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库 > 实用文档 > 毕业论文 > 经济学 > 其他经济相关 > 土地流转制度下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探析(2)

土地流转制度下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探析(2)

若水1147 分享 时间:

土地流转制度下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探析



  三、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设计
  我国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解决占世界近1/4人口的社会保障的巨大福利工程。因此,这一体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只能从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出发,结合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实际稳步推进。要重点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与设计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覆盖城乡居民。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效地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全民基本保障制度
  基本保障是一种由政府主导的公共保障计划,实行全国统筹,体现公平的原则。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卫生保健和基本养老保障等内容,由政府统一管理,覆盖范围是全民,保障水平以基本生存需要为标准,筹资模式是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基本保障是建立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要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最低生活保障给付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为使制度运行更有效率并真正为贫困家庭提供生活保障,可以考虑采用国际上惯用的家计调查制度。基本卫生保健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种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医疗健康保健问题。因此,要对全国城乡医疗保健的基本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和统计分析,建立公共管理、医疗机构、医疗诊治、药品管理等相互衔接和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基本养老保障类似于霍尔茨曼等(2006)在世界银行报告中提出的“五支柱养老保险计划”中的“零支柱”,它提供一种基本养老金,旨在为终生贫困的老年人口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以避免他们因为失去经济来源而陷入贫困。
  (二)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商业保险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多层次的制度
  在建立全民基本保障制度的同时,还要全面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商业保险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多层次的制度体系,这是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核心内容。实际上,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薄弱。因此,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既要立足现有的制度体系,又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创新。一是深化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把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扩大到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外的个体、灵活就业、农民工等从业人员;进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过渡到一种与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对接的制度安排;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和商业保险,鼓励个人进行储蓄,为社会保障提供有益的补充。二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着力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使农村居民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在遇到养老、疾病、灾害等困难的时候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保障。由于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短期内还将存在一定的差别,但从长期来看,可以实现制度的统筹与协调发展,并最终过渡到一种相对统一的制度安排。三是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与协调发展。要从和谐社会的根本宗旨出发,进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规划与设计,要重点解决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实现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平滑对接。
  (三)建立永久性可以转移的个人账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必将最终形成。为促进劳动力跨城乡、地区与部门的合理流动,保证社会保险关系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使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能有效衔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专户是必要的。在现阶段,城市企业职工开始实行基本养老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小城镇与农村地区还未全面实行。只有未来全国普遍建立了实质相同的社会保险统筹金,并且个人账户真正实现“实账化”,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专户,并使其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使用,才具有实际意义。个人从农村进入城市企业,或从城市企业进入农村,其个人专户积存保险金可以随之划拨过去。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专户,其账号可以是与身份证号码相同,终身不变,以便于管理。
  (四)建立全国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
  围绕加快个人账户安全及时转移,要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记录、支付、查询、服务等均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尽快实现全国范围内地方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这样才能及时无误地处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地区之间转移和接续事务,适应农民工大批量、高频率流动的特点,保证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连续缴费。
  四、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步骤
  从国际上看,一些发达国家虽然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但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滞后城镇30-50年,可见其统筹也都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需要而完成的。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水平在逐步提高,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当然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需要强调的是,“城乡统筹”不是“城乡统一”,这就意味着城乡统筹承认城乡差别的客观存在,也允许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保障水平,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也要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
  第一步(2010-2015年),建立多层次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在现有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下,加快推行面向广大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采取补缴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到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定型、走向成熟,并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农村五保户制度一起,将全体国民都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第二步(2016-2020年),逐步衔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具有养老性质的保障体系,实施城乡老年津贴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打破户籍限制,建立以“一个制度,多档次缴费”为特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基于城乡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统筹,缴费档次越高,享受养老金待遇水平就越高。启动城乡无养老金老年津贴制度。各地区依据财政的可承受能力,确定城乡等同的老年津贴享受者的年龄和津贴水平。为了不浪费资源,也为了避免制度重叠不便管理,将城乡低保享受者中的老年人和农村五保户一起并入城乡老年津贴制度。此外,从注重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向与服务保障并重方向转变,开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如在经济条件较好与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重的大城市先行一步,以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第三步(2021-205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国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城乡老年津贴制度覆盖面并提高其待遇水平。从2021年起,加大第二阶段的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力度:一是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城乡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与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逐步衔接,统筹形成国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届时该制度的城乡差距、群体差距将显著缩小趋向待遇基本一致。到20世纪中叶,我国已迈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同时,在2030年前后也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所以,在国力强盛的基础上扩大城乡老年津贴制度的覆盖面,并提高老年津贴待遇水平。此外,还要加强老年服务保障、精神保障方面的机制建设,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趋定型,让所有老年人都享有体面、尊严的晚年生活。
  参考文献:
  1、范会芳.土地流转制度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J].郑州大学学报,2009(9).
  2、陈蒙蒙.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学研究,2006(5).
  3、郭影帆,高平,郭熙.统筹城乡背景下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9(8).
  4、林梅.城乡统筹发展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J].科学社会主义,2007(2).
  5、柳清瑞,田香兰.中国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与推进策略[J].天津社会科学,2008(6).
  6、张燕.论统筹构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DB/OL].中国社会学网,2009-03-08.
  7、乔晶.我国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11).
  8、戴卫东.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十个关键问题[J].现代经济探讨,2009(7).
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