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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六百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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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近年来诺贝尔文学奖呼声极高的重量级作家阿来的长篇代表作,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尘埃落定六百字读后感五篇,欢迎查阅!

尘埃落定六百字读后感1

原本以为忙乱的这个阶段,应该会没时间看书的,内心深处还因此有些焦愁。谁知无论忙到多晚,还是会忍不住翻上几页书,虽然时间不得不缩短,但31万来字的《尘埃落定》居然也让我个把星期就读完了。

这部书作者阿来是一位藏族作家,写得也是藏族土司家族的故事,展现的是藏族风情,早已被拍成了电视剧。因为题材内容,在小说中也应该算是独特的存在了。一翻开这本书,就被内容给吸引住了,尤其是作者的文字风格,很有特点。可能是因为阿来是藏族人,所以汉字表达也深深烙上了藏族特征。

另外他采取了一种回忆录地方式进行表达,而且回忆的人是土司家族的傻儿子。这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同样是回忆录方式写法,主角同样是被人认为的傻子。我以为这是否是作者向《阿甘正传》致敬之作,查询后才知道,阿来的《尘埃落定》比《阿甘正传》行文更早,只能说两书纯属巧合而已。

相比《阿甘正传》,《尘埃落定》的背景及人物更具民族特色,也更宏大,实话说,读来更觉有深意有韵味。不过两书都表达了一个观点:世人以为的聪明人就真的聪明吗?世人以为的傻子就真的傻吗?越是聪明人,反而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总喜欢耍小聪明,傻子却也可能是大智若愚,不会小聪明,但往往有大智慧。最后读到作者后记,才知道作者是有用作品向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致敬之意:“每当想起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时的情景,总有一种特别的感动。

作家走下幽闭的小阁楼,妻子用一种不带问号的口吻问他:克雷地亚上校死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哭了。我想这是一种至美至大的境界。写完这部小说后,我走出家门,把作为这部作品背景的地区重走了一遭,我需要从地理上重新将其感觉一遍。不然,它真要变成小说里那种样子了”。回头思索,阿来确实写了一个历史悠久的土司家族及其兴衰变迁,只不过没有像《百年孤独》里那个家族一样描写了七代人。另外语言中隐隐约约含着冷幽默,居然有米兰.昆德拉语言风格的影子。

尘埃落定六百字读后感2

忘了多少次早上醒来,忘了有多少次醒来后害怕。害怕身边的朋友一个个的离开我,害怕这一切的美好只是个梦……

我是个城府很深的人,但我很会掩饰。与什么人接触我就向他展示哪一面,结果面具太多,忘了哪一个才是我真正的

脸。但我并没有发了疯似的寻找它,因为我长大了,它早晚有一天会消失的。

隔了很久没见的同学看见了也不会理会他,因为他们是活在我的过去里的人,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

身边的人换了一拨儿又一拨儿,始终还有克胜和朱勇的身影,我对他们说过,我们不是朋友,是工具,是利用与被利用。他们却说,是,我们是利用,你是被利用。然后我们就笑,拼命的笑,笑得眼泪从眼角滑落也没有察觉。我在想,是不是对他们太残忍了。

乐乐来到我的身边,没多久就离开了。我没有挽留,因为他给我留下太多的欢乐。其实我要的并不多。

乐乐走后,磊又来了。我知道他迟早也会离开,但我却期盼离别的日子晚一点再来伤我。事实上上帝并不希望如此,磊要走了。我却急忙伸出手拉住他,他转过头说,在也不能看着你的眼睛就能明白你在想什么。最终我放开了手。开始苦笑,是呀,我的心思你怎么会明白?

雨,砸了下来,砸在我身上,砸在我心里。我咬着牙对自己说,不痛,一点也不痛。哪知我的心已开始流血,一滴、二滴,滴在水里,贱起妖艳的红莲……

我站在峰巅,想起身边走过的一个个人,一张张脸。我也在想,这峰到底有多高。

风,呼啸着从耳旁划过。指尖碰乱云丝。飘了很久,终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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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香,愁断肠。千杯酒,解思量……

尘埃落定六百字读后感3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扞、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推荐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到达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推荐下,二少爷逐步建离别赠言

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好处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最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简洁网名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方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尘埃落定六百字读后感4

当年陪你看世界杯的人,而今安在?

一人看球的寂寞,和一群人看球的喧嚣,我更爱后者,虽然我并不讨厌寂寞。

而前天的梅西和C罗,不管在绿茵场上表现的如何顽强,下场后的更衣室里,回乡的机舱座位上,家人朋友热情的抚慰声中,不免让人深感落寞。

这是生而为人,摆脱不了的宿命之一。

任你曾驰骋耀眼,心有不甘,也难免英雄迟暮,壮士未年,破尽万尊暮鼓。

岁月弹指老,刹那芳华。一世浮沉,不抵岁月如梭……

人在剩下的时间长河里,对山不应,对海不答,对着云雾追忆,那年绽放的烟花,这又是何等寒彻刺骨的寂寞?

皮相的鲜活,总能带来更多的瞩目和期待。

眼角的皱纹,写满了撕裂、战斗和彷徨,不易被人待见。

无疑,我们每个人都将划向后者。生命,是个从简单到复杂,从灵性蜕变成钝感的容器。

可是,如果没有秋冬的孤寒,哪能衬托出春夏的绚烂?

对于迟暮的英雄,在心灵的某处,他们更像是位老朋友。

老友如老酒,润泽不伤身,比起无敌的年轻,更值得我们眷念和喜爱。

在伟大中一起见证老去,悲壮而华丽。我昨晚独自开了一瓶老年份的碧塔城堡干红,它的味道不是年轻艳丽的果香,酒色略显浑浊,边际已成褐色,将酒杯对着光线,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韵,话梅、松露、皮毛、樱桃干、单宁柔软而有力,像裹着天鹅绒的铁拳,余味绵绵不绝。

人生,如果是一场注定不断失去的旅程,那么过程应该比结果更值得尊重。

或许,我们都应该认真思索:喧嚣之后,该从哪里获取力量?看似在各种轨道中稳步运行的生活背后,还有哪些赛道可以让你重燃激情?

不管是梅西还是C罗,或是被一届届世界杯提醒了年龄的你我,都应坚信,人生还有下半场。

看清楚,浮生如寄谁非客,心安即是家,也就举止笃定,心存高远,意守平常。

尘埃落定六百字读后感5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明白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我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但是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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