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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励志文章,去靠近一个给你正能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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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励志文章,去靠近一个给你正能量的人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总是会觉得这样或者是那样的不如意,但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而要懂得善待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精神的解脱,从容地走自己选择的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励志文章5篇,希望对你有用!欢迎阅读!

  励志文章1:去靠近一个给你正能量的人

  不要跟消耗你的人在一起。

  去爱一个给你正能量的人。每个人的生活都一样,在细看是碎片,远看是长河的时间中寻找着幸福,寻找着能够让自己幸福的一切事物:健康、平静、物质、荣誉、成就。

  既然你想幸福,就去找一个能够让你感到幸福的人吧。

  不要找一个没有激情、没有好奇心的人过日子,他们只会和你窝在家里唉声叹气抱怨生活真没劲,只会打开电视,翻来覆去的调转频道,好像除了看电视再也想不出其它的娱乐项目拥有正面能量的人,对很多事情充满好奇,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新鲜事物都想尝试一下,会带你去尝试一家新的餐厅,带你去看一场口碑不错的电影,带你去体验新推出的娱乐节目,带你去下一个陌生的城市旅行。

  你会发现世界很大,值得用尽一生去不断尝试。

  不要找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过日子,他们一直在排查可能的不幸,和焦虑未来的灾难。他们一直在想该怎么办?拥有正面能量的人,会对生活乐观,对自己信任,他们知道生活本来就悲喜交加,所以已经学会坦然面对。

  当烦扰来袭时,就理性解决。他们相信人定胜天,确实无法获胜时,就坦然接受。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己,有自知之明,不会自我贬损也不会自我膨胀,他们在该独立的时候独立,该求助的时候求助。

  人生的豁达与包容。

  拥有正面能量的人,拥有大智慧,他们分得清世界的黑白曲直,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跑偏,也不会随波逐流。不会夸大事情的不利面。

  他们知道世界运作的原理,明白人人都有阴晴阳缺。他们在你需要时给你最中肯的建议,有原则却又求新求变,有主见却又听得进劝。

  不要找一个容易放弃的人过日子。他们没有信仰,也没有梦想。他们遇到挫折的第一反应和最终反应都是逃避,他们可以放弃整个世界。

  拥有正面能量的人,坚定自己的信念,拥有人生的目标,知道自己的所需并为之不断努力。他们欢迎变化也制造进步。当困难来临,他们不嫌麻烦或贪图安逸,他们知道山丘后面会有道更美丽的风景。

  是的,去爱一个拥有正面能量的人吧。

  他们会给你惊喜,同时也会带给你感悟。他们让你把路走直,戒断所有扭曲的价值观。如果你本身就不是一个拥有足够正面能量的人,那么就请你一定要爱一个拥有正面能量的人。

  在这道数学题里,负负并不能得正,另一个同样具有负面能量的人会把你的人生拖垮,让具有正面能量的人导正你的灵魂和行为吧,潜移默化中,你会变得更加开朗和幸福。

  这一定比任何财富更能长久的滋养你的心灵!

  人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人生最重要的选择,就是选择和谁在一起。选择和谁共事,选择和谁交朋友,选择和谁结婚,选择向谁学习……

  你和谁在一起,决定着你的未来。你和谁在一起,由你自己决定,擦亮你的眼睛,用心去寻找。

  励志文章2:要相信自己

  如果要问我,有什么成功心得和处世原则,我觉得,只有一点:老实做人,勤奋写书。

  几年来,我每天都写,没有一天敢于疏忽,不惹事,不闹事,即使所谓盛名之下,我也从未懈怠。有人让我写文章推荐商品,推荐什么就送什么,还有的希望我做点广告,费用可以到六位数,顺手就挣。我没有理会,因为我不是商人。出版商亲自算给我听,由于我坚持把未出版部分免费发表,因此每年带来的版税损失达到七位数,这还不包括盗版,以及各种未经许可的文本。

  我依然坚持,因为我相信,这是个自由的时代,每个人有看与不看的自由,也有买和不买的自由,任何人都不应该被强迫,这是我的处世原则,我始终坚持。或许很多人认为这么干很吃亏,但结果,相信你已经看到。

  既然写了历史,还要说说对历史的看法。很多人问,为什么看历史;很多人回答,以史为鉴。

  现在我来告诉你,以史为鉴,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发现,其实历史没有变化。技术变了,衣服变了,饮食变了,这都是外壳,里面什么都没变化,还是几千年前那一套,转来转去,该犯的错误还是要犯,该杀的人还是要杀,岳飞会死,袁崇焕会死,再过一千年,还是会死。

  所有发生的,是因为它有发生的理由。能超越历史的人,才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能超越,因为我们自己的欲望和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能改的,叫做缺点;不能改的,叫做弱点。

  顺便说下,能超越历史的人,还是有的,我们管这种人,叫做圣人。

  因为看的历史比较多,所以我这个人比较有历史感。当然,这是文明的说法,粗点讲,就是悲观。这并非开玩笑,我本人虽然经常幽默幽默,但对很多事情都很悲观。因为我经常看历史(就好比很多人看电视剧一样),不同的是,我看到的那些古文中,只有悲剧结局,无一例外。每一个人,他的飞黄腾达和他的没落,对他本人而言,是几十年,而对我而言,只有几页,前一页他很牛,后一页就怂了。王朝也是如此。

  但我坚持幽默,是因为我明白,无论这个世界有多绝望,你自己都要充满希望。人生并非如某些人所说,很短暂,事实上,有时候它很漫长,特别是对苦难中的人而言,漫长得想死。但我坚持,无论有多绝望,无论有多悲哀,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对自己说,这个世界很好,很强大。这句话,不是在满怀希望和光明时说的,在很绝望、很无助、很痛苦、很迷茫的时候,也要说这句话。要坚信,你是一个勇敢的人。因为你还活着,活着,就要继续前进。

  曾经有人问我,你怎么了解那么多你不应该了解的东西,你怎么会有那么多六七十岁的人才有的感受。我说我不知道。跟我一起排话剧的田沁鑫导演说,我是上辈子看了太多书,憋屈死了,这辈子来写。我没话说。

  还会不会写?应该会。感觉还能写,还写得出来,毕竟还很年轻,离退休尚早,尚能饭。继续写之前,先歇歇,累得慌。

  二十多岁写,写完还是二十多岁,有趣。是的,这个世界还是很有趣的。

  无须害怕,无须绝望,要相信自己。

  励志文章3:命中注定不是天才的我们

  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中了一种“天才的魔咒”。

  天才的并不是我,而是身边的同学和朋友。自从小学开始,我身边都包围着一些闪闪发光的天才。那个喜欢滨崎步的男生,长大后去卡耐基音乐厅开了音乐会;隔壁班的前辈,夺得了克莱本钢琴比赛冠军;我的师弟,还没有上中学就已经跟伦敦某知名乐团合作;如今与我关系最好的闺蜜,她12岁的时候就上高中,是个擅长理科的小能手。

  站在这样的天才身旁,我不是没有焦虑。他们少年时代所获得的成就,已经是许多人奋斗几十年后仍然无法触碰的高点,大部分人无论如何努力都够不着他们的一半。而我,就是这些“许多人”中的一份子:你苦苦练习一个月的技巧难题,他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弹得顺畅自然;你需要花费大工夫背下的整部协奏曲,他可能听着唱片翻着乐谱就能背个三五成。

  天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生物,他们为热爱为艺术倾其所有天赋,为世人创造美好。在天才的光芒之下,我们被时时刻刻地提醒着自己究竟有多么的平庸。他们经常让我感到挫败,逐渐地挫败变成愧疚,愧疚自己占用资源,却无法创造美好。在这样的愧疚之下,我变成不太敢轻易放弃的人。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放弃就是意味着更彻底的失败。幸与不幸,似乎同时发生在我身上。我的挫败,是源自身处于天才之中,又无法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我的幸运则是,被赋予了相对应的机会以及师长们的教导,得以让我习得如何为小小的兴趣而努力。

  有时候,我真的很感激那些善良的天才。他们才能视野都远远高于我,却从未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我,相反还经常对我指教一番。他们通过自身的善意,深深地影响着我;当我看见他们为自己喜爱的学科、信念奋不顾身之时,渐渐也萌生一种“要对生命负责任”的信念——虽然平庸无奇,但也要让自己不受时代和天赋的局限,尽可能地追寻自己所渴望的生活。之所以选择写作,大概也源于此。当然,写作的动机还有很多很多,有渴望记录时代的愿望,有希望带给他人温柔的想法,还有想要尝试新鲜事物的好奇心… …总而言之,这件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刚刚开始练习写作的时候,我根本不敢抱有成为作家,或者出版文字的奢望。当时的我,既没有好好写过文章,也没有相熟的编辑可以请教,更别谈天生的好文笔。稍微有点点交情的一位作者是在FanFiction里写东西的一个女生。她专门写硬科幻的题材,具有非凡的想象力,能够通过文字搭建起故事所需的逻辑、人物、冲突,长篇和短篇都写得相当出色。我却完全没有这种能力。为此,我唯一的方法仍然是多练习,多琢磨。

  至于练习的方式,也完全是基于个人的摸索,无非是多读书,多看写作理论的书籍,每天也坚持写个几千字。总而言之,天资平庸的人成长的方式无非是通过高压大量的练习,以此寻求量变的可能性。从苦苦思索着笔点,到逐步在题材,结构上都稍微摸索到些许门道,写作效率伴随着恰当的练习渐渐提升。神明并未赐予我超越凡人的艺术天赋,但是让我怀着无法成为天才的愧疚感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说得具体些,愧疚是坚持和勤奋的源泉;也是这些复杂的情感,支撑着我写完豆瓣专栏,也由此获得两本图书的出版合约。

  写书的过程中,自然会遇到怀疑自我,写不出来想拖稿之类的心情。我总是在做校对的时候觉得自己写得不好,然后又删掉重来,反反复复的折腾,难免让人觉得心力交瘁。也许再有多点天赋,再多些才能,情况会变得更好?不过,人又怎么能因为天资不够出色,就放弃自己所热爱的东西呢?我虽平庸,可我亦有不忍舍弃的梦想,我亦渴望能得以记录自身所处的时代;我虽愚笨,但通过不断地实践与修正,同样能获得些许成绩。

  我小时候有过很多梦想,当科学家,当音乐家,最终都渐渐越来越远。不过,我们会在实践中找到新的梦想,新的道路。但是无论我们选择以什么方式去追逐梦想,路上必然存在各种荆棘。你又可能与我一样,都曾直视天才之光,为此而震撼,为此信念碎成玻璃渣。但是,如果只因为不是天才就干脆什么都不做,那未免过分消极。鸿沟无法超越,但努力本身对于个体还是具有意义的。虽说自怨自艾是人生不可避免的情感;不过,太早放弃,总是在放弃,或者从不愿意为目标奋不顾身,终究是对自己的人生不太负责任,不是吗?

  前两天,在你的站看到SK-II为日本芭蕾舞者仓永美沙拍的视频。在这段视频中,她讲述自己是如何被生理条件所限制,但依然改变了自己作为舞者的命运。她作为亚洲人,天生注定她无法拥有修长优雅的双腿,因为身材娇小无法在人群中脱颖而出;但是身体上的局限也引领她成为“注定不向命运低头”的人。最后她在舞台上大放光彩,成为波士顿芭蕾舞团首位亚洲籍首席舞者。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改写自己的命运。或者说,改变命运到底需要多大的运气,又有多少女性能够如同仓永美沙一样,从平凡的起点一直走到世界级的舞台。从努力、坚持到真正的改变命运,这一路必然少不了运气,教育资源,前辈的指引等外在因素。但是,从个体的角度来说,改变自身的命运大概需要“不疯魔不成活”的热爱;还需要对智识,对德行,对超越功利的目标拥有高标准的渴望与追求。

  注定无法成为天才的我们,同样有资格以普通的天赋,选择为命运和理想而战,以努力和渴望,打开智识的大门。深知自身的平庸,却不能也不愿意妥协于此,哪怕最后未能走到巅峰,但光是这份坚守也足矣让我们度过充实有意义的人生。

  励志文章4:你不会永远比别人差

  那一年,她还在农村里插队,瘦弱的身子承受着繁重的农活。一天,她正在西瓜地里忙着,有人把她叫了过去,说工宣队来招生,去试试。

  这一试,她就去了北京外语学院,成了英语系的一名工农兵学员。不过,还来不及欢喜,阴霾就笼罩了心头。在班里,她居然有两个“最”:一个是年龄最大——老姑娘了;一个是成绩最差——基础太弱。

  一天上课,老师问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第一遍没有听懂,第二遍听懂了却不知怎么回答,于是,僵在了课堂上。课后,她一口气跑到后院的山坡上,大哭了一场。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比别人差,我努力还不行吗?”终于想通了,她给自己许下诺言:“我一定要成为最好的学生!”她很勤奋,每天晚上学到深夜,凌晨四五点时又掀开了被窝。不管天热天冷,在校园一角的那棵大树下,常能见到她的身影。大声地念,大声地背,把头一天学的东西翻来覆去,不记得滚瓜烂熟不罢休。

  一晃,四年过去。毕业的时候,她的确成了全年级出类拔萃的学生。那一代人,和今天完全不同,因为根本没有择业自主权,从英语系出来的她,被分到英国大使馆做接线生。这份工作单调、乏味,很麻烦。在外人眼里,还是一份很没出息的活。起初,她能够老老实实地干,时间一长,心里就越发郁闷,越不平衡——一个堂堂外院的尖子生怎能这样憋屈呢?终于,在和母亲的一次见面中,她大吐苦水。

  慈祥的母亲没说什么,而是叫她去洗卫生间、刷马桶,她怏怏不乐地听命。可是,她使劲地扫地板、费力地刷马桶,反复几次,感觉还是很不干净。她不由抱怨:“我没办法了,就这样子了!”母亲不说话,而是弄来一碗干灰,然后将干灰洒在又脏又湿的地方,让干灰将水吸干,再扫,效果果然好了很多。不多久,马桶里的黄色污垢全不见了,犹如做了一次增白面膜。

  她没做到的,母亲做到了。她不禁夸奖母亲,母亲却告诉她:“一件事情,你可以不去做;如果做了,就要动脑筋做好,就要全力以赴。你不能挑你的工作,但你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啊,那就是把工作做好。”站在一旁的她听了母亲的话,久久无语。

  回到单位后,她仿佛变了一个人。她把使馆里所有人的名字、电话、工作范围,甚至他们家属的名字都牢记在心。不仅如此,使馆里有很多公事、私事都委托她通知、传达和转告。逐渐地,她成了一个留言台、大秘书。工作之余,她就读外文报纸、小说,不断提高自己的读、译能力。由于为人热情,水平出众,她在使馆里成了很受欢迎的人。

  一天,英国大使来到电话间,靠在门口,笑眯眯地对她说:“你知道吗,最近和我联络的人都恭喜我,说我有了一位英国姑娘做接线生?当他们知道接线生是个中国姑娘时,都惊讶万分!”英国大使亲自到电话间来表扬一个接线生,这在大使馆可是件破天荒的事!

  没多久,她因工作出色被破格调去英国《每日电讯》记者处当翻译。报社的首席记者是个名气颇大的老太太,得过战地勋章,被授过勋爵,本事大,脾气也大,还把前任翻译给赶跑了。当她调过去时,老太太不相信她的实力,明确表示不要,后来才勉强同意一试。没想到,一年后,老太太经常不无得意地对别人说:“我的翻译比你的好上十倍。”再后来,她被派往英国留学,在伦敦经济学院攻读国际关系,在里兹大学攻读语言学硕士,在伦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回国后,她到外交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还当上了副院长,并多次荣获外交部的嘉奖。

  她就是任小萍。最近十年里,她先后担任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新闻参赞和发言人,外交部翻译室副主任,中国驻安提瓜和巴布达大使。目前,她是中国驻纳米比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从一个黄毛丫头到一个全权大使,任小萍的职业生涯中,每一步都是组织上安排的。但是,无论被派到哪里,她都在积极地适应,都在努力地把工作做好,做得最好。任小萍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工作时,总有一样可以选——好好干!无论何时何地,把工作做好,成功也就不远了。

  励志文章5:改变,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事开始

  我最近收到的读者留言里,出现很多这样的问题。

  逃窜同学说,“很厌烦现在的这种生活,早想改变一下,只是一直行动不起来。”

  硫克同学说,“终日生活在工作,游戏,电影中,想要跳出这样的日子,有一个梦想是如此地遥远,不知如何去实现。”

  微薄荷阳光同学说,“我也想和你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依赖于自己的女孩子,可是总是找不到正确的方法,不知道要从哪里入手,每次告诉自己要努力,可是坚持不了几天就放弃了,也找不到当初努力的原因……”

  改变究竟是一件有多困难的事呢? 我用整个大学四年都在验证着“改变”的不可实现性。回望那样的四年,我发誓从未见过自己这般糟糕的女生。和现在的勤奋相比,那时的我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我超重,邋遢,堕落心强,缺乏对未来精美的计划。我羞于向人展示的寝室里,书桌上铺满了散落的文具和课本,上个星期的变质面包来不及扔掉,大敞开的电脑屏幕污迹斑斑,键盘缝隙里装满清晰可见的饼干渣,我的床铺上挤满毛绒玩具和化妆品,被褥在整个学期里有一半的时间懒得叠起,没有清洗的咖啡杯放在阳台上四个月差点培育出毒蘑菇。我经常逃课,把寝室里的美剧和日剧当做“我在自学啊”的安慰,靠一点小聪明用突击复习法把期末考试蒙混过关。我做事缺乏条理,忘记去图书馆还书欠出八十五块的罚款,永远把作业拖到最后一秒去完成,也时常把一些事情本末倒置。我渴望舞台却惧怕成为焦点,从来没有参与过什么社交活动,习惯一个人窝在寝室里和自己的坏情绪作伴。更可怕的事,我一直在不停地膨胀发胖,用火锅和烧烤消磨一个个寂寞的晚上,啤酒填满青春的迷茫与慌乱,导致每半年照片里的自己都要大上一个尺寸。每年一次的800米体育测验,我是唯一无法完成任务的女生,气喘吁吁装模作样地跑下200米就主动投降,理直气壮地和体育老师解释,“我身体不好,每次跑步心脏特别难受”……我的决心深厚,毅力单薄,总是在做一些持续性很差的事,比如突发奇想去操场上走10公里,却在第二天蜷在被子里边吃薯片边看一整天电视,还要在微乎其微的效果前委屈地抱怨,“为什么别人的改变看起来都毫不费力呢?!”

  在那些最美好的日子里,我尽情地做梦也尽情地辜负自己,我想成为期末考试中的佼佼者,却连每个晚上两个钟头的自习也不肯坚持;我想穿着礼服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唱歌,却连报名参赛的申请表也不敢填一份;我想找一份牛逼企业的实习工作来做,却连份像样的简历都没准备过;我想成为纤细的美人,却从来不肯做一点流汗的运动;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半个月也懒得动笔一次。我做了那么多徒劳的白日梦,却从来没成为梦想中的那个自己——事实上,我连一丁点儿机会都没有给自己。

  毕业之后受到一次感情上的重创,犹如浑浊天空里的一道闪电,虽然痛彻心扉,可那道强光却把我的世界都劈亮了,让我除了忙着痛恨渣男,也渐渐发现发现,我在自我建设上的失败,程度比渣男的道德败坏还要严重,是我先背叛了自己,他才来背叛我。我一直活在这么多的问题里,迫切地需要一场改变,也情愿付出努力,期待自己成为好一点的人。我急功近利,恨不得在一夜之间就把所有的花毛病全部舍弃,软件硬件一个不落地统统升级完毕,而日积月累下来的惰性习惯,并不是非常容易就可以舍弃。

  人们从一种堕落的生活中逃离,往往需要来自外界的强烈刺激,比如失恋,离异,亲朋好友的背叛和嘲讽,如此变故常常会令人衍生仇恨,以此去支撑一场动力十足的自我变革。可是即便再强烈的仇恨,也有烟消云散的那一天,当你的动力从熊熊大火变作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就会意识到任何改变如果没有来自于内心坚定的意愿,通常都不会持久。西方有句着名的谚语, 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可是我必须说明,在最初改变的时候,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复仇的计划,关于一段越想越气愤的感情,我心里分分秒秒在对自己讲,“他给我多少痛苦和委屈,我就要用这些为自己赢得多少光鲜。”那时在看的《致加西亚的信》中写道 “世界上再宏大的工程,也都可以分解成细小的具体事情,要想做成大事情,就必须把分解后的每一件小事情做好,所以任何事情都要从一开始做起,只有从一做起,才能做到二、做到三,才能最终成功……”对此我十分赞同,任何一次下定决心的改变,都要从一件看起来比较难的事开始,而为了给自己的改变寻找一个突破口,我决定,早起。

  我看过很多关于早起的科学报告,也了解一些帮助早起的健康理论,可在我看来,这纯粹是一件有关毅力的事,对于一个把闹钟定在七点钟而时常在八点半不得不起床的时候才一跃而起的人来说,把闹钟设定在六点钟逼迫自己一定起来的感受,是头脑中两种声音的激烈争辩,一方说“太累了再睡一会,实在是爬不起来”,另一方在说,“快起来,昨晚睡前还发誓一定要六点钟起床呢”。在你连续两天听从前者的声音依旧八点半才睡眼惺忪地醒来,那我相信你一定逃不掉自尊心的责怪,一个连自己的决心都要辜负的人,就别指望有什么成功的人生了,生命没有那么虚弱,不必要靠很多的睡眠来维持。而当你最终说服自己,可以每天准时早起,那么这是一件有多么好的事呢?在每天为自己多争取的两个小时内,我能够为一整天做个详尽的计划,处理掉一周的全部邮件,写一小段故事,专心读一百页的书,有时还能看掉一整部电影,一整个月下来,往往可以写出几篇文章,看完近20本书,7部电影,和远方的朋友保持邮件联络,这些作为持续的积累,放在我的人生里,就是长久的优势。我的意见是,当你决心早起,也拥有六点钟起床的毅力时,你一定要清楚“我为什么要早起”,你每年比别人多出的2*365个小时的时间,不是拿来聊天玩游戏无所事事的,这样争取来的时间,要做一些对未来有贡献的事,可以在一段时间的坚持下为你的人生或事业提升一个新的高度。

  也许有人会说,我不需早起,只要晚睡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在我看来,早起是一件比晚睡好太多的事,暂且抛去健康层面的原因不谈,能够有毅力六点钟从被窝中爬起来的人,一定比凌晨一点钟才入睡的夜猫子要少得多,而如果你有幸成为早起的一员,就会发现朋友高频率发送新鲜事到朋友圈,或者微信中此起彼伏地“约吗,约吗”,在早上六点到八点的那个时间段几乎不会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高效率的工作环境,就像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和清冷万分的凌晨里开车,能够开出的距离,是有很大差距的。当你内心充实地开始新的一天,这感觉比被八点三十分的闹表叫醒,大骂一声“不好又他妈地迟到了”然后迅速洗脸刷牙飞奔一般出门上班的感觉要好得多。

  作为一个二十五岁的女生,我十分理解年轻人的现状,初入社会,疲于奔命,身心劳累,恨不得把每一分钟用来休息,哪舍得去早起,而想一想Steve Jobs曾经每天早上6点起床,奥巴马夫人米歇尔坚持每天早起四五点就到健身房锻炼,Starbucks主席Michelle Gass每天4点半便起床跑步,现任苹果CEO Tim Cook 3:45am便会发email给同事……你觉得自己会比他们更忙碌吗?

  当我意识到我还可以为生活做出更多的改变时,我开始试着跑步,这一次不为别人,只为自己。而在开始谈跑步之前,我必须感谢文学的力量。有人常常质疑读书的意义,觉得市面上的小说都在讲爱情纠葛,家庭秘密或是职场的勾心斗角,这类闲书怎么会对人有鼓舞意义呢?然而在跑步的最初,我接受的动力恰恰来自于一本“没营养”的言情小说,里面讲一个职场女人的历练,凡事对自己都有恰到好处的节制和约束,由于坚持每日5公里的慢跑,在和领导一次打球时,受到大加称赞,促成了一桩合作的机会,她骄傲地想,十年间每天晨跑几公里练出来的体力,一般人一时半会儿还真达不到这境界。而当我看到三十几岁的刘瑜在书里欢畅地写到,“我原谅上帝让我长到105斤……”我郁闷地想,什么时候上天让我变成105斤,什么时候我才肯不计前嫌地原谅他。

  所以跑步之初,除了抱着锻炼意志力的目的,我还希望可以塑造良好的身材。半年前我开始每天去健身房报道,最初在跑步机上快走一个钟头,顶多跑上200米,然后气喘吁吁地继续走路。那时看着身边跑步的人,心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像他们一样,可以毫无间断地跑上半个钟头呢?两周后,我尝试跑步,从200米气喘吁吁的状态,可以支撑到800米,并且以此为荣。四周后,我把跑步当做一种信仰,进步神速,可以持续跑1.3公里,1.6公里,六周后跑3公里,三个月后5公里,三个半月后达到6公里,而半年后的现在,我减掉5公斤的体重,身体和心理非常健康,尝试过连续10公里的慢跑,如今保持每天7公里,每周不低于45公里的成绩。我通常用毛巾挡住跑步机上的计数器,听四分钟一循环的歌曲,跟着音乐的节奏动感十足地奔跑,耳朵里听过十四遍同样的声音,脚下便会跑过7公里的距离,而当我不再把注意力放在音乐和计数器上,我开始思考生活中的各种问题。长距离的慢跑有着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让生命中的其他问题都显得简单,你开始觉得每星期收拾一次屋子不再是负担,你开始觉得拒绝油炸食品和荤腥没有那么艰难,你开始觉得工作上的不开心有了发泄的渠道……生活中还有那么多的可能,一个人能够从二百米跑到10公里,那还有什么难题是解决不了的呢?跑步令我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收获,改变成为一种挑战,这是非常持久的乐趣,而我在青春里拖欠了许久的努力,如今终于可以加倍做出偿还。

  在我跑步的过程中,我的精神力量大多来源于村上春树,他是我十分敬重的一位作家,因为很少有靠脑子去生活的人,也能把身体用得如此充分。关于对他跑步的访谈,我打印了一份放在桌面上,作为永久的激励。他坚持每周六天的跑步,每一天跑10公里,每年跑一次10公里赛、一次半程马拉松和一次全程马拉松,甚至在1995年参加了一次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花了11小时42分跑完全程。他说,跑步让我知道自己努力的极限在哪里,又打趣道打算在自己墓志铭上写下,至少他是跑完而不是走完的。

  无论把何种运动作为改变的开端,都是不错的选择。直到现在有人向我抱怨生活的苦闷,我还是会给出这样的建议,“去跑步吧”。的确,跑步是无需任何成本的投资,也提供了最好的思考状态,当你脚下保持着频率不断向前做着重复的动作时,你脑中的思绪也渐渐地清晰起来。这是毅力多于速度的比拼,你会在这样的节奏里为生活的难题一一找到解决的方案。

  村上春树在接受采访时被问道是如何给自己鼓劲才能每天坚持出门跑步的,他这样回答,“天气有时会太热,有时太冷,有时又太阴沉。但是我还是会去跑步。我知道,假如我这一天不出去跑,第二天大约也不会去了。人本性就不喜欢承受不必要的负担,因此人的身体总会很快就对运动负荷变得不习惯,而这是绝对不行的。写作也是一样。我每天都写作,这样我的思维就不至变得不习惯思考。于是我得以一步一步抬高文字的标杆,就像跑步能让肌肉越来越强壮。”

  我想,就算村上春树一直陪跑诺贝尔文学奖,他也早已经在读者的心中收获了那张奖牌。

  就从今天开始吧,别再抱怨改变的艰难,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小事出发,为自己在岁月里信守一个诺言,你会经历枯燥而乏味的过程,可是总有一天会感谢自己的坚持,因为那时的你会发现,这世上除了自己,再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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