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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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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五篇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一)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代为搜寻企业所需人才(详见职务说明概要)。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合同法有关条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工作程序

  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有关企业资料

  主要包括:企业简介、历史背景、主要产品,经营发展趋向等资料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详细的岗位描述共 份(此描述作为合同附件)

  主要包括:人数、职务名称、工作职责、任职要求、工作目标、学历、薪酬结构等其它相关内容

  3、在合作期内,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录用确认书复印件予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该候选人进行其它推荐。

  第三条 乙方工作程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与企业共同讨论要招聘的职位,不仅仅限于一般的职位描述,还包括职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对候选人的性格要求,该职位在公司整体业务往来中的关系、权限等一系列内容,由此撰写代聘职位报告;乙方按照甲方的职位描述和待遇结构寻找人才(该描述作为合同附件),甲方不得在协议期间临时变更职位描述的各项条件或终止猎寻,在必须变更或终止猎寻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该职位描述总费用的30%另行支付乙方作为服务补偿。通过人才资源网络接近可能达到该标准的候选人;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筛选;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并确证其是否符合甲方的各项条件;将最佳候选人的个人保密资料提交甲方参考,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待对方确认后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地点;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保证条款

  1、自乙方推荐之候选人到甲方公司工作三个月内,由于乙方所推荐候选人的自身原因或不称职而离

  开甲方公司的,甲方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将免费再为甲方物色推荐另一合适候选人到职。如后推荐成功人选年薪高于前一位人选,则甲方需要向乙方补付服务费用差额;如后推荐成功人选年薪低于前一位人选,则乙方向甲方退还服务费用差额部分。

  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而达到窃取人才资料的目的和将人才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抛开乙方私自让乙方提供的人才为其提供服务,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无条件立即支付给乙方合同规定的双倍费用作为经济、信誉补偿金。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乙方。

  第五条 收费条款

  经乙方推荐、甲方面试后录用,乙方将按被录用者岗位描述规定的首年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提成)的 作为服务费用,推荐成功一人,收取一人的费用。

  预付款项:合同签定时,甲方须向乙方交付(RMB) 元作为委托招聘前期服务费用,此费用作为前期业务费,可在支付合同最后一次的服务费中扣除。余款给付:人才上岗后10日内付清余款。

  特殊情况:若推荐三人或三人以上人才均在上岗后试用期内(以三个月为上限),人才个人表示辞职,则企业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退还全部费用的60%给甲方。甲方确定面试的外地人才,因来甲方应试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承诺在三年内不猎取已成功推荐的人选,否则全额支付该岗位所支付的全额服务费。如甲方未履行委托招聘条件,致使乙方推荐的人才不上岗或上岗的人才离职,乙方视为协议完成。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时由乙方出具有效身份证证明后方可付款。

  2、甲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应聘者作任何资料审查,而乙方亦不得将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

  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时间从甲方款到乙方时计算。

  其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法律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武汉。

  3、本协议随服务完成即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行:

  账 号:

  年月日

  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杭州恩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猎聘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猎聘 名人才,岗位为 ,暂定年薪为 万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详细的企业相关背景资料。

  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详细的岗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 配合乙方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4. 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的录用意见,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对人才进行搜寻。

  2. 乙方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核准相关证明资料和工作经历。

  3. 乙方必须提供详尽的人才评估报告,为甲方面试提供专业的岗位和用人建议。

  4. 乙方负责与甲方沟通确认甲方面试的时间、地点,并安排好相关人才的联络服务工作。

  5. 乙方所猎聘的人才不受甲方与第三方或其他猎头公司的协议约束,如有限制猎聘的人员名单,必须在委托合同签定的同时提交书面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6. 协助甲方对人才聘用合同的最终签定。

  第四条 服务费认定:

  服务费认定依据以被录用人才年薪要求,并最终得到甲方与被录用人才双方同意的录用年薪为准。

  第五条 收费条款:

  1.总服务费:乙方按被录用者的首年年收入总合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提成)的30%-33% 收取服务费,合计服务费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预付定金:合同签定后,在乙方开展搜寻工作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服务费的3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才上岗后转抵服务费。

  3.余额给付:在该岗位候选人上岗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服务费变更:如甲方录用人才的实际年薪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年薪,则甲方必须补足超出部份的相应服务费,如甲方录用人才的年薪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年薪,乙方亦按实际年薪降低收取相应服务费。

  5.结款方式:甲方付款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应由乙方工作人员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后并经乙方负责人确认方可给付。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 甲方必须对本合同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候选人资料作任何审查,不得泄露候选

  人相关信息。

  2.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企业的任何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

  3. 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一旦被甲方录用,其个人资料及档案必须封存。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 乙方保证不猎取为甲方猎聘的人才。

  2. 甲方如需面试乙方推荐的身在外地的人才,人才的来回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3. 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达到窃取人才知识的目的。乙方向甲方推荐过的人才,在两年内被甲方聘用,均视为推荐成功,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4. 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岗后3个月内被解聘或离职,甲方需在人才离岗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候选人到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推荐另外候选人,乙方需退还该岗位全额服务费中70%的服务费;

  5. 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岗后12个月内被解聘或离职,甲方需在人才离岗后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候选人到职。如后推荐成功人才年薪发生变化,甲乙双方按实际年薪核定服务费,退补差额;也可将该岗位全额100%的服务费,用于在12个月内发生的其它岗位的委托招聘;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开始生效。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为乙方工作期,在此期间内甲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乙方定金不退。乙方工作期满后15天内,未提供甲方愿意面试的合适侯选人(此期间提供的候选人以甲方最终面试为准),同时甲方认为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额退款。如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则乙方必须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如果未找到合适人选,乙方承诺甲方,可将该定金用于在12个月内发生的其它职位的服务费定金中抵扣。

  3. 甲方录用乙方推荐人才,结清剩余服务费,人才上岗工作12个月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法律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诉诸法律解决。

  2. 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地址:杭州市文三西路109号康恒大厦8楼 电话: 电话:0571- 88307833 88989507

  传真: 传真:0571- 88983270

  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蒋村支行 账 号:201000012191253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三)

  合同签定地:

  甲 方:

  联系电话:

  乙 方: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户 名:

  银 行 帐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 服务

  在合同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 5 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

  2. 职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含职位名称、组织结构、薪金范围、特别需求等),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 职位薪酬

  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 服务费

  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即人民币 )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 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万元人民币的以十万计算。

  (注:“税前年薪”是指13个月的税前月薪总额)

  5. 甲方通知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五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

  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

  7. 乙方开户行

  开 户 行:

  户 名:

  银 行 帐号:

  8. 其它费用

  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 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到甲方上岗之人选的保用期,自该人选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甲方内部另行规定有更长或更短的试用期,均与本合约无涉。

  9.2. 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 服务限制

  1)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其他客户推荐。

  11. 保密原则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荐人员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3) 对于乙方每次推荐的简历,如甲方自己有此简历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推荐人选;乙方的顾问将全权负责与候选人的联系,安排面试等事宜。在乙方授权之前,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直接联系。

  13. 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本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终止。

  15.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6.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服务限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该职位已付部分费用。

  4) 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年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招聘要求及薪酬待遇等资料。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认真开展寻访工作,由乙方按本合同要求直接与应聘人员洽谈。

  2、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的准确、合法性且候选人确有就业意向,并在甲方与候选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对甲方有意向的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其背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3、乙方应及时将访寻工作情况及进展与甲方沟通,对寻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及其下属有招聘需求之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各类办理招聘相关手续所需的文件。

  2、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合法而造成的损失、影响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不合格广告及所有服务,同时甲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候选人信息的三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反馈给乙方,甲方录用(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乙方推荐的候选人需在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通过乙方签字确认 ,否则视岗位招聘成功。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推荐给第三方,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

  4、 每岗位或每人招聘服务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须约定违约金)。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任一方须保证提供用本次委托招聘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任一方不得将对方的信息用作任何除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它商业目的,但为增加招聘效果,乙方将甲方招聘广告的信息用于与乙方合作的媒体上除外。

  七、在协议期限内,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1. 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2. 双方商定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3. 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未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在约定的招聘期限内未能足额推荐符合要求推荐候选人,则乙方应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八、保密协议

  1. 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 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3. 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委托招聘服务期限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人才委托招聘合同范本(五)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招聘就业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给予乙方相应的招聘工作费用,现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乙方以甲方名义,按照甲方提交的代招岗位招聘简章内容,为甲方代招相关人员。

  2、对成功通过面试的人员,甲、乙双方签订合格人员确认单。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如实发布代招人员招聘简章,所需代招人员的岗位要求、薪资待遇重要事项应内容完整、具体以及真实。

  2、若代招人员为成功通过面试,甲方可不支付乙方报酬。但乙方为此次代招活动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3、甲方应自行组织与劳动者进行签订劳动合同事宜。

  4、甲、乙双方在签订合格人员确定单后,当天可按合格确认人员的人数,以每人 壹佰元 人民币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费用。随后如代招人员仍在岗工作,按每月每人 壹佰元 人民币继续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费用。总共支付 叁个月 ,共 叁佰元 人民币。

  5、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代招人员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内容,发布招聘广告,不得擅自变更甲方的招聘要求。

  2、乙方不得故意向应聘人员隐瞒与甲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代招人员的岗位工资、保险福利等,以损害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可以单方撤销委托,但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武汉市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年 日 月

55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