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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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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常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5篇,希望大家喜欢!

常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篇1

发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结合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1-7#楼消防系统工程及楼外消防环网工程。

(六)承包范围: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二、工期:本工程开工自_____年5月10日开工,至_____年1 月30日,共计 260 天(9个月)。其余工程项目随总体建筑工期进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关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和工程质量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影响工期和验收延期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合同价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总额:材料费总额+(材料费总额__42%)以现场安装实际量为依据。

(1)材料费:所购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价和数量由甲方签字确认。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材料费的基础上增加42%计算,不另行计费。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购买全额国税发票,有关公司开具地税发票由乙方编制人工工资表。

五、图纸

开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按工程安装进度完成量(每栋3万元)无息退还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3.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5.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6.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7.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组织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施工暂停责任

a)因他方施工进度缓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赔偿乙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b)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c)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d)乙方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均由双方另议。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等一切违约费用开支。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可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6.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7.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与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担。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甲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十一、工程款依据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材料费(含辅材)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款清单为依据,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按材料价款总额的42%计算,材料费+材料费的42%为工程造价总额,不另计算其他任何费用。材料附表为工程造价的依据,如果材料用量出现增加和减少情况,按双方现在确立的计算方式计算。

2.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二、竣工与保养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约定的日期内不组织验收,或是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已经认可。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在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由双方签章,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后,甲方拨付工程结算款给乙方。

4.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修一年,期间如属配件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如属不正当操作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 2.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工程价款给乙方:

1.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后十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30%。

3.工程全部(年前完工)安装完成三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20%。

4.工程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初检验收合格后,甲方在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支付乙方。

5.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满壹年,保修期满后合同终止。

6.工程进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项目追加款,甲方应在下达书面通知的十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十五、其他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篇2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三、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2)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验收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4)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6)隐蔽工程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按时验收的;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四、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现场施工与图纸不符,需增加工程量。

3、工程结算价格调整计算方法:上述引起的任何洽商增减,在洽商签订时双方确定金额,最终工程结算为固定合同价+洽商金额,不再另行结算。

4、工程结算价格需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的:乙方施工完毕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给予确认,延期视为认可乙方所报结算金额。

五、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六、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7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2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自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计RMB:_______元;

2、工程峻工、消防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计RMB:_______元。

九、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常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x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__承包方式。即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工程总价款:x元;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x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x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x天内支付x元。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x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x月x日开工,预计x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见最后一页)。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工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x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乙方代表(签字)

常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__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__。《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__。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话:_________

话:_________

真:_________

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常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篇5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海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结合 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楼内已预埋的线管、桥架敷设,但包含各幢间的管线敷设(含挖沟);自动喷淋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米,DN150:30米,正负相差不超过10%);消火栓系统仅包括消防泵及泵进口、出口阀门安装,泵房内管道安装与土建单位已安装管道碰口,消防泵电控柜至水泵之间的强电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装(甲方接至控制柜进线端);不包括所有与土建相关的部分。以甲方签章施工图和相关工作指令为准。

1.5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6竣工日期:配合装修工程完工为准。

1.7总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为 天。

1.8质量等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2.1合同价款:__

2.2 定额执行西宁市2010年安装工程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执行。。

2.3 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三级企业取费C级取费,安装费(劳动保险和税金除外)下浮 %。

2.4 人工费不调差,材料及设备按甲方材设部核定(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报价书、合同为准),若乙方不接受核价甲方有权进行甲供,并按核价单价增加15%的采保费,同时乙方无偿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下车和保管。

2.5 不执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调价方面的文件。

2.6 所有验收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7周转性材料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不计取。

2.8 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

第三条 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进场前,由乙方提供出厂家,并提供经消防总队认可流通领域证书、设备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后购买,监理和甲方监督检查质量。甲方有权指定符合消防规定的厂家及品牌。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每月25日,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经甲方认可后,工程进度款于次月10日按审定进度的 50 %支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报送竣工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结算完成后10内支付到结算总款的 85 %,结算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到审计总款的95%;留 5% 作质保金,维保期2年满后10日内付清尾款。

4.2本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可采用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5.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5.1.1.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全面监督管理。

5.1.1.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返工及经济有关事宜。

5.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5.1.2.1职权:协调监理与承包方关系,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管理与经济有关的各项事宜。

5.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6.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6.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主持,设计、监理、各相关施工单位参加,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6.3在工程未办理交验手续之前,工程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和看管,如需提前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成品保护:

7.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7.2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3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安表计量)。

8.4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四套,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8.5协调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施工变更或更改方案,签署工程施工变更通知书。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9.2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证安全生产。

9.3保护好建筑物周边设施和按文明施工规定搞好施工保护,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9.4工场地整齐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按甲方统一指定地点布置,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9.5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人员。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工程不停建缓建的条件下,以本工程整体进度为准,配合装修进度而完工。

10.2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执行(甲方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11.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评定。

11.2质量评审仲裁部门西宁市消防总队及市质检站。

第十二条 违约:

12.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指令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若乙方不能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总双倍扣回。

12.2由于乙方原因,工地出现民工、群众闹事的事件,或在工地以外出现针对本工程或甲方的闹事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拾日内无条件退场。

1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月付清当月人工费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支付当期进度款,同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所有人工费,并提供能证明结清人工费的证据。若提供虚假证据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不办理工程结算。

12.4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保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工程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并按重庆市建委及市消防总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结清财务手续后,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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