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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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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7篇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有哪些?读完狄更斯的《双城记》这部作品,你有哪些感想?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精选篇1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与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与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与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有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与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精选篇2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他所著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精选篇3

狄更斯的《双城记》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品,我反复看了三遍。和他的其他小说的冗长松散相比,《双城记》结构更紧凑,更严密,故事情节几乎是一气呵成。由于悬疑重重,让人不忍释卷,急于想知道结局。然而在谜底终于被揭穿,真相大白后,却引发出读者诸多的感叹。

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这两座分属不同国度的城市。故事由台尔森银行的老员工洛瑞先生的一次特殊使命开始,把人带入那个血雨腥风的动荡年代——1775年。那时,法国处于帝政时期,贵族阶层专横跋扈,底层民众受到残酷压迫,民不聊生。这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

台尔森银行以其良好的信誉,成为一家百年老店。它的主店在伦敦,而在巴黎有它的分部。由于业务的需要,洛瑞先生时常要在隔海的两座城市之间往返奔波。而这一次,他执行的是一项特殊使命——将台尔森银行的老客户马奈特医生从巴黎秘密接回。18年前,马奈特被人诬陷,仅凭一张空白逮捕令就被投进了臭名昭著的巴士底狱。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过了整整18年,马奈特医生因绝望而精神失常,奄奄一息,最后被当做死人丢弃,才捡回了一条性命。全书的第一部《复活》,讲述洛瑞在巴黎的酒店老板德发日夫妇的帮助下,让马奈特父女相逢,并将其成功带回伦敦,从此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洛瑞也成为这家人一辈子的朋友。

接下来的第二部《金线》,是全书中相对比较温馨的章节。

在露西的悉心照料下,马奈特医生渐渐康复,后来做回了老本行,成为远近闻名的医生。五年后,在一场官司中,露西和流亡贵族达内相识。达内被指控为危害英国安全的法国间谍,马奈特父女作为证人传唤。在律师的辩护下达内无罪释放,后与露西相爱,并结为夫妻。当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沉浸在自己的幸福当中时,他们的父亲却备受煎熬,几乎旧病复发。靠着坚强的毅力,他很快恢复了理性。而女儿女婿对此却浑然不知。

达内是法国某侯爵的侄子,他同情穷人,痛恨封建专制制度,自动放弃了继承爵位,隐姓埋名来到英国,和露西结为夫妇后过着平静的生活。转眼又过了若干年,他们的女儿小露西九岁了。这一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不久,法王路易十六和王后相继被送上断头台,法国贵族们纷纷逃亡。达内的仆人被控盘剥乡民,关进了监狱,向他发出求救信。为了证明仆人的清白,达内不顾个人安危赶赴巴黎。他的此举在那场如火如荼的大革命中,无疑是飞蛾扑火。很快达内就被革命者抓住投进监狱,等待他的,是死亡。故事进入了第三部也是最跌宕起伏的一部——《暴风雨的踪迹》。

为了营救女婿,使女儿不失去丈夫,外孙女不失去父亲,马奈特医生拖着年迈体弱的身体,带领全家来到了曾给他带来噩梦的巴黎。由于他的巴士底狱囚犯的经历,他成为英雄,备受革命者尊敬。在第一场审判中,达内被成功获释。然而,就在同一天,他又被抓回去,指控他的,是德发日夫妇。在第二次审判中,惊天案情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线索来源于德发日带领革命者攻打巴士底狱时发现的一封马奈特医生的亲笔信,那里详细记载了他的冤情,那还是他在精神尚未失常的时候写的,可他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这封信成了将自己女婿打入地狱的有利证据。

当年,马奈特医生还很年轻,一天被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请去”为一位年轻女子看病。那年轻女子被侯爵污辱,以致发疯并含恨而死,她的弟弟报仇失败也被杀死。这个贫苦的家庭一夜间家破人亡。目睹这一人间惨剧,正直的马奈特医生选择了告发。然而,那时候的贵族是可以草菅人命而不被判罪的。马奈特医生却被以一张空白逮捕令投进监狱,从此,他的噩梦开始了。18年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涯,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他终于脱离苦海,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回到英国。他以为从此会和女儿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就在女儿结婚的前夜,马奈特医生才从女婿嘴里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他姓埃弗瑞蒙德,是他的仇人埃弗瑞蒙德兄弟之兄长的儿子!在那一刻,他的神志出现一过性的混乱自然在情理之中了。不过为了女儿的幸福,他决定把这个秘密烂到肚子里。毕竟达内是无辜的,他是个正直善良的青年,并且早已脱离了那个罪恶的家庭。

在法庭上,德发日夫妇把这个秘密公布于众,让民众的情感急转直下,纷纷要严惩这个流亡贵族。之所以德发日夫妇对达内深恶痛绝,是因为,德发日太太是那个受害家庭的唯一幸存者——那可怜姐弟俩最小的妹妹。她的这一生唯一的使命就是复仇。大革命时期她打着正义的旗号滥杀无辜。埃弗瑞蒙德家族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敌,尽管侯爵兄弟俩都已被杀,她还要将他们斩草除根,甚至连达内的妻儿也不放过。

在这样的大情形下,马奈特医生是无能为力的。陷入绝望中的他旧病复发,终日甚至昏沉,露西成天以泪洗脸。谁能拯救这个家庭于危难之中?围绕着马奈特一家展开积极营救的,有热心敦厚的洛瑞先生,有忠实刚正的女仆普洛斯小姐,以及粗俗直率的盗墓贼杰里。不过,书中较为浓墨重彩的一个角色,是西德尼.卡顿。卡顿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在该书的第二部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在多年前的那场官司中,他是达内得以获释的关键人物。他和达内长相酷似,然而两个人的性格却大相径庭。达内是个外表整洁、正直高贵的人,而卡顿给人的印象却是玩世不恭,不修边幅,而且嗜酒如命。当两个人同时爱上露西时,女孩感情的天平自然倾向达内。从此卡顿把对露西的感情隐藏在心里。他只要露西依旧把他当做朋友,一年当中能够允许他登门拜访几次就足矣。

在这一家陷入绝境时,卡顿来了,就像是他们的救星。他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优势就是,由于和达内长相酷似,他可以买通狱卒,作为达内的替身走向断头台。他的确这样做了,而且做得义无反顾。他对露西的爱,爱得深沉,爱得忘我。临死前他默诵道:“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也永远不死。”这一段描述非常感人,催人泪下。

该书的人物中,马奈特父女、达内、卡顿等人代表着“善良”,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代表着“邪恶”,而德发日太太则是“仇恨”的化身。故事以侯爵兄弟的灭亡、德发日太太的失败和马奈特全家的胜利逃离而告终。在爱恨交锋、善恶博弈中,爱终将战胜恨,善终将战胜恶。这大概就是作者一贯主张的揭恶扬善的创作意图吧。通过阅读该书,也对法国大革命的那段历史有了新的认识。

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沿袭了他惯常的辛辣、幽默和生动的笔触。他把令人闻风丧胆的断头台形容为“吉萝亭”女子,“所有和吉萝亭接吻的人,只消伸头朝那小窗口里看上一眼,就会咔擦一声,掉进口袋”;描写台尔森银行的因循守旧也是让人捧腹:“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到一个阴暗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类似种种精彩写法不胜枚举。狄更斯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的小说直到现在读起来仍旧有着现实意义,因此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精选篇4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当我在深夜读完这部小说后,我竟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和感动。是的,毫不夸张的说,我的双眼噙着即将崩塌的泪珠。所以,我选择写点什么,以此来平复内心起伏不定的心绪。深夜,一本书,一盏灯,一个人,一阵敲击声。虽然打破了夜的宁静,但却温暖着我的心。

狄更斯的《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时代的一个大背景,以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为主线让我们读者真切感受到革命时期的残忍,罪恶,无情等等。但是,之所以这部《双城记》会轰动世界,并非在于作者用那么多现实的笔触描写了革命时期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而是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对爱的繁衍与溶解的一种表达。正是对于爱的描写让人在最后不是只剩下对革命者残暴的愤怒和谴责,而是深受爱的洗礼,坚信爱才是永恒。

狄更斯用曼内特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罗瑞对曼内特一家的友情,查尔斯达尔内及西德尼卡尔顿对露西曼内特的爱情来诠释他的主义——人道主义。

距离看狄更斯的作品最近的一部也是在去年看的那部《雾都孤儿》了,这几天看完《双城记》之后,发现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始终有充满爱的一面,无论他们深陷多么巨大的危机之中,只要你保持你的善良,就会有拨开云雾见天明的时候。不管是《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忒维斯特还是《双城记》中的饱受摧残的曼内特一家。狄更斯的人道主义充斥在他作品中的字里行间。

《双城记》中的人物很多,各个都很鲜明:被困巴士底狱十八年的老医生曼内特;心地善良,即使在家庭最无助之际也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的露西;不跟贵族同流合污,甘愿放弃自己的贵族身份,来到英格兰过着隐姓埋名生活的达尔内;善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美好的心的卡尔顿;还有忠诚的杰瑞和普洛斯小姐,以及压迫人民,焼杀奸掠的埃佛瑞蒙德侯爵,带着复仇怨恨的德伐日夫人……但是,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挥之不去的依然是那个放荡不羁,嗜酒成性却又才华横溢,为了心中所爱可以献出自己生命的人——西德尼卡尔顿。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记得早在我们教授讲解《双城记》的时候,她就说过,“在现代估计没有哪个男人可以为了所爱的人甘愿替情敌去死,以此成全喜欢的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可是,作品中的卡尔顿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很难用“傻”这个字来解读他。或许放在今天,多少人会指着你的额头骂你傻,如果你是现代版的卡尔顿的话。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却温暖着、感动着无数个跟我一样读过《双城记》的读者。

狄更斯在小说里对卡尔顿的出处没有过多的描写,他就是那么自然而然的出场了,连他的背景都没有做任何交代。“那是一个嗜酒的时代……”而卡尔顿正是一个嗜酒成性的人。他的出场就已经向读者证明了他不仅仅是一个嗜酒、昏沉、颓废不堪的社会唾弃者。相反,他很聪明,有才气,在庭上为斯特莱佛先生出主意帮被告达尔内辩护足以说明他的才学和智慧。只是,他不善钻营,缺乏当时社会必要的精明,因而,总被人利用,自己却默默无闻。所以,在小说中他只是斯特莱佛先生的“豺狗”而非“狮子”。但他有美好的情感,他厌恶这个只注重金钱与成功的社会。他没法改变这个社会,但他也不想被社会所改变。所以,他借酒浇愁,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给人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西德尼卡尔顿是最懒惰最没出息的人,却是斯特莱佛最好的朋友,他俩灌下的酒可以浮起一艘豪华巨轮。”“太阳凄凉的、忧伤的升了起来,照在一个极可悲的人身上。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己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己获取幸福。他明知道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己消磨憔悴。”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的。卡尔顿也是,在他与达尔内在酒吧喝酒时,他说“为露西曼内特干杯”就看出了他对露西产生了微妙的感情。他也曾向露西表白过,即使,在露西内心爱着的人始终是达尔内。他在与露西剖露内心的告白中有这样几句:“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的最终的梦想……可那只是梦,整个儿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醒来时还躺在原来的地方,不过我仍希望你知道你曾唤起过我这样的梦。”然后,他便遵从露西的选择,只是偶尔来索霍见曼内特医生一家。他用这种隐忍压抑着自己的情感的方式来对露西报以最衷心的祝福。

卡尔顿并没有因爱生恨,并没有因为露西的拒绝而对曼内特一家无比的憎恨,由此可见肉体和精神的爱恋是有着天差地别。露西漂亮,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还在于她内心的善良。卡尔顿喜欢的露西不是快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善良和美的追求。所以,他选择退出情场角逐。但是在最后,他为了露西一家的幸福而甘愿用掉包计换出达尔内使自己走上断头台,走向死亡,这种利他主义在小说的最后被推向高潮,而卡尔顿的灵魂也在最后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小说的最后,卡尔顿借圣经说的那句话让人不禁会跟着读出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顿,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不死。卡尔顿死了,但他用个人的生命换回了露西一家的幸福。在卡尔顿上断头台前他说:“我看见了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看见了露西、露西的父亲、善良的老人罗瑞、看见露西怀里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带着颤抖,带着深情……”

可以说,狄更斯对卡尔顿这一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都有自己的影子。而卡尔顿也是整部作品中最难以理解的人物。

合上了这本厚厚的《双城记》我的脑子并没有因为疲乏而停止转动,相反,我立即找了各种关于《双城记》的读后感,评述论文,头脑中我似乎有一个完整故事性的感觉,但貌似又说不清,道不明。我知道的是,这部作品远没有我所理解的那样浅显。而我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再次翻开它——“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精选篇5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下面

作家确实绕不过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无论他多么富有想象力和预测能力。狄更斯,这个生活于19世界的伟大作家无论如何在写作的过程中逃不过他对于历史宏大叙事的极度观照。

是啊,一个作家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带着强烈的历史痕迹,忠实于自己对于时代的感觉和思考——这也许是他之所以伟大的特征之一吧。

近来,好不容易看完了《双城记》。说来惭愧,中学时候的英语教材里有它的相关节选,而对于整部作品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竟然被我当成了一种想像通读之后的思想资源。

当冷静下来,重新回归这一伟大文本的时候,我才豁然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当然,似乎这不是我第一次重新回归文本,沉浸当中享受文本之美,也不是我第一次由一部部作品而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所以面对前人及其作品,我诚惶诚恐,无比敬畏。

《双城记》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想答文学史当中已经有了公断,说他是现实主义的巨著。然而,当我们的文学史当研究从阶级论的“余毒”当中“幡然醒悟”之后才承认爱情在整部作品里面的分量——这或许是一种反拨,在强烈的阶级断之后,有些研究者又将之作为一个爱情文本来进行解读——这不难理解,文本当中露西与达奈的爱情,卡顿对露西的爱,这些都可以说是爱情。尤其是卡顿主动代替达奈赴死时的表白,更是感人至深。“爱的无私奉献。”有研究者这样概括。

我想这种爱并非仅仅爱情。还有亲情,露西从法国千里迢迢将马内特医生带回伦敦,然后帮他恢复心理和身体健康;马内特医生帮助女儿,并在第一次时将达奈从狱中救出;洛里先生对于马内特一家的友谊……这些都超越了爱情的范畴,综合之不难直接升华到一个纯粹的“爱”字上。

爱,人类的永恒之爱,它包括爱情之爱、亲情之爱、友谊之爱、长幼互敬之爱,等等。

但作为一个对社会有着强烈的体验和感知能力的人,一个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烈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狄更斯不会仅仅热衷于描写一个家庭内部的爱,更何况在19世纪那个风云变幻、激荡而富有生机的时代。

狄更斯究竟在思考什么?阅读《双城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小说的结尾,狄更斯提到文本当中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并且提到了吉伦特派代表人物之一罗兰夫人被压上断头台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精选篇6

本书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史上古典作家除沙士比亚外最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狄更斯巅峰之作,过了一个多世纪,依然奉为经典。读完这本书后,依然觉得回味无穷,整个故事不是跌宕起伏,而是娓娓道来。整本书中,让我感受到狄更斯有着很强的叙事能力,故事情节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双城记》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故事的大环境是法国大革命,双城指的就是法国巴黎和英国伦敦,狄更斯通过来回切换场景的手法,描述了当时大革命下人民的生活状态、思想状态和社会状态。狄更斯笔下的人物比较坦诚,从一出场就能看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譬如卡顿的才华横溢、正直勇敢,露西的美丽善良,马奈特先生医术精湛、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洛瑞的能干精明等。

首先狄更斯在开篇布下宏伟背景,在这样背景下,讲述了一些小事,譬如洛瑞先生前往法国营救关了18年的马奈特,在酒馆与德发日太太对话,返程时在船上遇到达内等等,看了三分之一后,我依然迷茫,没有理清楚到底故事有怎样的关联,继续读下去,你会发现,前面每一个人物的刻画,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与接下来的情节有着密布的联系,读完后,反过来再看看,从一开始狄更斯就做了层层铺垫,直到爆发的那一刻,这种震撼,是当今文学作品无法比拟的。读着读着,刻画出了每一个人物的形象,刻画出每一个场景,仿佛我穿越到了十八世纪的.欧洲,就站在每一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毫无疑问,从文学上来讲,这是一部好书。如果单单是文学上的好书,我想《双城记》也不会成为经典,因为文学著作创作的诞生,不仅仅是让读者看了打发时间,而是在特定的时间,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书中至始至终都是在革命,自由、民主、博爱、饥寒交迫,被贵族剥削的人民站起来反抗,势必要打到贵族,实现自己的民主自由。一旦革命沾了献血,一旦让反抗的人民尝到了献血的滋味,他们又怎么能适可而止,当这些革命人士站在胜利的舞台,他们疯狂的杀戮,报复,势必要把贵族们彻底消灭。这应该就是恨的力量了吧,恨让他们革命,恨也让他门杀戮,恨也让他们站到制高点后失去理智,比如德发日太太的行为。

虽然这本书有很多震撼之处,但是男主查尔斯.达尔的人物形象并不丰满,只单方面对其道德水平和自身修养进行了突出和美化,并没有充分描写其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以及他对贵族的种种抗争也显得很抽象,是理想化的抗争。另一个德发日太太的人物塑造,虽着重刻画了她可怕、凶狠和冷酷无情,但并没有将她童年时期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悲惨人物塑造成正面形象。全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顿,他爱喝酒,看起来很颓废,但是工作一丝不苟,正直勇敢,他没有因为向露西表白失败后而恨,也没有因为露西结婚生子而放弃对她的爱,露西的女儿爱卡顿叔叔,睡觉前都要向卡顿说晚安,卡顿也爱这个小女孩,对他来说这就是幸福。最后卡顿为了救露西的丈夫达内牺牲了自己,死的时候,他毫不畏惧,宁静安详,神态庄严。他告诉我们爱比恨更有力量!

《双城记》狄更斯读后感精选篇7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能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去死,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虽然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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