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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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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季度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区三级干部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融入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以及精准扶贫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安民工程”、“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为民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构建大调解格局,强化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一)服务大局,维护“两节、两会”社会稳定。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三个年和一大战役”。年初,全区开展“服务大局解民忧,春风化雨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开展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维护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定稳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便民矛盾纠纷平台。在巩固提升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物业、环保、劳资纠纷等领域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一站式”、“一条龙”化解矛盾纠纷平台。目前,全区有调委会194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社区)调委会162个,社会团体和其他调委会22个。调解员653人,其中镇(街道)调解员53人、村(社区)调解员561人、社会团体和其他调委员39人。我区辖区内村居(社区)共162个,“四无”的村居(社区)达100 %,规范化调委会达100%以上。第一季度,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44件,已调解242件,调解成功242件,调解成功率为99.18%。

二、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工作。

(一)提质增效、优化步伐,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在全区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时序进度和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今年确定把通北司法所、石亭司法所作为重点抓提升的标杆所,制定扶持措施,以点带面,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引导其他司法所认真学习借鉴,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深化提升创建活动,确保年底前实现“六有”水平的司法所达到60%以上。

(二)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听辨会制度。

今年第一季度,我区在矫人员428人,缓刑392人,假释27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全部纳入公共电子围栏管理。一季度累计接受审前社会调查委托47例,新接收矫正人员77人,解除矫正107人。

(1)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情况日报告制度,制定维稳方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走访工作,并要求司法所在节前组织集中学习。同时,定期由专人抽查矫正人员在春节期间的活动轨迹。

(2)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全区十个司法所都已召开社会矫正听辩会12场次,参与人数达600余人,其中参加对象有检察院、司法局、派出所、镇街有关领导,社区矫正小组人员、人民群众监督员等。听辨会主要针对监管帮教情况、矫正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428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教育点评,通过点评、申辩,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感受到矫正执法的严肃性,为今年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加强衔接、管控、帮扶工作,推进基地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完善信息联通。刑释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帮教组织基本上能衔接刑释解教人员并开展帮教和安置工作,回归人员全部受到帮教和妥善安置,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9.5%。

三、创新模式,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1-3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88件,其中民事案件40件,刑事案件 48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8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162.2万元。

(一)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佳节、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服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二)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对象从原先的低保群体拓展到低收入群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等案件也纳入到援助范围。

四、加大管理力度,延伸服务触角,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水平。对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认真审查,确保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截止3月31日,我区13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案件547件,其中刑事54件,民事436件,行政诉讼3件,非诉讼31件,法律援助23件,收费总额322.54万元。佳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832件,其中民事2490件,经济259件,涉外77件,涉港4件,涉台2件,收费62.1万元。

(二)深化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坚持法律服务主动靠前,继续巩固“一村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成果,1-3月,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民事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代理1件,审查合同协议8件,协助处理信访2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51件,开展法制宣传13场次,法律咨询600人次,发送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每月15日指派一名律师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值班工作,认真办理信访部门移交或委托的涉法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信访户,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合理诉求,对疑难复杂群体性矛盾,参与调处,及时化解,避免越级上访。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全面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把各类法律工作情况及时上传到依法治区网,上报到上级单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广泛积极宣传。

(二)进一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两岸和平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涉台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工作,广泛进行宣传,不断丰富对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为构筑两岸交流合作重点先行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用好用足“法律六进”这一重要载体,着眼于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年初,通知各镇、街道报送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学校、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3月,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四)结合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以“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各镇(街道)及早策划,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活动更务实、更高效、更有针对性、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进一步放大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力,使系列宣传活动迈上新台阶。

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前期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矫正、多元帮扶,着力强化机构队伍、规章制度、业务能力、保障水平建设,有效提高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衔接、管控、帮扶工作,推进基地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完善信息沟通。力争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一般人员70%衔接到位,刑释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3、做好20__年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

4、加强对法援案件卷宗及时归档管理及审查,确保卷宗规范整齐。

5、继续抓好“法律六进”工作,努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将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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