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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观后感优秀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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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小说是作者米兰·昆德拉的作品,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外国小说。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观后感【一】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地上。”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最沉重的负担?而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呢?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描述了男主人公托马斯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可当他爱上一个餐厅的女侍-特蕾莎时,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但是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却丝毫没有改变,依然游移在情妇之间,这促使特蕾莎极度痛苦与不安,最后决定离开托马斯。分离后经历了磨难,命运与抉择让托马斯回去找特蕾莎,此后两人没有再分离。他们意识到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凉里的快乐,彼此是生命中甜美的负担。而托马斯的情妇之一,萨比娜则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

  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着托马斯,特蕾莎等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

  整本小说主要写“轻与重”,“灵与肉”,对托马斯来说,轻是“偶然一次不算数”,是“别样亦可”,而重则是“非如此不可”。在遇到特蕾莎之前的托马斯,会更偏重于选择“轻”,因此屡次外遇,在他的字典里没有背叛这个名词,但当他遇到心爱的女人时,托马斯在灵魂和肉体间划分着明显的界限,他内心确实是深深的爱着特蕾莎,但却不停的一次次的伤害她,而特雷莎潜意识里认定灵魂离不开肉体,因而最终选择离开。到最后托马斯回去找到了特雷莎,并选择了“重”,做到了“非如此不可”。

  重,是有序,是必然,是非如此不可,它意味着责任,很少有人愿意主动承担责任。轻,是无序,是自由,是偶然,是别样亦可。对于何者为“轻”?何者为“重”?什么时候该选择“轻”?什么时候该选择“重”?“灵与肉”能否分开?这些问题,我们往往难以认清且正确地做出选择。

  就我自己来说,我难以认同男主人公托马斯“灵与肉”分离,选“轻”弃“重”的做法,我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爱一个人就应该一心一意,就应该尽力甚至牺牲自己去保护她,不让她受伤害。而至于萨比娜,因怕责任,选择逃避与背叛,这也使她难以快乐地生活。我觉得选择“重”,并在“沉重的负担”下生活 ,“灵与肉”相合,跟着心中的感觉走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这才是自己心里真正想要的,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地肩负起应负的责任,在艰难和压力下不断前进,人生才能过得更快乐,更有意义,更精彩。随着心灵生活在“重”中,有时那种踏实与幸福也会使自己忘却沉重的负担下的艰辛,从而感觉到“重”中的“轻”,感觉一切负担都是“轻”的,没有负荷的。

  在最沉重的负担下,我们要勇于承担负担,让灵魂与肉体结合,真实地面对自己的内心,不畏困难,不向命运低头。因为只有这样的非如此不可,我们才能不断前进,才能感受到“重”中有“轻”,“轻”中有“重”,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观后感【二】

  我读小说向来品位不高,只图好玩、痛快,不愿费脑筋。所以昆德拉的这部小说我反反复复拿起过多次,都只能翻到开头几页。然而在那个寂静的午夜,我独自坐在客厅再次捧起它时,居然像读《知音》和《故事会》一样毫无滞碍地读了下去。书中的内容吸引并打动了我,因为我在书中看到了身边的人和事,也看到了自己,从我过去从未意识到的角度。

  一部成功的文艺作品总会揭示现实与人性,而昆德拉的段位太高,不用什么惊天动地的现实描摹,不用什么千锤百炼的人物对白,看似随意挥舞两下,就已经挖得太深,掘出太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以至天资愚钝不学无术的我痛恨自己阅读的快感与沉静的思考不能兼得,其中的妙处没能细细品味,也不可能悟透。所以我不敢评价和分析,只能从几个容易下手的角度说说自己的感受。

  与某些小说家不同,昆德拉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反而直白地告诉你,这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然而这些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价值取向,更重要的是有着自己独特的困惑与障碍、选择与行动,能让读者产生极强的同理心。或许昆德拉对讲故事本就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如何将人物的经历、内心活动和梦境作为隐喻,来表达对现实和人性的思考。另外,就像鲁迅先生经常在小说和散文中不经意地随口骂人一样,在主题之外,昆德拉也能随时写出大量类似“人是不能和比喻开玩笑的,一个比喻,就可以产生爱情”这种文青们最喜欢借以装逼的金句。

  他写了大背景,却写了小人物;他写的小人物,却用了大手笔。人物在困境下的反应、特殊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以及爱情和性,这些都是小说中常用的素材,用来歌颂、批判、反思或者讽刺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会让主题显得比较深刻。而跟昆德拉一比,这些就肤浅了。他写人物不会只写到某某真勇敢值得我们学习,某某真小气大家一起鄙视他的层面;他写政治不局限于揭露某个政府真无耻,某段历史真黑暗的层面;他写爱情和性,也不满足于只让你感动或者虐心。他有更深刻的、形而上的东西要表达。他写到“存在之轻”的沉重,写到“非如此不可”的决心,写到“灵与肉”的冲突,写到反对政治的“媚俗”以及无所不在的“媚俗”。这些都是大部分小说家未能触及的地方,而昆德拉写到了,还写得那么有道理,还写得那么巧妙,这就是他的厉害之处。

  这部小说的叙事结构从整体看来是完整的,可在读的过程中视角不断变换,各个章节互相打断,甚至在中间就已经交待了男女主人公的死,后来两人的经历又重新成为叙事的主旋律。很多人评论这是昆德拉在小说写作中借用了音乐手法,他们称之为“复调小说”,而四位主要人物则对应着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四个乐器,小说像乐曲一样富有节奏和速度的变化,形成了回旋与变奏。

  昆德拉曾引用“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谚语,他认为“小说艺术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所有杰出的小说作品都是由此而来。无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其中之一。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观后感【三】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法籍捷裔小说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写关于布拉格风云变幻中普通人民的生活,书中的两对男女——托马斯与特丽莎、萨宾娜与弗兰茨——贯穿了全书,而“爱情,自由与真理”的人生哲学在全书中起起浮浮,此隐彼现,刻画出了一个虚拟而又真实,逝去而又尚存的“轻与重”的世界。而我,把视线驻留在了爱情之上。爱情的背后,折射出的亦是一个人对生命中自由与真理的选择。

  生命孰重孰轻,在布拉格的短暂的春天后显露无遗,托马斯却在这过程中开始了他的爱情,与特丽莎—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的女人,开始他前所未有地投入的爱情。战争仅随其后,然而托马斯夫妇是幸运的。苏联军队入侵之后,托马斯以自己的名声,被西方医学界同行安排出国,在瑞士获得一个不错的职位。但特丽莎忍受不了国外生活的轻松悠闲,她返回布拉格。托马斯在轻与重之间有好一阵挣扎:

  他不断警告自己不要向同情屈服,同情心则俯首恭听,似乎自觉罪过。但同情心知道这只是他的自以为是,还是默默地固守自己的阵地,终于,在特丽莎离别后的第五天,托马斯告诉院长,他得马上回去。院长是帮助托马斯逃离灾难的人,他不理解,他生气了。他质问道:“非如此不可吗?”托马斯答:“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选择了对妻子守候,如此坚决,而他的情人萨宾娜却选择了对弗兰茨的背叛,义无反顾。

  萨宾娜是昆德拉笔下最有才华,最能洞穿世事人物,她的行为与爱情似乎是参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谜样的“轻”的箴言。萨宾娜是背叛的象征和符号。背叛使她能够直面人生,沉重的人生,在她这里也变得轻盈。而弗兰茨,却成为相反的另一面,成为被萨宾娜背叛得最厉害的人物,而且得不到同情。弗兰茨,一个就读于巴黎的很有天资的英俊青年,20岁时就成为学者,在以后的事业上将一片光明。而且他不满足于学院式的成功,认为书本生活不真实,他渴望与人们并肩游行,同声呼喊,他要为真理和正义战斗。弗兰茨的爱慕,除了情与性,还带着观念色彩。当然,很难说这种观念的成份,应该受到尊重还是轻视。如此,尽管弗兰茨倾注心血来追求萨宾娜,萨宾娜的心中却没有他的位置。当弗兰茨既出于爱情,又出于正义冲动好不容易背叛家庭时,萨宾娜却背叛了他,不留一句话,悄然而去。萨宾娜的背叛是轻的胜利,在某种意义上说,这胜利是巨大的苦难代价之后的报偿:它将无家可归、亡命天涯的人对好心肠的施恩者在精神上的优越感暴露无遗。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观后感【四】

  以前看过的,最近因为读书会又看了一遍。

  话说,读书会的组长居然把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咔嚓掉了,说太悲伤了,大家回家自己读吧。超无语,我本来就是想读这一章的。

  这一章正好回应了开头的尼采的永恒回归的部分。关于啥是牧歌似的生活。

  这一章还深刻的阐述了幸福爱情的不可能性。因为人爱人不像人爱狗。

  人爱狗在于:

  1、无所求,甚至不要求爱

  2、接受当初的样子,不改变对方

  3、自愿的爱,没人强迫

  4、不需用言语交流

  --是的,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特雷莎想。

  多好的一章啊~~~

  有童鞋问:何为轻?何为重?何为生命中之不能承受?

  要我说,这都是没有统一答案的。对书中的人物尚且如此,对生活中的人亦然。

  比如我,如果只有70斤,我一定觉得太轻了,如果150斤,肯定太重了,且生命中之不能承受了。不过,没准要是真的150斤了,时间长了,适应了,我可能也就不觉得重了,能承受了。

  这本书再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居然写了那么多梦。吃惊~~估计在以前看的时候,我都是略过的。且女主角借用梦来表达自己在情感中的折磨,而男主角深深的理解了。真是让人感佩啊!!!

  多好的来访者和分析师啊!!!

  昆德拉这样写小说好讨巧。章节都是碎碎的。又是故事,又是评论。自己还跳进去说几句。相比长篇巨著型的小说,要考虑各种场景切换和人物对话,情节冲突。这种写法,其实挺省心的。

  关于人物:

  我觉得托马斯、萨宾娜、特蕾莎都是属于不那么普通的人。倒是在书中有点滑稽可笑的弗兰茨才是生活中俯拾可见的普通人。

  关于爱情:

  其实爱情是不存在的。好像轻与重的问题一样。

  在爱情这个词被发明前,甚至没有人会陷入情网。(这句是引用的。但我忘了是谁说的了。)

  爱情或其他的什么东东(比如美)都在于各人的对于现象(主要是内心感受)的一个回答。

  书中,男主角见到女主角前来,犹如摇篮中顺流而下的弃婴,睡梦中还拉着他的手。他因此结论,这是爱。女主角反复的痛苦的梦,男主角听了感同身受。他同样结论,这是爱。

  昆德拉没有把特蕾莎的那次婚外情公开出来,不然,可能是关系的破裂。可能(谁知道呢)托马斯仍然结论,这是爱。

  弗兰茨的太太在20年前对他说:如果抛弃我,我就去死。弗兰茨因此结论,这是爱。后来发现,才不是这样呢。他们的爱情就是典型的以误解开始,以了解告终。最后,这倒霉男人死的时候。闭上眼希望他太太走开。他太太还觉得他在乞求她的原谅,而她,原谅他了。

  弗兰茨和萨宾娜的爱情。

  萨宾娜知道他们之间存在误解。同样的词语,对于他们具有不同的意义。本来他们可以不断磨合来理解对方的语言(之于个人的意义)。但萨宾娜离开了。流产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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