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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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店指那些专门经营销售特定商品的商店,这些商品具有极强的关联度,或者是同一个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个系列专门的商品。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减肥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减肥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____

  签约双方:

  甲 方(特许授权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特许加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共同推广及发展健康减肥美体保健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特许加盟甲方事宜,特签订本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特许经营授权

  1.1甲方拥有(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并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加盟特许经营权。

  1.2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认可乙方在天津区域内有偿使用特许标识、(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等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2.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 10 年,从_2015_年___月___日起至__2025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2 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续签合同。

  3. 特许经营费用

  加盟费: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签署后需要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费用总计为 万元,其中首年加盟费用 万,自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支付管理费用 万元。 支付方式:加盟费,第一次支付费用 万元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支付加盟费用 万元于合同签订并执行后1个月内支付,先期已支付 万元保证金到时冲作加盟费用;管理费用,按年分次支付,即第二年起每年合同签订日支付 万元管理费用。

  4.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4.1 甲方授予乙方在天津区域范围及期限以内使用(品牌名)品牌、商标的使用权。本合同无论以何等原因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补偿。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乙方经营场所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4.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 的商标标识。

  4.4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4.5 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使用,如擅自转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5. 商号的使用

  甲方不允许乙方将(品牌名)商标用作乙方的商号使用。不允许乙方将(品牌名)用于公司名称注册使用。

  6. 加盟资格

  6.1 乙方须保证乙方加盟前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中国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并具有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6.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凡有关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文件,已经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

  7. 经营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区域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以及经营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8. 培训培训

  8.1 加盟培训: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为乙方提供系统的免费培训计划及课程,以指导和帮助乙方达到甲方的规范和标准,帮助乙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包括:

  1) 经营理念,品牌认知。

  2) 经营项目的服务理念,理疗知识,技术实操培训。

  3) 产品的功效,以及相关知识

  8.2 选择性培训:甲方可向乙方推荐选择性培训课程,并提供培训费用明细,乙方可根据需求。

  8.3 受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到乙方地进行培训,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培训讲师的差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9.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逐步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等相关事项。

  10.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11. 乙方在加盟后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以保证(品牌名)品牌运营的标准,确保甲方品牌商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经营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13.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有损于品牌形象的事情发生。

  14.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 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15.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1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7.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8. 甲方在推出新项目时应及时向乙方进行相应项目的告知及提供项目方案,以便乙方能及时调整经营项目,确保与甲方理念保持高度紧密。

  19.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可向甲方提交活动策划方案与甲方进行沟通,甲方有义务给予支持和帮助。

  20. 信息披露

  20.1 本合同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20.2 甲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0.3 乙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1. 商业秘密的保护

  21.1 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 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21.1.1 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乙方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 息。

  21.1.2 当甲方传达信息给乙方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21.1.3 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乙方的信息。

  21.2 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 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合同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21.3 甲方保证其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 使用秘密信息。

  21.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乙方或受到乙方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21.5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乙方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22. 产品

  除特许产品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供若干产品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会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产品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2.1乙方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按规定价格供应及配送;乙方需增加不属甲方供应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22.2乙方向甲方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十五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23. 定价

  甲方实施的经营项目定价,以及产品的定价,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相应建议价格,以确保价格规范。

  24. 权利保留

  24.1 乙方应保护和宣传与甲方知识产权有关的商誉,并代表甲方保持因使用甲方知识产权而额外产生的良好商誉。

  24.2 乙方同意,在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标或标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权利、特权和利益,都只应有利于甲方的利益。

  24.3 乙方同意,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或要求,否则不会申请注册甲方知识产权,也不会将甲方知识产权用于任何乙方名称或经营品牌。

  24.4 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订立合约或其他默示方式直接或间接设定或造成任何使甲方受到约束的任何债务关系。

  24.5 如果乙方因使用甲方(品牌名)品牌而导致第三方提出对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及专有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属权益主张,则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进行相关抗辩的所有必要协助及材料。若甲方决定提起诉讼,则乙方应始终提供有关必要协助,并不得擅自进行认赔或和解或进行其他影响甲方利益的任何处置。

  25.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更 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相应加盟费: 25.1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

  25.2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 假信息;

  25.3 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后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25.4 丧失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5.5 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26.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更 正,逾期未更正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26.1 因经营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重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品牌名)品牌的商誉;

  26.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给第三方的;

  26.3 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26.4 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26.5 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26.6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从而引起被媒体曝光批评、或政府部门处罚、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导致(品牌名)品牌受到伤害的;

  26.7 违反本合同规定,将(品牌名)商标用作乙方商号使用或乙方将(品牌名)用于公司名称注册使用。

  26.8 其他违反(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及本合同的行为。

  27.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的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 _‰支付违约金。接到甲方催交通知后六十天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8. 甲方逾期未提供(品牌名)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名)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等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加盟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加盟费用 ‰违约金。

  29.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代为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30.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 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31. 合同的终止

  31.1 不可抗力

  31.1.1 如果甲方和乙方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合同的履行可终止。 不能控制的情况为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

  31.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三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甲方和乙方国家或地区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方应当尽可能尽快通知另一方。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31.1.3 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可通过挂号信回执方式在三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31.2 提前终止

  31.2.1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方式,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损害赔偿的权利。

  31.2.2 当甲乙双方一致认为终止本合同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或当双方商定以其它合作方式合作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1.2.3 当乙方发生被政府部门吊销经营许可情况时,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1.2.4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特许经营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31.2.5 乙方受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审查、查封等处分、处罚,致使(品牌名)品牌商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1.3 破产倒闭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32. 企业变更

  如果甲方或乙方的企业情况有重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法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等),变更方应及时将变更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被告知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33.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33.1 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特许标识、品牌标准、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版权或其他物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上述物品必须在48小时内归还甲方或在甲方现场监督下,就地销毁,并保证不再使用。

  33.2 乙方应将届时到期应付的各种费用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3.3 乙方将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任何利益关系,也不再享有本合同中的各项权利。

  34. 商标、特许标识的保护保证

  乙方充分了解商标、特许标识系甲方智慧的结晶且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独享的使用权,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非法占有或占用。因此,乙方特此保证:

  34.1 当甲方鉴于符合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告知,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时,乙方应当立即响应,且无条件执行。

  34.2 当甲方鉴于符合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合同告知,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时,乙方仍无视甲方告知,并在书面告知规定期限内没有任何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强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拆除行动时,受到乙方的阻挠或阻碍,造成人员及财产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

  35.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及保证,导致本合同在甲方告知终止后,乙方还在继续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将赔偿因此等继续使用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36. 争议解决

  36.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缔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履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书面通知,陈述其违约情况,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36.2 如缔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破产、债务问题等原因影响另一方有效营业而导致另一方受损时,则受损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通知发出六十天后生效。

  36.3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缔约双方间所发生的应收应付帐,须在合同终止后三十天内结清。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37.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38.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39.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减肥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一、 本着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双赢合作宗旨,协议如下: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店铺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年在省 市/县店铺(原 发廊)开设A米减肥有限公司加盟店。

  2/年的品牌使用费,需使用甲方公司提供的产品,并享有一年的免费加盟管理培训。

  3、加盟店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款项后,即时生效。

  二、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许可权后,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品牌使用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

  A、负责向乙方店铺植入先进的营运管理模式,帮助店铺稳定发展。

  B、向乙方提供专业 ,正规的流程化管理与运作。

  C、帮助店铺建设团队人事结构,并培养店长等管理人员。

  D、负责合同期间,店铺的营运监督,随时根据需要派老师下店培训。 E、负责定期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帮助店铺业绩增长。 F、保证所提供产品价格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保证质量,否则无条件退货。

  G、提供减肥特训军校的专业课程支持,并享受最低员工价。

  三、细则说明。

  1、甲方在乙方正式加盟后,提供公司招聘,标识及员工服装,工牌样板,由乙方出资制作或向甲方公司购买。

  2、甲方提供店里所有加盟期间的教育和培训课程。

  3、乙方店铺的员工若需要去学校深造而所需的一切学习费用,应由乙方的员工自己承担。

  四、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公司的招牌,标志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品,灯箱,广告宣传品等。否则视为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遵守《减肥连锁有限公司加盟连锁招商书》的相关规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减肥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3)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方将玉指丽人减肥店加盟于乙方。 甲方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乙方交给甲方加盟费元。

  试用期限为一年,并每年交甲方加盟店管理费元,如果乙方要将减肥店转让别人,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这个品牌。如果在继续使用 就要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交管理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货品,员工培训,店内促销方案,乙方可以定期来甲方减肥店培训,甲方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培训如须买产品,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好好经营,不得恶意压价,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如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会按乙方要求定期为乙方店内员工培训,时间由甲、乙双方来定,乙方为甲方培训老师提供正常吃住,不管工资。

  5、合同期限以签字之后开业算起,期限为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重新签字管理合同,期限也为一年。

  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减肥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4)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减肥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XXX产品。

  二、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元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减肥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减肥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5)

  授权方:XXXX减肥(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XX减肥 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临沂XX减肥品有限公司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XX县 镇 乡街道设立“XX减肥 加盟连锁店”(下简称XX——XX 店),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许可

  1、乙方对甲方经营系列品牌、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需充分认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利使用“XX减肥”商号、品牌、标志等标志性服务。

  3、乙方使用甲方表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害XX减肥品牌形象和经营其他公司减肥洗涤用品的行为。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加盟体,另行经营。如上所诉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包括撤销经营资格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经营方式

  1、店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申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责任书。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必须在XX减肥的许可范围之内,否则不可进行经营(包括减肥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2、乙方自筹资金主动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所有有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责任。

  3、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如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VD等,办公设备并办理相关联网手续。

  4、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调价建议,品准后方可执行,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提交加盟设立XX——___________的书面申请。

  2、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营的系列减肥品、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3、甲方不经营的商品,乙方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在不影响“XX减肥”整体经营理念的前提下,给与批准。批准后可少量采购,自营。乙方自购商品金额不得占到加盟店商品总金额的20%。

  4、甲方提供XX减肥店招名称,经营品牌促销材料,人员培训(彩妆、减肥、促销)及销售政策活动方案。

  5、甲方收取一坊加盟保证金两万元,合同期满清算后返还乙方。

  6、货款结算,甲方经营的自由代理品牌按_____折供货(也可打款享受厂家政策),流通品牌按进价顺加1%供货(县城至加盟店运费由乙方负责),先付款后发货,不得拖欠。

  7、甲方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负责商品调换,但距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者不予调换。

  8、甲乙双方对因本合作而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密,但中国现行法律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店面配备提出建议性、参考性的指导意见。

  (2)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等,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 乙方在加盟期间如果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受损、出现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偿经济、名誉损失。

  2、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优质货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乙方经营理念,帮助设计动销活动方案。

  (2)为乙方提供门店装修设计方案和商品区域陈列方案。

  (3)向乙方提供经营知识、产品培训、员工培训、专业店务知识等相关信息及资料。

  (4)提供给乙方XX减肥内部经营理念,对日常经营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5)与乙方共享所在区域的“XX减肥”会员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开展以“XX减肥”为门店广告宣传的经营产品活动。

  (2)拥有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XX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本合同约定在指定地域内XX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与使用、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

  (5)对甲方提供的商品不满意,可以提请退换。

  3、 乙方义务

  (1) 维护“XX减肥”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介绍推广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 将XX— 店面照片提供给甲方备案;保持与甲方网络联网营业,及时上传货品销售、库存、会员资料等数据,与甲方保持经营思路一致。

  (3) 履行加盟协议,努力开拓当地经营覆盖面;举办商品促销活动;收集、反映客户意见、问题、困难;提出产品改进及经营发展方向的意见。

  (4)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5) 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XX减肥”加盟连锁店的声誉,不贬低、诋毁其他商家及产品,宣传、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冲突。

  (6) 不得利用本加盟店及销售渠道推过及销售其他公司的减肥品、彩妆、洗涤品、日用品、小百货、减肥器械、减肥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不得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第六条:配货、换货、退货

  1、 配货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公司产品订货单选购商品。

  (2) 乙方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缴纳足额的货款。

  (3) 货款到甲方,财务部门确认后,予以发货。

  2、 换货

  (1)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发现当时就与甲方联系,进行调、换商品。

  (2) 乙方办理换货手续,应将该批货物的随货单据,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调换的商品货物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调换。

  (3) 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6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上10个月以内,按8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10个月以上的商品按50%等价值的产品换货。

  (4) 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属于正常销售商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5) 乙方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组织销售,正常商品,后进货两次,前货出现积压,破损,损失乙方自负。乙方要保持商品更新,完整;库存不足时应及时满仓补货。甲方发现乙方库存不足,在提醒无果后,有权主动配货,乙方必须缴纳该货款。

  3、 退货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配送货物后当场验收,经查验后如对商品包装、质量、日期、数量等不满意,需要退货,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回复后,可完全退货。配送货物到店3日后再有异议,需甲乙双方协商。

  (2) 配送货物距到店时间3个月后,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负责乙方的商品退货。

  (3) 乙方距商品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过期商品、破损商品,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处理意见或方案,不予退货。

  (4) 季节性商品在过了销售季节后,或在甲方通知调退期限逾期后,将不予退货。损失乙方自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加盟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连续3个月没有进购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2、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店址、店铺法人代表如要变更;必须在1个月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获得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乙方如私自出让该区域加盟店经营权益,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3、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拖欠甲方货款7日以上,甲方每次扣除乙方加盟保证金2000元,并在

  保证金中除此次货款。停止供货,待补齐加盟保证金后,甲方才开始供货。货款拖欠发生3次,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4、 加盟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若出现以下情况:

  商品价格不统一;

  专业服务标准不统一;

  在甲方不知情,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商品;

  不服从甲方在业务经营方面的管理协调;

  5、 甲方将先以沟通,说服,乙方更正;如不更正,甲方将停止购货;再次出现以上情甲方将况停止购货,,扣除加盟押金10000元。沟通无果,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收回带有“XX减肥”的字牌其他标识。扣除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乙方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XX减肥”加盟店、连锁店。乙方原购进甲方货物自行处理,不予退货。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声誉形象损失,有权追偿,并保有诉至法律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期限、解约终止、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自年月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期满前,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XX减肥”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内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乙方应将《临沂XX减肥品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和带有甲方“XX减肥”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执行的,必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清算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0天内开始启动清算手续。乙方应将《加盟授权书》和带有甲方“XX减肥”商标字样的字牌、店招和宣传材料等物品,退换甲方。清算结束,甲乙双方对结果均无异议,在《XX减肥解约清算书》签字,双方解约。清算手续:

  (1) 乙方加盟店内,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电话、电脑、收款机、传真机、监控仪器、电视、DVD等经营设备,乙方自行处理。备注:收款机内所存经营数据,必须在甲方监督下彻底销毁,不得有任何保留。

  (2) 加盟店装修、柜台、货架、房屋,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签订《XX减肥解约清算书》后,不得再使用“XX减肥”字样进行宣传。如有违反,甲方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3) 乙方店内货物,必须在甲乙双方下共同清点。清点单据单据,乙方签字确认。

  (4) 乙方货品价值核算办法: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按原进货价退款。保质期不足18个月的商品,按原进货价1%—80%折价退款。过期商品、破损商品、无法销售的商品,甲方不予收回退款,乙方自行处理。

  (5) 乙方加盟店内自购货品,甲方不予负责,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现乙方自购货品中有与甲方货品重复、品类相同、假冒伪劣商品,甲方视乙方违背加盟合同,将视违约严重情况,酌情扣除加盟保证金。

  (6) 商品清点、货款结算结束,无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对清算结果均无异议;在《XX减肥解约清算书》签字,乙方货物全部交给甲方后,货款和加盟保证金返还乙方。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则:

  甲方:XXXX减肥 乙方:XXXX减肥— 加盟店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 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地:XX省XX县 路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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