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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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读了这么多书,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读小学的时候总是一个人独自回家,走一段不算远的路,数数马路的电线杆,无人的时候在桥洞下往河里丢丢小石头,穿过老街的一些弄堂,那时候上海的村子并不像内陆的农村,能看到金黄的麦田或是碧绿的远山,有的只是错落的瓦房和平房,少许的别墅,挤成豆腐干似得自留地里种着菜,偶尔看到不认识的叔伯浇粪水就捂着鼻子奔跳过去。九曲八拐,有人家养成群的鸽子,有人家种满墙的牵牛花,或是搭葡萄藤架,也有种枇杷树的树枝都探出墙外,很多是叫不上名字的植物。而有一户人家总是大门紧闭,高高的围墙里,有一条圈着铁链的狗,那条狗比我那时候看到过的狗都大得多,那是一条狼狗。

如果是一个人回家,我有时会特地走那条人少的小路,带着在学校没吃完的牛奶饼干,自从我喂过它第一块饼干被吃了之后。毕竟家里叔叔家养的狗就不吃牛奶饼干,而每次我身上除了饼干也没什么可以给它吃的,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或是几岁了,我也没想过要给它起个名字,因为印象中我每次路过,它都会在围墙里跟着我走,直到那根铁链拖住它。

我很喜欢听那根铁链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常常拿饼干在两头喂它,有一次把饼干丢到它够不到的地方,它尝试了几下,然后又巴巴看着我手里的饼干袋了。印象中它从来没有吠叫过,只是吐出舌头哈气,时而摇摇尾巴,眼睛总是直直的看着我,我也没惊吓或是欺负过它,毕竟它站起来的样子怕是要比我高多了。小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它。

上面的这些事情过去已经快20年了,读过巴克后记忆便不自觉得浮现出来,我偷偷看了一些书评,有人说巴克最后成为了一头狼,我不喜欢这样的幻想,人类创造了秩序和文明,在动物群中本就存在,如果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又何必违背法则去保护濒危物种。动物物种间的残杀,在人类文明中也从未消失,杀戮不是野性,为了生存的本能血溅三尺也未必是野性,如果可以回到克拉拉山谷米勒先生的大房子,巴克会向往成为“狼王吗”?巴克是狗还是狼,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答案,就像我不确信耶稣是人还是神,释迦摩尼是人还是神,默罕默德是人还是神。人类所信的“神物”,大抵是以人为模版,那么如果动物世界也有信仰,它们心中的神,大抵也是以自身为模版吧。

最近看的某部美剧中有一句台词:“非我族类,都是敌人”。巴克的血统很好,可是为什么没有家人?杰克似乎没有交代,而且在真个故事脉络中,(成为雪橇犬开始,有异议请指正)巴克也没有表现出对故土和故人的思念,可桑顿的出现仍然可以看出巴克内心柔软的一面,桑顿似乎是压制巴克野性的最后一根稻草。

为了生存下去,可以偷盗,为了生存下去,可以残杀同类或者异类。当你一巴掌拍死蚊子,一拍子呼死苍蝇,一拖鞋扎死蟑螂的时候,有没有那么一丝快感?有没有对一个人咬牙切齿,恨不能杀之而后快的时候?当你一无所有,你就有可能这么干了。所以,在荒芜的土地上,难见善类。

而野性的呼唤告诉我们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无论年龄和环境因素的影响,有强壮的体魄是顶顶重要的,不要在任何时候疏于锻炼身体。要不然你的野性还没呼唤出来,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脑洞炸裂,我认为巴克内心想回到故乡,但是回不去了,同类都死了(几乎,忘记谁还活着,反正都半死不活),桑顿死了,杀了印第安人,杀了头狼?也就是说身边只剩下野狼了,想象一下,你一个黄种人,去到一个只有黑人的地方,你把酋长灭了,你要么强大到自己当酋长,要么就被灭吧,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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