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库 > 工作范文 > 工作计划 > 个人工作计划 > 20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大全

20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大全

若水1147 分享 时间:

20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大全

  始终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敢于唱黑脸,不怕揭短亮丑,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威慑作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自查活动有效地展开。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20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大全,欢迎借鉴参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

  2018年深入推进,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打击“村霸”、市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巩固攻坚,夯实社会基础,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继续深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20年决战决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同时,重点打击十类黑恶势力: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等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校园秩序维护、非法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而以竞标、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枪拐骗”及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悬挂统一制定的标语、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扶贫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第一支部书记、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政法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也成立相应机构,挂片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村(社区)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村(社区)、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关,牢牢把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法治、平安建设要求,落实依法治县各项部署,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2018年深入推进,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打击“村霸”、市霸、行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气氛。2019年巩固攻坚,夯实社会基础,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山”,继续深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20年决战决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工作重点

  把打击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觉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十类黑恶势力: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各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等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校园秩序维护、非法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抢拐骗”及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查收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依法严惩,净跨形成压倒性态势

  全面摸排核查。各村、各单位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乡纪委、乡综治办、乡警务区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乡警务区要充分利用上级的大情报、大数据信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在重点人员、场所、行业、领域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线索。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反映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建立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制度,严格落实线索摸排责任,实行涉黑涉恶线索常态化滚动排查。

  (二)坚持综合治理,净化黑恶滋生土壤

  1.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各村、各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危害农村治安、软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2.充分发动依幸群众。要充分发动网格员、信息员、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安保人员、“红袖标”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邮箱和专门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上报乡警务区,并由警务区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杜绝打击报复行为,维护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方式,适时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提高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乡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8-24670100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每年扩增一批先进支部、提升一批中间支部、整顿一批后进支部。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干部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要限期整改、配齐配强;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要找准症结、及时处理;对“村霸”、宗族势力干扰村务、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加强联系指导,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改观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乡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对整改提高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对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责成限期转化。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乡党委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辅修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全乡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横幅、标语、展板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展示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场。乡综治办要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专项行动和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要在乡党委和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职责。

  (二)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队伍和巡逻队伍,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巡逻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及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警务区。

  (三)乡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综合考核,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村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村和单位应发现问题而没发现、发现的问题不上报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县级相关单位。

3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