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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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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中激荡人心的震撼力是通过其史诗般的语言实现的。语言是任何一类文本的表现载体。因此,语言的把握极其重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700字,感谢您的欣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700字1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自然的过程。充满了兽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想就是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吧。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达尔文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必然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去适应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消失在时间的齿轮上。

所以,让我们勇敢起来,去竞争,去挑战,去适应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700字2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后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他。最终,他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他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狼的呼唤声勾起了狼狗巴克内心最深处的野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野性的呼唤》中激荡人心的震撼力是通过其史诗般的语言实现的。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生命需要成功,成功凭借奋斗。适应这个社会的人,才能生存,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功、快乐的宝贵财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700字3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700字4

当我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差不多一个月才看完,主要讲述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大法官家里一只爱犬,被人贩子拐卖到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它自从一个温暖的家里,出来之后被人推到苦难中,受尽苦头,再后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最终它变成了狗中之王,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狼群,回归了大自然灰复了它最原始的野性。

巴克狗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家里。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经过被卖几个法商加拿大的人,最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拉雪橇的狗,沦落到跟苦恶劣的生活,在这里它受尽苦头,后来被被约朝—桑顿收留,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桑顿被印度安人杀害,狂努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度安人,从此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恶,运用似人手法适者生存,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了它的领域充满了“棍棒与牙法测”,要么归顺,要么倒下。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而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视—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克的心中的地位作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狗也是人类中诚的好朋友,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思想和感情,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成功,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下,一只精英超人,有着小说中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他,为了生存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700字5

这个暑假在家,我阅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我深深地着迷。

一条名叫布克的大狗,本来生活在美国南方一个富裕的大庄园里。他作为宠物,生活悠闲不愁吃喝。当时美国北方开始了淘金热,天寒地冻的环境下,需要大量强壮的狗来拉雪橇。大庄园的园丁贪图钱财,把布克偷出来卖给了狗贩子。在驯狗人的痛打之下,布克屈服了,他被卖到北方,辗转几个主人,为人类服务。被主人虐待,被狗群撕咬,被狼群围攻,使布克在北方的森林里,学会了欺诈、战斗以及统领狗群,他越来越接近他的祖先---狼。最终他遇到一位疼爱他的主人,本以为这个故事有个愉快的结局。可是,主人在与印第安人的混战中被杀死。布克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对印第安人进行了血的复仇。最后,他对人类世界彻底失望,遵循自己血液中野性的呼唤,进入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童话书和小说中,狼都是不光彩的动物。他们狡猾残忍,嗜血成性,团体作案。但是这本书颠覆了我的观念。狼是残忍环境中的王者,他们靠着自身的能力,站在北方森林的食物链顶端。各行各业,不分贵贱,只要做到最顶端,难道不值得被尊敬吗?布克从单纯的宠物狗,被人类欺凌,当作货物一样卖来卖去,而狼群却崇拜他的力量,诚心地接纳他。扪心自问,人类和狼群,哪个种族更高尚?

我最喜欢全书的最后一段。“每当漫长的冬夜来到,狼群跟踪猎物进入比较低洼的山谷,在苍凉的月色或朦朦胧胧的北极光下,布克像巨人一样在狼群的签名奔驰跳跃,格外注目。他放开喉咙,高歌一曲,充满原始世界的活力。”真是让人热血沸腾,一个英雄的形象诞生了。我想,总听大人们说要不忘初心,布克是不是已经做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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