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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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忽然七日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忽然七日读后感1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2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 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 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 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 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 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 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 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 醒过来。 面对它。 多难也要面对它。 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 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 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 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 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 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 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 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 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 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 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 释放了一些东西 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 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 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 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 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 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 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 晚安 。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后感3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10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11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

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

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读后感4

这是一本很奇特的科幻小说,在初读时,我曾经一度很难进入状态,呈现在我眼前的画面,是几个高中女生——萨姆、琳赛、艾米、艾拉迪混乱而挥霍的青春,她们虚荣、自负、胆怯、盲目……在丘比特日无聊地攀比着谁收到的玫瑰最多,谁是最受欢迎的女孩,她们的思想很肤浅:将爱情当做可有可无的装饰,对亲情熟视无睹漠然置之,至于友情,不过是参加派对时互相取乐的一种工具。她们的生活中充斥着肮脏的咒骂、迷幻的音乐,以及没有灵魂的性爱……直到一场车祸,一道白光,将所有混乱的生活推入时间的怪圈,在彻头彻尾的寂静之后,开始一场新的轮回,所有的时光都回到起点,所有曾经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都淹没在时间的旋涡中,倒退回那一天的起点……

尽管我很不喜欢书的第一部分,即使在读第二部分时,也依然有种无法专注的无力感,但我依然要求自己努力地读下去,以寻求最终的答案。那是一种渐渐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豁然开朗,伴随着自己的阅读,似乎有很多束来自天堂的光线渐渐地透过厚重的云层投在我的身上,温暖而明亮,日子依然在2月12日那一天不断地开始和终结,萨米却在时间的旋涡里发生着缓慢而美好的转变,有一些曾经被她忽视的东西渐渐开始被珍惜,有一些曾经不敢做的事情也开始勇敢地面对,如果说她曾经的生命象一张巨大的网将她束缚在网的中央动弹不得,那么现在,她开始努力地挣扎着与命运对抗,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去左右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而不是被命运所控制。我欣喜地看着这种微小的.变化在萨米身上一日日地呈现出来:她开始愿意陪八岁的小妹妹伊奇散步,她开始试着温柔地回答妈妈的问题,她开始停止与朋友之间的讥讽嘲笑,她开始放弃炫耀丘比特日收到的玫瑰……

到了书的第七部分,萨姆宛若新生,她的思想里充填着洁净芳香而温暖的情感,她懂得爱和被爱,擅于感知生命中所有美好的事物,牢记自己人生中那些最精彩的时刻:午夜时和伊奇溜到海边的奇妙经历;和朋友一起做舒芙蕾蛋奶酥的快乐时光;炎热的八月躺在阳台上闻青草味道时的小小幸福;下雪的圣诞夜和爸爸妈妈一起品尝苹果酒的平静欢愉……

即使死亡终将来临,也不再畏惧,因为生命中充满着动人的回忆,这些回忆令人感觉充实和幸福,在不断轮回的七日之内,生命中所有的可能一一呈现,而萨姆,她在一次又一次的体验中,引领自己迈向最完美的人生。

我不知道,人生是否真的能拥有有这么多的机会。不过我想这本书真正要告诉读者的,并不是一次又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而是每一种可能性所寓示的不同人生态度。作者用一场寻常的车祸,一群年青的生命,引出一个个成长和蜕变的故事,情节的架构堪称奇特,背后的寓意则更为深刻。它让我在看书的时候突然想到《阿凡达》,或许是因为它的构思彻底颠覆了传统小说的写作方式,就象《阿凡达》彻底颠覆了传统电影的拍摄方式吧!

合上书后,开始思索:假如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天,我会选择以怎样的方式度过呢?能否象萨姆一样,尽情地敞开心扉,用温情和关爱去拥抱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死亡真的来临的那一天,会是一次黑暗中的痛苦下坠,还是光亮中的自由飞翔?

忽然七日读后感5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重来。”书的主题就是这样,关于平凡,可贵,重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却在她死后,仿佛复生一样的过了七个“丘比特日”。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觉醒的故事。没有烂俗的情节,华丽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写着一个让人想要流泪的故事。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在这部小说里,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灵魂的解放与思想的高度。能够解救自己的人,永远只是自己。

在你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去爱,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经历,你甚至可以去错,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还有明天。可是这也不是说,就可以浪费。可是真的浪费,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说出来的两个字这样简单。很纠结,我是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浪费,比如虚度人生的很多种同义词,打游戏,吸毒,过着糜烂的生活。在这里,应该不是浪费,除非你没有去感知。生命应该是有生命的,你会感受到那种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能意识的到的话。我敬畏生命,乐于去感知。我相信这是正确的.事。

看完这本书,应该会很想要每一天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因为可能就没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许不只是这样,或者我看到的,读到的,不只是这样。生命不会重来的,如果它要过去,终究是要过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体会吧,像是书里说的,第一次张嘴舔到天上落下来的雪花,第一次意识到回家的路还亮着不灭的灯。当然,还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这些都是会过去的东西,因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来的东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会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愿意。

可是,我们会有有记忆,这些东西就会留在某一个你想要留的地方。当你回来,它仍旧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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