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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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考勤通常就是用笔在记录簿上签个名字,由于代替的现象时有出现,现在通常使用生物识别、门禁刷卡来做考勤。现在有些公司有公司独立的ERP办公系统,也有考勤管理制度。现在,就来看看以下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吧!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三、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乐捐10元划入水果基金: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员工考勤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

为加强管理,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各员工遵照执行。

二、考勤

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如需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2、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行政人员以考勤记录为依据,汇总成个人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个人工资计算、假期计算以及实施奖惩的依据。

(2)外出办理业务的员工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理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外出办理业务的员工必须事前向经理申明原因,否则按外出办理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标准工资,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员工因公出差由经理批示,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未与公司及时联系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5)出差时不打招呼而办理私事者,不予报销此次出差费用,办私事时间将按照旷工处理。

(6)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50元。

3、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一次罚款5元;10-30分钟罚款10元;月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扣除当月全勤奖金50元;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将予以书面警告,另行罚款50元;月累计超过8次,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2)因工作不能按时到公司时,员工须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钟内告知经理,否则,视为缺勤,按相关制度执行。

4、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者;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岗位者;

(4)一次迟到30分钟—2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计算,3小时—5小时按旷工1天计算;

(5)处罚办法:

A、旷工1日,扣除当日标准工资的三倍,并扣发当月全勤奖,记警告一次。

B、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累计24小时),半年内累计旷工4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并且公司有权直接辞退该员工。

5、涉及罚款内容的上报经理,从违纪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请假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的请假,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指定职岗代理人,办妥工作交待事宜,按权限报请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申请单》报行政人员登记考勤,无请假手续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每年限请假天数累计20天,超出规定限请天数,除扣除请假天数工资外,另罚款50元/天。

请病假、事假应本人亲自履行请假手续,因生病或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请或在上班前30分钟内打电话通知经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报行政人员备案;

2、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计。

3、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计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数基本工资70%发放。

4、请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员工申请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写请假单,员工申请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钟告知领导,事后补请假条,如没告知公司领导,以旷工处理。

5、员工在病假、事假期间,应扣工资:

月基本工资÷30天(31天)×实际请假天数

6、请假批准权限:

A、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本部门员工1日以内的请假申请,并报行政人员备案。

B、员工、部门负责人2日(含2日)以上的请假申请,须上报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员备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

2、加班达3小时—4小时以内,计加班半天;达6小时以上,计加班一天。

3、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员工调休,并交行政部门登记考勤。无法安排调休时,给予加班补贴。

4、对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计加班。

5、加班补贴的计算,以基本工资为基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五、休假

公司每周正常休息日为一天,实行周六、日两天轮班休息制度。

1、每周正常休息为计薪假,休息前应与相关人办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岗休假。(新员工试岗期内无调休)

2、员工休假时因未交接清楚而导致工作失误,由休假者承担责任,视不同程度给予处罚;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则由接交人承担责任,并给予处罚。

3、休息期间,休息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1、婚假、丧假

(1)司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申请七天带薪婚假,未满一年可申请三天带薪婚假。(须提供结婚证明)

(2)司龄满一年以上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三天,未满一年可申请一天带薪丧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带薪丧假为1-3天。

(3)符合条件的婚、丧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3、婚假应提前一周向直接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按批准权限报批,报行政人员备案后方可休假。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一、目的

ü加强公司员工工作时的主动性、自觉性,并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ü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_的所有员工。

三、具体规定

1、基本原则

1)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无需打卡。

2)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需要休有薪的各类假,需要按照相关请假流程办理手续。

3)长期驻外员工(销售人员、售后服务等人员)的考勤,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了解情况和工作进展,来支持驻外员工的考勤。

4)部门考勤负责人要把部门的考勤张贴在部门显着位置,考勤要表如有涂改需要部门考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涂改处签字确认。

2、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

_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

_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

_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_下午工作时间:13:00-17:00

_各控股公司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时间调整,经公司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2)公司根据业务生产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批后,公司有权对批复的岗位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

3)公司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个别员工的工作时间作暂时或长期的调整。

3、考勤记录

1)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每天由专人考勤,考勤于每月6号前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考勤周期为自然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3)考勤的方式:

_员工打卡考勤(根据公司考勤系统进展确定),部门考勤为辅;生产一线员工考勤公司将采用部门考勤为主,打卡记录为辅。

4)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按照口头警告处理。

_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上视作旷工。

_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以上的,不足4个小时的,按照旷工半天计算。

_迟到早退超过4个小时(含)以上的,不足8个小时的,按照旷工一天计算。

5)员工因不可抗力或是公司班车晚点的、遇到恶劣天气的、遇到交通事故的产生的迟到,公司可以不视作旷工。

6)不视作旷工的情况,除班车晚点外,员工迟到超过一小时的,员工要按照假期管理规定办理。

7)员工因出现以下情形,将视同为旷工:

_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_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或是未完成办理的。

_未请假而在指定工作时间内未到达工作岗位。

_虽请假但未获得部门管理层准许,也未获得人力资源部批准的。

_虽请假但经查实后确定为虚报病假等有薪假者。

_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不得以补请的事假、病假、年假等假期充抵。

_休假假期届满时(如事假、产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仍未续假且未返回指定工作岗位者。

_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他人工作而损失的工作时间。

_已递交辞职申请,但在约定的最后工作日前,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

_无故不到工作岗位的。

_无故不刷卡(无记录)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_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岗工作的。

_考勤弄虚作假视为旷工。

_伪造或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

_公司其它规定或是认可的行为。

4、请假、加班和出差与考勤关系

1)各类请假手续,依据公司的假期管理规定执行。

2)加班管理

_正常工作日和周六末加班

ü部门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应提前半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ü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ü岗位属于《标准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当给予调休,在规定范围内不能给予补休的应当按规定计算加班费。

ü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ü如果员工在出差或是参加培训时如遇周六末,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_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

ü原则上公司不支持法定工作日加班。

ü因为工作需要(如值班、参加展销会、紧急订单生产等),应提前三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ü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创力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在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ü通过申请的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ü如果员工在出差如遇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_所有加班时间核算,都以实际加班时间为准。

_加班批准后,员工加班考勤和各项要求按照考勤管理规定和违纪处罚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公司视情况加重处罚。

3)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_平时加班基本工资÷21.75÷8×1.5

_周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2.0

_假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3.0

4)出差管理

_长距离差旅

ü长距离差旅主要指非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

ü员工因公事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应注明离开时间、到何地、办理何事、回厂时间等。

ü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果未按照程序审批的或是未办理出差申请的,否则按事假处理。

ü出差过程中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用电话或邮件告知原因和返回时间。返回公司的第一工作日内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_短距离差旅

ü短距离差旅主要指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一般当日可以返回的公差。

ü短距离差旅时出门时应填写出门证并注明相关事项(坐公司班车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的除外),门卫人员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_审核审批权限

ü普通员工公差

一般由部长级以上人员批准方为有效。部门领导不在时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ü部长级别员工公差一般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ü总监/副总以上人员公出应由总经理批准。

ü未经审批的出差,按照事假处理。

四、考核标准

1、凡被界定为无故旷工的行为,公司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用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经济处罚:按照下述方法以旷工小时数为单位,停发缺勤工资,并扣发200%的标准。工资:旷工扣款工资=标准工资/月标准工作日_旷工天数_200%。

2)行政处罚:

_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二次或者累计一天的,将视情形被处以书面警告。

_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予以解聘。

3)考勤(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请假、加班)弄虚作假,除了要扣回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和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

4)其他因旷工而受影响的条目:

_因旷工被处以书面警告的员工,其任何一次的记录都将影响本年度内的绩效考核、升转职评估、奖金计算及年度调薪等。

_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一旦出现因旷工而自动离职的行为,公司按综合工时计算办法确定其离职月出勤天,发放离职工资。对于出勤天最终核算为负的,公司保留追回员工所欠工资的权利。

五、生效和解释

1、本制度经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

2、本制度自__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

二、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部备查;人事科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管理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时间)

三、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

四、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

五、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

六、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给予签证。

七、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

八、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

九、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_加班比例_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4、加班管理

4.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4.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4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4.5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6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4.7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5.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5.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6、倒休

6.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6.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6.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7、各类假期规定

7.1病假

7.1.2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7.3有薪节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7.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7.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5丧假

7.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7.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7.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产假与哺乳假

7.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7.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7.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7.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7.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7.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7.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7计划生育假

7.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7.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7.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7.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7.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8、请假制度

8.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8.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8.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8.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8.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8.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9、缺勤规定

9.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9.2旷工扣款规定:

9.3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9.4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9.5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9.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0、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11 相关表样

11.1《请假申请表》

11.2《加班申请表》

11.3《外勤登记表》

11.4《倒休申请表》

11.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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