蔽了技术物品创造中的主体意向性因素,忽视使用者对“意向的意向”的解释与“再赋义”在技术进化生成中的作用。事实上,技术进化生成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将人们的使用需求中所蕴含的隐性知识‘翻译’为技术产品中所体现的显性知识过程,使用者由此成了技术创新重要的外部知识资源”,其机制在于:使用过程中对技术本文的多重阅读乃至“反赋义”、技术物品“二元本性”中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以及技术知识衍化方向的转向而出现的新的技术知识谱系的生成。
  从技术使用的角度看,由于“技术正本”是生活世界中多种因素的聚焦,技术物品一旦进入生活世界的消费领域就可能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因而,使用者在使用技术产品时可能并非被动地复制、接受设计者的意图,而是结合所处的境域和自己的“前理解结构”颠覆性地读解技术人造物“本文”乃至“反赋义”从而反作用于技术存在本身。因而拉普说:承认技术的多重决定因素就无法设想人们会一致同意任何一个定义。这样,“我们可以在设计者和使用者之间不断往返;在设计者预想的使用者和实际使用者之间往返;在铭记于客体之上的世界与以其移动而描述的世界之间往返”,不断地生成一种技术知识更新的“意义域”与“认知场”从而更好地与人的本真存在方式相契合,而这正是海德格尔技术本质论隐秘的旨趣所在。这样,技术可以不断地“去蔽”乃至发生“反演发明”意义上的技术更新,即生成技术知识新的结构与功能谱系。
  技术人造物和技术知识结构与功能的二重性原理体现一定的技术进化机制。“技术人造物的二重性”被看做是荷兰技术哲学家P·克罗斯和其他哲学家一起提出的技术哲学研究的新纲领。在技术物品的进化生成过程中,结构和功能元素通过技术设计创造者、使用者和技术客体构成的行动者网络所建构的“场域”相互“过滤”而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一般地,技术意向性因素占主导时,技术进化谱系表现为“功能性进化谱系”并可能部分遮蔽其自然性结构进化谱系,在技术物品结构的进化方向上可能附加意向性内涵,而对于技术整体进化的一些结构因素可能被忽视而成为所谓“冗余”元素,这时,技术物品的进化序列呈现出某种“家族”谱系样式,技术知识也是在原初系列基础上的衍化。当技术功能的意向性因素过分地取用技术结构的“有用”元素而忽视“冗余”元素时,将会导致技术的二元结构失衡而导致技术进化或技术知识的发展出现瓶颈现象,进而“促逼”技术研究开发的转向,相应地生成新的技术知识结构和功能系统,不仅可能成为技术谱系的家族式拓展,而且可以出现异质性的知识谱系发生。
  这样,技术进化所遵循的并非西蒙栋技术物体蕴涵的“纯粹客观性的隐喻内涵”的“自主性”逻辑,而且从技术知识的生成路径看,尽管存在着“技术本身和消费主体的消费方式”形成的“被对象化于科技黑箱中的主体再作用于消费者”悖论而导致的“路径依赖”或“路径锁定”,但由于使用中的文本阅读和意向性解释的作用,技术进化并非是线性地遵循某种固定的路径和方向,这不仅是对原初技术人造物的一种可能的意向性颠覆,而且还涉及技术正本新的文化意义并影响着技术的另一存在方式。

 3、技术正本的道德授权:技术的伦理价值编码
  上文所说的在技术正本的多重阅读中技术本质与人的本真存在方式相契合,并不能否定使用中“恶”现象的可能性对技术本质的遮蔽。因此,M.Fransson教授采用一种“行为一理论”的视角论证人工物技术标准化的两个来源,即为达到一个目标而使用一种人造物的实践理性以及在做出一个承诺或给人一个建议时被人信任的道德义务并部分地涉及“好的设计”的观念。但“技术正本”的这种承诺在与不同的行动者发生关系时可能发生异化。在行动者网络的理论视野中,无论是人还是技术等非人行动者的存在本性只能置入与其他行动者的关系中去说明。拉图尔认为,技术研究中的纯粹客观的视域可能遮蔽一系列蕴涵着复杂关系的动态过程,根本不存在单一的纯粹的社会关系与科技关系。“技术正本”一旦进入消费或使用领域,技术知识的“认知结构”及其“功能结构”即更深地嵌入到了社会情境之中从而被赋予相应的价值关系,蕴涵在该技术产品中的技术与不同的行动者个体相结合而成为积极的“行动者”,并导致“行动者网络”中关系和秩序的变化,也最终促使技术本身的发展变化和技术维度的拓展。
  在技术知识与经济、文化和社会的相互影响中,技术知识标准的取向可能是技术的经济效能的工具理性思维,也就是舍勒所说的技术知识比宗教知识和形而上学知识与经济的结合度更大。这样,技术知识的运用中,结构和功能的结合上就可能出现技术的问题和伦理问题,造成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技术本质异化:人的本真存在与技术的去蔽本质的背离。而技术问题不仅可以出现在技术设计领域,技术设计和技术物制造者成为伦理责任主体,而且,消费者同样也是伦理责任主体。在设计者方面,技术知识的功能性蕴涵着特定的意向性和境域性特征,投射着一定的价值和意义。但使用者对技术物体的意向性使用同样可能出现“技术符号”与“文化意义”的某种背离,在强调技术“功能性”的同时,使技术从丰富的意义和价值语境中被剥离出来,丧失了在“生活世界”中理解技术、构造技术和赋予技术以“意义”的潜能,技术产品背后潜蕴着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符号化或拟像化使得技术产品中蕴涵的秩序意义断裂了。如果真的存在德韶尔意义上的作为技术可能性领域的“第四王国”,那么,这一王国本身即存在着一种技术异化的可能性与潜在的伦理风险。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德绍尔认为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是技术问题化的主要原因。而这一问题可以在技术自身、技术设计和使用的相互作用中探索解决的可能路径。
  根据行动者网络理论,技术人造物或物象化的技术知识,在某种意义上并非是价值中立的客体,而是可以在这些“物象”上体现价值观念和利益协商的积极“非人行动者”。通过对非人行动者的授权或“技术编码”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规定”,一定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命令可以通过这种非人行动者的特定行动机制而得到具体化乃至贯彻,从而体现技术知识必要而积极的权力特征,这就是技术本文的伦理价值和意义维度。因此,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成为一种互动的符号解释学关系,无论是行动者引起的技术装置的改变还是使用者的消费性阅读,不仅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主客体的截然二分,而且赋予技术物品以价值或伦理存在方式。这样,在技术使用过程中,“文本”解释的创造性在技术物品的价值“编码化”权力机制中并非是完全任意性的。这意味着,可以充分利用对技术人造物的授权或编码,而在技术正本中实现某些道德和价值。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和“行动子”概念对于传统技术哲学的颠覆性在于:技术物不再被看做是消极的物质性存在,而是可以积极地向其使用者发出何时以及如何使用的信息而成为在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协调意义的积极行动者的“正本”并规导使用者的意向性选择。在此意义上,技术的物质结构和功能性结构即可以在文化和意义的价值存在中得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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