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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水1147 分享 时间:

  一切都经过了,一切都走过了,一切都熬过了,生命的底色里,增了韧,添了柔。这时候平和下来的生命,已经沉静到扰不乱,已经稳健到动不摇,已经淡定到风打不动。 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优美的文章励志文章,希望能帮助你们!

  励志文章1:什么才是真正有趣的生活

  一个朋友说,感觉日子越过越没劲,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工作无趣,日复一日尽是重复。

  吃饭无趣,一天三顿味同嚼蜡;周末无趣,看书或娱乐都没精神。他甚至没办法完整地看完一部电影,听完一首歌。

  我不得其解,问他为什么。他满脸无奈地回答,因为觉得没意思啊。

  他问我,是不是应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激活一下人生。据我所知,他最近的一次旅行是在二十天以前。

  他旅行回来之后,倒头睡了一天。睡醒之后,他跟大家说,旅行实在是太无聊了。上车睡觉,下车拍照。一车人死气沉沉。

  其实,身边觉得日子过得没意思的,大有人在。

  看着一张张写着「生无可恋」的脸,我们不得不在心底感叹,能把日子过得有趣,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些能在凡常光景里把日子过得妙趣横生的人,都是天赋异禀的高手。

  几年前,在北京,我曾偶遇过这样一个高手。

  这个懂生活的高手不过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大男孩,他是暑期到北京打工的大学生。

  当时他打工的餐馆离天安门不远。餐馆不大,他既负责点菜,也负责上菜,忙得不亦乐乎。

  我看到他时,他正在跟一个外国人连说带比划地「聊天」。大约是那个法国人在跟他咨询一道菜。

  法国人懂一点点英文和中文,而他完全不懂法语,英文也不是特别好。于是,两个人就这样英语和中文掺杂着,「手舞足蹈」地用两国语言交流中国菜谱。

  他推荐的菜居然很合法国人的口味。法国人离开时,给他竖了个大拇指。他则热情地将法国人送到门口,顺带着连说带比划地给人家指了路,推荐了景点。

  他过来上菜时,我忍不住笑话他,难道不怕给人家指错了路,丢

  际能力这么强,怎么会丢国人的脸。”

  他说他在这里遇见过很多不同国家的人,早已练就了和各国人打交道的本事。

  我问他:“你每天都过得这么妙趣横生吗?”当时,他在那家餐馆打工已一月有余。我猜想这么枯燥的工作应该早已让人心生厌烦。

  他挠挠头,说:“妙不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每天都很有趣。”就连他刚到北京最落魄的时候,他也觉得极其有趣。

  他刚到北京的第一个晚上,钱包就被偷了。当时他身无分文,晚上住在地下通道里。下过雨的深夜,地下通道里有冷风吹过,他感觉到几分寒意。

  于是,难以入眠的他,和几个流浪汉在通道里打了一个晚上的扑克。

  他说,几个陌生人,不问来处,不问去向,就这样打了一个晚上的扑克,天很快就亮了。然后,他继续上路,去找一份安身的工作。

  暑期工没那么难找,他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找到了这家餐馆。老板包吃包住,工资全是净收入。

  每周的休息日,他就拿着地图在北京各处转悠。跟旅游一般惬意,他说着说着眼睛就笑成了一条线。

  他故意用一口老北京的腔调,发音准确无比。这是他跟餐馆周边的北京大妈大爷们学来的。他说,餐馆附近住着一对老夫妇,很有趣的一对老人家。

  大妈是个热心肠,爱找人聊天,平时没事爱去当志愿者,给人指指路,帮忙维护维护公交秩序。

  大爷是个退休工程师,喜欢安静,常一个人写毛笔字。两个人偶尔拌起嘴来,极其有趣。大妈妙语连珠,大爷说不过大妈,脸涨得通红。

  那对老夫妇都喜欢他。大妈喜欢找他聊天,大爷喜欢教他看图纸,偶尔来兴致了还约他一起观园。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成了北京通了。

  他短短几句话,就让我对那对老人家生起了无尽的兴趣。

  似乎,在他眼里,满世界都是好玩的不得了的事情。仅仅是简单一番交谈,你就能轻易地感觉到,他活得特别带劲,生机勃勃的。

  若不是他普通到甚至有些寒酸的衣着,看着他这副悠然享受的模样,我会误以为他是个出来体验生活的有钱人家的孩子。

  这大概就是罗莎琳·德卡斯奥所说的:对于那些内心充溢快乐的人们而言,所有的过程都是美妙的。

  人生的确需要时时激活,却并不有赖于惊天动地的大事件,生活真正的趣味都融于日常小事中。

  那些波澜壮阔的大事件,顶多只能起到一针强心剂的作用。短暂的疗效之后,一切又将归于平常。所以,真正有趣的人生一定是生根发芽于寻常光景。

  很多卓越的人拥有着不平凡的一生,但有趣的生活依然源于日常琐事。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一书,更能让人体味到这一点。

  记得读这本书之前,我猜测,里面记录的大抵应该是波澜壮阔的一生,就好似普通人心心念念的「诗和远方」。

  然而,让我笑中带泪,泪水涌出之后又很快笑出声的,真的只是一些温馨的「鸡毛蒜皮」。这些日常里面包含着说不尽的世间乐趣,让人回味不断,绵长悠久。

  杨绛先生记录一家三口爱去动物园,把各种动物的习性和秉性写得惟妙惟肖。写到大象,她写到:

  更聪明的是聪明不外露的大象……母象会用鼻子把拴住前脚的铁圈脱下,然后把长鼻子靠在围栏上,满脸得意地笑。饲养员发现它脱下铁圈,就再给套上。它并不反抗,但一会儿又脱下了,好像故意在逗那饲养员呢。

  一家人一起去吃馆子,钱先生近视眼,但「耳聪」,阿瑗耳聪目明,他们总能发现其他桌的客人正在上演着怎样的故事。

  所以,他们一家吃馆子是连着看戏的。吃完之后,有的戏已下场,有的戏正酣,有的戏刚开场。就连他们一起去熟悉的公园散步,也是充满乐趣的「探险」。

  即使是在造化弄人的特殊时刻,杨绛先生的笔下依然充满着日常的生动有趣。

  每一个情节都是那么饱满,有光芒。掩卷之际,我也明白了,之所以钱先生能留下《围城》等文学巨著,正是因为和杨绛先生一起,参透了这日常生活里的寻常乐趣。

  这种来自日常的有趣,才是真正而持久的有趣,深入骨髓。

  觉得生活无趣的时候,不要总想着到了佛罗里达的棕榈海滩生活从此就变得有趣,不要总以为到了非洲好望角,日子就会给你打开一个豁然开朗的突破口。

  内心若了然无趣,哪里都漆黑一片。很多在路上的人,不是因为在路上才变得有趣,而是出发前就深谙生活的乐趣。

  我们应该审视下自己,审视下身边的人来人往,试着换个角度重新对待自己的生活。

  见了面从来不打招呼的那个邻居,你试着给她一个微笑。公司周边新开的那家餐馆,你约三五同事一起品尝。

  哪一样都寻常,哪一样都有趣且耐人寻味,抵得过“诗和远方”的乐趣,也拼得过昙花一现的美丽。

  真正有趣的生活,从来不需要用「诗和远方」来堆砌。它囿于厨房,却容得下山川湖海的纵横生趣。

  生活中的大波澜永远只能是点睛之笔,是锦上添花,不能当做救命稻草。

  要想拥有一个有趣的人生,我们必须学会与日常琐碎谈情说爱,让水泥地里长出嫩芽开出鲜花。

  励志文章2:没有仪式感的人生,永远都会灰头土脸

  村上春树说:仪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喝牛奶时,你特意替我擦掉嘴边的白泡沫,是仪式。

  出门时,你特意把我的领带给调整好,是仪式。

  走路时,你特意蹲下来帮我系好鞋带,是仪式。

  逛街时,你特意记得我喜欢的衣服买来送给我,是仪式。

  别人生日你切蛋糕下去的第一刀是仪式,拆掉新书的塑料包装也是仪式。

  其实仪式就是把本来单调普通的事情,变得不一样。

  仪式是让我们对所在意的事情,怀有敬畏心理。

  01

  婚姻里的仪式感

  普华永道的老总唐徽,她曾说结婚十几年了,她雷打不动的规定就是每周五和先生约会。

  她老公是一个喜欢吃意大利餐的美国男人,所以他们每周五晚餐都会坐在高档的意大利餐厅享受美食。

  她说仪式感是婚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因为它会时时刻刻提醒夫妻俩人,必须认真、敬畏得去经营婚姻。

  朋友A是一个婚姻心理咨询师,他和说曾说过一个案例。

  丈夫和妻子结婚8年多了,每次遇到重要的节日时,丈夫提议出去庆祝一下,而妻子每次都说要花多少多少钱,要节省钱就不去了,结婚8年竟然难忘的日子没有几个。

  后来他们离婚了,丈夫遇到节日都会欢欢喜喜和新的伴侣出去庆祝,在新的婚姻里如鱼得水。

  可是这时,前妻却无法释怀了,生活一直过得不好,常常跑心理咨询室解决心理问题。

  仪式感是获得安全感的源泉之一。

  很多女孩子描述恋爱细节都会这样说:我记得那天我生日,他特地来看我,陪我在哪里做了什么,送了我什么礼物,对我说了什么话,他对我很用心,我觉得很幸福。

  从感性的角度,在某事某刻特别用心做某事,带有仪式感,让人刻骨铭心。

  很多女孩子都向往一场浪漫的婚礼,很多细节都会有特别的要求,在那个仪式上彼此说着爱的誓言,一生中记忆最深的莫过于此吧。

  因为有仪式感,你才记得那天的阳光和白云,还有他身旁的微风和眼中的光芒。

  02

  生活里的仪式感

  记得一个牛津大学毕业的著名学者说过他上学的事情:在他上高中的时候,父亲每次接他、送他的前一天,都会认真去洗一次车,而且要洗得非常干净。

  父亲的洗车让他觉得上学有了仪式感,也特别用心。

  在我家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一家人吃饭必须围着桌子一起吃饭,不能看电视,不能一个个东奔西跑。

  母亲常说:民以食为天,对于食物我们应该怀有敬畏心理,人家老外吃饭前还要祷告咧,家的意思不就是一家人常常在一起吃饭么!

  家里不管是哪个人过生日,父母必将准备丰盛的菜肴,一家人都要穿上最好的衣服,来庆祝这个特别的节日,像是参加一个重大的仪式。

  母亲还有一个歪理:连吃饭都不能好好聚在一起的家庭,走不远。

  于是我开始观察了几个街坊邻居,居然还真的是母亲说的那样。

  就拿我家的邻居来说吧,妇女做完饭就会端着饭跑到外面去和别人聊天,子女端着饭边看电视看吃,丈夫端着饭坐在门口台阶上。

  果然,没几日妇女就和别的男人跑了,过了一段时间又回来了。

  于是野男人和家里的男人引发了战争,女儿写信给母亲要断绝母女关系。

  从此这个家庭一地鸡毛,狼狈不堪,争吵的响声常常传到我家里。

  一家人一起认真吃饭,这是我们家里的仪式感,每当我想家的时候,出现最多的画面就是一家人开开心心吃饭的场景。

  第三季《唐顿庄园》中有一次因为炉子坏了,唐顿第一次放弃了繁文缛节。

  他和别人谈论此事时,显得对生活中的仪式感非常着迷。

  他说:你厌倦了生活中的格调,就是厌倦了生活。

  小时候参加外公的葬礼。

  八个穿着黑衣的汉子戴着草帽,在乌乌泱泱的人潮和炮仗齐鸣的响声中将外公的棺材抬起。

  这时一个人悠悠得吹起唢呐,顿时一种很强烈的仪式感袭来,我想我此刻要正式得和外公告别了。

  我们成长、我们毕业、我们离开,我们需要一个个的仪式来对过去的自己告别,然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王阳明名言: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

  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

  一切繁杂里才能照见简单,一切世俗中才能照见脱俗,一切喧闹中才能照见宁静。

  在如今缺乏仪式感的国度里,我们会失去很多觉察的机会。

  不敬天地,不敬鬼神,觉察自然也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我觉得仪式感之所以重要,是通过不断得暗示自己,强化精神,将自己的内心和外在的世界相连接,将外界的物质与我们心中所理解的世界结合起来,感受到自己的力量,有一种对人生的控制感。

  能够让我继续坚持枯燥无聊的生活,熬过艰难颓唐的苦难,能够在遇到变故或者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予强大的希望。

  励志文章3:请做取悦自己的贵族

  在以前住的那幢大厦,我常常碰到一对老夫妇,这两个老人,你很难对他们没有印象,这么说吧,他俩像两棵行走的圣诞树,每次出现也穿得七彩缤纷,非常耀眼。

  有一次,我跟朋友说起这对夫妇,才知道她原来也认识他俩,听说老先生经营一盘小生意,颇有积蓄,两老早就退休,最大的嗜好是穿衣打扮。在他们身上,你从来不会看到黑、白、灰这些单调的颜色,有时是男的嫩绿,女的桃红,有时是男的鲜黄,女的粉橙,姹紫嫣红开遍,多恩爱,也多甜蜜?这一生,多么难得有个人和你一样热衷打扮,品味和你如此接近,你喜欢的衣服他也喜欢。

  也许有人会笑话他们,都什么年纪了?穿得像孔雀开屏。可他们伤到谁了?自己觉得好看,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们又凭什么认为这样的相濡以沫比不上两个同样爱读书、爱研究或者爱极地冒险的人?

  他们是由衷地热爱装扮,甚至不介意让身上的衣服成为主角,自己退居配角的位置。别人若懂得赞美,固然是好,不懂也没关系,那是你不懂欣赏他的好。要是连做自己喜欢的事也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同,那活得多累啊。

  有人可能会说穿得像圣诞树哪里有品味?可是,美和品味岂止一个标准?有的人喜欢黑、白、灰,有的人就是喜欢五颜六色,不必去深究为什么,要是每个人都喜欢黑、白、灰,这世界将会是什么颜色?

  爱穿和会穿是两回事,就像爱吃和会吃、爱做菜和会做菜压根儿是两码子的事,但你不会取笑爱吃和爱穿的人。我甚至觉得那些喜欢穿得七彩缤纷的人特别善良,他们都有一颗不老的童心。

  刚刚离世的87岁纽约街拍鼻祖比尔·坎宁汉几十年来风雨无改,每天骑着一部自行车在纽约街头捕捉穿得好看和有趣的路人,他是真正的街拍大师。

  有一位老太太 安娜·皮亚姬一直是 比尔·坎宁汉 镜头下的宠儿,她穿得古灵精怪,标奇立异,脸上永远擦着两坨红红的胭脂,就好像每次都豪气地把一辈子能用的腮红全部用上了。比尔·坎宁汉 却特别欣赏她,说她是一个穿衣服的诗人。

  谁说诗和田野只能在远方?眼前和远方不都是同一个地方吗?就像此岸即彼岸,眼前没有诗,远方也不可能会有。

  同样是厚厚的粉底和两坨红红的胭脂,小丑卸妆之后却觉得感伤,因为他是娱乐别人。我曾经常常遇到的那对七彩的老夫妇和纽约街头那位斑斓的老太太,你说他们像蝴蝶、像马戏团团长,像空中特技人或者像魔术师和女助手也无所谓,他们活着是为了讨好自己和灿烂自己,而我们总是害怕恶心到别人,害怕出糗,也害怕被人取笑。

  谁说灿烂的颜色穿在身上就一定俗气?我忘了是哪一位法国时装设计师被问到她最欣赏的打扮,她回答说是落难贵族的打扮。就是啊,那些破烂、斑驳和流苏的设计,那些被时光褪掉了的颜色,自有一种体面的美。有些大师,即使再多的颜色,从他手里甩到衣服上,也决不会俗艳,这就是功力。

  我曾经拥有过为数不多的 罗密欧·吉利 的衣服,他的设计满满是落难贵族的味儿,他也的确是贵族,母亲是女伯爵,父亲是古董书籍收藏家,他的童年是在意大利一幢16世纪的别墅中孤伶伶地度过,陪伴他的,是数之不尽的书。成名好多年后,他也真的成了落难贵族,跟生意伙伴拆伙,他名下的店全都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这位学建筑出身的时装大师,他的衣服,美到凄凉,我好后悔我没留着。是的,那么绚烂的美,美到极致,有一种凄凉,就好像我们有天一觉醒来才发现从来就没有永远。

  真正的贵族,家财散尽,品味犹在,那份优雅是别人拿不走的,是一夜暴富的人再花几十年也学不来的。品味是心中的一缕诗意。

  我认识一位家道中落的老太太,跟 比尔·坎宁汉的岁数没差多少,即便在家里见朋友,她的化妆打扮也一丝不苟,她在客厅从来不穿拖鞋,只穿皮鞋,她的拖鞋是在睡房里穿的,厨房也有厨房专用的拖鞋。她喜欢色彩缤纷的衣服,她的衣服一点也不贵,都在小店里买,然后自己配搭。她脸上的粉是擦得厚了点,可能因为年纪大了,眼睛老了,对颜色没那么敏感。她年轻时可是放洋留学的清秀的大美人呢。

  一个老太太粉底擦得厚了点、胭脂擦得红了点,又伤到了谁?我由衷地敬佩她对生活的庄严和热情,不像我,在家老爱踢掉鞋子,赤着两只脚穿睡衣,朋友来了,我也是这样子。我对生活,甚至对生命的热爱和好奇永远比不上她。

  穷得有品味,那得要多少年的修炼和教养?又得要有多少坚持、沉淀与谦逊?遇到这样的人,你得好好认识他,学习他的诗意。

  你也肯定遇过一种人,当你悉心打扮的那天,他走过来不怀好意地笑着问你:

  「穿成这样是去喝喜酒吗?」

  你真想骂他说:「你才去喝喜酒!」

  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偶尔怀抱着赴宴的心情愉悦自己吗?人生是一场秀,我们每个人都走秀,都有自己的姿态,当你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和目光,你才能够走出自己的姿态。

  多少年来,你一直努力取悦别人、取悦你想要取悦的人、取悦这个世界,又要多少年后,你才懂得取悦自己?

  无论你喜欢做什么,无论你喜欢谁,只要没伤害别人都可以,恶心到别人无所谓,别恶心到自己就好。多少人为了名声和财富、为了权力、野心和其他一切,做着恶心到别人也恶心到自己的事?而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那是他们的事。

  真正苍白的,是期待别人的认同,尤其是那些与你无关的人,那才是落难,却成不了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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