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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式民主制度的成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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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式民主制度的成因


  二、美国制宪者们的政治觉悟
  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独立之后,各自形成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而非一个真正的统一的国家。但是随之而来的社会动荡、通货膨胀及1786年爆发的谢司起义,使联邦政府一无钱,二无兵,束手无策。这种情况引起当时美国的政治精英们的忧虑与思考。在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推动下,各盟国的代表决定集会讨论如何建立一个统一的、强大有力的中央政权的问题。在这些人中值得一提的有以下几人: 

  独立战争时担任北美陆军总司令的华盛顿被推举为会议主席,他是作为弗吉尼亚的代表出席会议的,时年55岁,正当年富力强。他尽管讲话不多,但对维持会议的正常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长者富兰克林来自宾夕法尼亚,当时已是81岁高龄,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享有盛名。他善于用充满哲理又幽默诙谐的语言打破僵局,在调和不同意见的分歧,促成最终达成妥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学习哲学、历史和希伯来语。1776年弗吉尼亚宣布独立时他才25岁,就参加了起草弗吉尼亚宪法工作,并开始研究宪法和法律问题,后成为大陆会议代表,出席制宪会议时也只有36岁。汉密尔顿是作为纽约的代表参加会议的,年仅30岁,他原从西印度群岛来到北美,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华盛顿的秘书,《邦联条例》通过不久,汉密尔顿就极力主张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是制定新宪法的最积极鼓吹者。
  总之,这些人才华过人,富有创造精神,思想敏锐,其中许多人做过律师,熟谙法律,对启蒙时代以来的政治思想和法律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洞察邦联政府的积弊,积极主张修改《邦联条例》,制定新宪法。更为难能可贵的是,美国制宪者们在制定宪法时,很清楚他们自己是当权者,他们制定的宪法实际上是制约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深知“人人都不是天使”,重重的权力束缚是他们自己强加给自己的,这种精神在当今也不能不令人感慨。
  三、殖民地时期的契约劳动、自由经济
  在独立战争之前,北美应属殖民地是以公司殖民地和契约殖民地为主要形式的。1606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由英王詹姆士一世特许成立,目的在于开发北美东海岸北纬34°至41°之间的殖民地,其股东都是伦敦人。公司成立不久,1606年12月就派出了120名殖民者,分乘3只船前往北美。1607年5月,他们到达弗吉尼亚,并在詹姆斯河口建立了詹姆斯镇,这里就成为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殖民地。1620年,一批在荷兰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国分离派教徒乘“五月花号”船来到科德角(今马萨诸塞州普罗文斯敦),于圣诞节后第一天在普利茅斯地方上岸,他们在抵达北美大陆之前,由41名成年男子共同签署了一份契约,其内容为:组织公民团体;拟定公正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条例,奠定了未来殖民地的政治基础。1620年的《五月花号公约》也被看作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政治契约。这种契约劳动不大可能形成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即使美国南部的经济是奴隶制种植园经济,它也不同于古代的奴隶制经济,因为,这些庄园的产品也是面向世界,畅销海外。这样的一个经济基础,对美国的政体设计具有深远的影响。
  美国式民主既是美国先哲们精心设计的产物,也是北美殖民地当时所处历史条件的必然结果。美国的社会发展历程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它的政治制度也具有不可模仿性,所以,试图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美国民主,终究是徒劳无益的。
  参考文献:
  [1]邓蜀生.世代悲欢美国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王昭.实用主义在美国文化中的价值体现[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7).
  [3]贝拉.宗教与美利坚共和国的正当性[M].134-135.
  [4]孙仲.美国政治中的理想契约[J].浙江学刊,2002,(3).
  [5]谭君久.当代各国政治体制——美国[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
  [6]张定河.美国政治制度的起源与演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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